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關於陪產假問題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冷冷的看著妳)時間15年前 (2010/09/19 23:36),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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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陪產假第三項第五後規定 五、因配偶分娩者,給陪產假三日,得分次申請。 但應於配偶分娩日前後三日內請畢,例假日順延之。 請問若配偶於9/18日(星期六)生產 那是不是請9/20~9/23日? 因為9/22日(星期三)是中秋節 還是說只能請9/20、9/21兩天 還有就是颱風假算例假日嗎?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4.101.71

09/20 02:40, , 1F
中秋節是例假日,可以順延之
09/20 02:40, 1F
文章代碼(AID): #1CbYuP8-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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