[情報] 司法官適用丙等3% 司院法部反對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mc3827)時間16年前 (2010/04/01 20:54), 編輯推噓13(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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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安芷嫻台北1 日電)考試院會 今天通過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草案,並將司法 官列入「丙等3%」評鑑。司法院、法務部今天 同表反對,認為司法官與一般公務員性質不同 ,不應以相同規範強制比率考核。 考試院會上午審查通過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 草案,明定各機關考績列丙等的人數比率不得 低於3%,而公務人員只要在10年內拿到3 次丙 等,又無後功抵銷先前丙等紀錄,即須辦理資 遣或退休;至於司法官部分,則同樣有丙等3% 規定,但不須強制資遣或退休。 司法院對此發布新聞稿,明確對考試院草案 內容表示遺憾,認為法官代表國家獨立行使職權 ,僅有適任與不適任之分,與一般公務人員屬性 有所不同;如適用行政機關體制下的考績評比, 明顯不適當。 司法院表示,先前已擬定法官法草案,對於司 法官的不適任情形,特別設計退場機制,予以規範 或淘汰;但在法官法制定完成前,司法官仍為公務 人員考績法適用對象,應特別考量。 法務部政務次長黃世銘指出,先前銓敘部所研擬的 草案版本中,考量法官、檢察官等司法人員性質差 異,將其排除在公務員強制考列丙等制度之外,建 議日後立法院審議考試院版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草 案時,能作適當修正。990401 網址:http://0rz.tw/qxfUO 心得: 之前司法院不幫忙反對,果然現在連司法院 也納入丙等3%範圍了,這樣也好,改天釋憲時,再 請法官們高抬貴手了。 PS:下一個3%的對象是誰? 老師? 軍人? 等著看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7.20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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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下釋憲只有司法官因憲法終身職保障而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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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20:56, , 2F
對呀,所以只有司法官不會強制資遣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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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20:56, , 3F
退休,只不過仍有丙等3%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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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20:57, , 4F
很好,終於司法院也加入戰場了.考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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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20:57, , 5F
是要力戰兩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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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只想保司法官啦,書記官之前也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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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3%中,司法院有講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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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21:15, , 8F
老師?? 怎麼可能~~~連繳稅都有難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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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21:22, , 9F
如果老師也在內的話 我看考試院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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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21:26, , 10F
公務人員的行政中立跟法官的審判獨立 有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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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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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21:30, , 12F
死道友就好... 千萬不要死貧道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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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21:32, , 13F
檢查事務官也有包含在其中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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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21:35, , 14F
司法院死好 再這樣裝殿殿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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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21:37, , 15F
我記得人事行政局不是也反對嗎w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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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考試院退縮 只有公務員3啪..我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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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22:12, , 17F
檢察事務官怎麼可能沒在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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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22:12, , 18F
奇怪 底下發佈的明明法官就不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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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22:29, , 19F
對啊,剛查一下,會不會這是愚人節的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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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22:41, , 20F
切割就對了~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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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 18:23, , 21F
司法官丙等……那變隨時要做好撈一票的準備
04/02 18:23, 21F
文章代碼(AID): #1Bj9ULDF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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