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四成活動中心無照案 胡志強究責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寂寞恐懼)時間14年前 (2012/05/13 00:38), 編輯推噓-3(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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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Fheynql ] 作者: kuan1 (...)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四成活動中心無照案 胡志強究責 時間: Sun May 13 00:26:20 2012 http://0rz.tw/VzQxm 台中市長胡志強展現鐵腕作風! 針對達四成的社區活動中心及區里活動中心仍未取得使 用執照一事,他昨天動怒說,等了二週還未看到民政局與社會局簽報,也沒看到承辦人員 被處罰,他隨即舉「一公分的輸贏」一書為例,無論是束之高閣或石沈大海,輸的不只是 一公分。 台中市社區活動中心及區里活動中心共計三百七十四座,其中未取得使用執照約有一百五 十座,達四成左右。此事日前引發議員們的關注,並要求胡志強儘快解決。 胡志強指出,縣、市合併至今,部分社區活動中心及區里活動中心仍未取得使用執照,他 等了二週還未看到民政局與社會局簽報,也沒看到承辦人員被處罰,他不懂為何不追究責 任?讓他覺得很遺憾,並要求民政局與社會局儘速簽報辦理情形,同時全面調查為何拿不 到使用執照的原因? 目前台中市由區公所興建的社區活動中心共有二百二十九座,其中一百一十二座仍未取得 使用執照。社會局指出,由於五0年代前還沒有建築法、都市計畫法等法令規範,加上當 時社區理事會村里長是當然理事,為爭取內政部社會司及台灣省政府社會處經費補助,由 地方人士捐地或捐錢所興建提供地方集會休閒使用場所,多數以寺廟、學校或農地作為基 地興建,所以沒有申請建照及使照。 社會局表示,對於一百一十二座無照活動中心建物,目前正進行分類中,凡符合公共安全 與分區使用規定,並由都發局協助區公所評估可以補助者,將逐年編列預算改善;不符合 分區使用規定者,交由跨單位專案處理小組以逐級方案處理,並以保障社區居民的安全及 使用活動中心權益為重點。 目前一百四十五座里活動中心中,還有三十八座仍未取得使用執照,民政局指出,大多是 在土地建管實施前後就已興建完成,其中土地及建物均屬台中市所有者則有十三座,經區 公所評估可進行補照,將先請專業技師、建築師或公會評估確認具有補照實益後,相關補 辦使用執照費達二千二百萬元,將由區公所逐年編列預算支應;至於建物權屬區公所所有 ,但土地為私人或其他機關所有的無照區里活動中心,將等取得土地權屬後再研議。 民政局表示,如果土地與建築為市府所有,但建物與寺廟共用者,建物若已使用多年,甚 至逾最低使用年限規定,將建議不予補照,並視其需要依規辦理報廢。 究責什麼小朋友? 懲處承辦人員? 那些沒有使用執照的活動中心大都是民國七十年代左右興建產物 明明是真歷史共業,只會講那些屁話 官哪!為何不追究省政府社會處為什麼會補助那些地目有問題的土地蓋活動中心? 喔!我忘了省政府已精簡了 要解決的最好方式就是把那些「違章」通通拆除掉 不要下一堆檢討輔導取得使用執照的狗屁公文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75.180.167.161

05/13 00:27, , 1F
通通記大過一支
05/13 00:27, 1F

05/13 00:27, , 2F
很多建物在法令之前就有了 但是卻不符新法規定
05/13 00:27, 2F
其實這篇裡面講的有點問題 建築法在民國六十五年以前修正 就蓋好的建築物沒有這種問題 ※ 編輯: kuan1 來自: 175.180.167.161 (05/13 00:30)

05/13 00:29, , 3F
變成要拿建照拿不到 但如要拆掉重蓋...都是花你我的稅金
05/13 00:29, 3F

05/13 00:30, , 4F
沒想到推文裡面竟然沒有 :震怒
05/13 00:30, 4F

05/13 00:31, , 5F
震怒
05/13 00:31, 5F

05/13 00:33, , 6F
真好,偶爾震怒一下,大家就覺得市長有做事了。
05/13 00:33, 6F

05/13 00:33, , 7F
好個高官 都是倒賽給最基層的承辦人員
05/13 00:33, 7F

05/13 00:35, , 8F
關鍵字: 動怒
05/13 00:35, 8F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osawa (118.165.170.241), 時間: 05/13/2012 00:38:33

05/13 07:04, , 9F
好怕喔 嚇死偶了
05/13 07:04, 9F

05/13 09:33, , 10F
究責? 把民國65~101間有蓋過章的通通抓出來鞭打一頓嗎
05/13 09:33, 10F

05/13 09:33, , 11F
還是只針對現任承辦這位地獄倒楣鬼呢? 有沒有搞錯呀~
05/13 09:33, 11F

05/13 09:39, , 12F
現任承辦是倒楣鬼無誤 要幫別人擦屁股 還要被懲處
05/13 09:39, 12F

05/13 09:41, , 13F
又要亂震怒了 懲罰承辦人幹麻? 承辦人很可憐耶
05/13 09:41, 13F

05/13 09:44, , 14F
基層眾多承辦人 為了他的政治秀操到翻掉 操到很多人荒廢本業
05/13 09:44, 14F

05/13 09:45, , 15F
務 只能說承辦人就是命賤
05/13 09:45, 15F

05/13 09:47, , 16F
btw 所謂等了兩周 其中有一周是在國外度假啦 這段期間呢 承辦
05/13 09:47, 16F

05/13 09:47, , 17F
人群仍然水深火熱ing
05/13 09:47, 17F

05/13 09:54, , 18F
行政責任只有十年 最多追到九十一年
05/13 09:54, 18F

05/13 09:57, , 19F
二樓 你這樣說會鞭到老胡自己吧 科科
05/13 09:57, 19F

05/13 10:06, , 20F
想到承辦人員桌上可能有十多份被退掉的簽 又要被懲處
05/13 10:06, 20F

05/13 10:07, , 21F
根本毫無天理
05/13 10:07, 21F

05/13 10:46, , 22F
還有工務局自己去蓋了體育館 結果沒使照跟建照@@
05/13 10:46, 22F

05/13 10:46, , 23F
就是一個大違建XD.....到時難道叫工務局去違章拆除嗎XD
05/13 10:46, 23F

05/13 10:51, , 24F
整天只會動怒, 法規技術層面完全不去了解. 造孽造業啊.
05/13 10:51, 24F

05/13 11:47, , 25F
承辦人真的上簽的話 準備被檢調約談吧
05/13 11:47, 25F

05/13 11:57, , 26F
公家機關自己違法的事還不只這些...真要處理起來...
05/13 11:57, 26F

05/13 11:58, , 27F
健保欠費的問題那麼大...怎麼不解決 冏
05/13 11:58, 27F
文章代碼(AID): #1Fhf8BSg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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