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請益] 連續開罰和商業登記的問題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Mellivora Capensis)時間14年前 (2012/03/22 18:0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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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PttLifeLaw 看板 #1FQR--XF ] 作者: RATEL (Mellivora Capensis) 看板: PttLifeLaw 標題: [其他] 連續開罰和商業登記的問題 時間: Wed Mar 21 19:47:07 2012 事實經過: 之前檢舉住宅區不能營業卡拉OK,也就是視聽歌唱業 後來等了3個禮拜來稽查,4個禮拜將一個月改善期限的公文寄給業者 這個月底才期滿,可是業者將店面頂讓給另外一位業者 商業部網站查商業登記,發現店名沒有變更,負責人已經變更 問題: 之前有問過,似乎只要店名沒改過,改善期限還是照算 到了月底就是罰現在這位負責人,請問這是真的嗎? 還是說之前流程還要重新跑一次? 假如是罰現在這位負責人,若他跑去變更店名 是否意味的流程還要重新走一次,3個禮拜稽查,4個禮拜寄公文? 還是說他意圖逃避開罰,所以還是繼續對他開罰? 之前有問過若改善期限到了,還是繼續營業可以連續開罰 但是連續開罰的定義和流程是什麼? 是每天都會派人過來檢查開單? 還是說也是要跑流程送公文,請相關單位來稽查? 因為之前光稽查就要等3個禮拜,寄公文就要4個禮拜 加一加就快兩個月了,這根本不是"連續"開罰 另外我有問承辦人是否能對屋主開罰 因為這樣下去不是辦法,唯有罰屋主他們才不會租給業者 他說雖然程序上可以對屋主開罰,但是他們一般只對營業人 他後來還是強調說之後如果要重跑流程,他們還是會對業者開罰,不會對屋主 請問對誰開罰,是承辦人的權責,我們無法建議或干涉嗎? 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75.180.83.59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RATEL (175.180.83.59), 時間: 03/22/2012 18:02:47 之前PO的時候有人說這跟公務人員沒有關係 可是我看了版規沒有明確規定,而且我問的內容也屬於公務人員業務範圍 我之前也爬過文,版上也有人問過類似的業務問題,並未被刪除 而我問的內容也不完全屬於生活法律版的範圍,因此就轉文於此 若有不妥的地方,麻煩請版主推文或發信告知,我會馬上刪掉,謝謝! ※ 編輯: RATEL 來自: 175.180.83.59 (03/22 18:03)
文章代碼(AID): #1FQlZ9nn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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