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因為個資法,將公文列為密級合理嗎?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Dan)時間13年前 (2013/06/24 20:57), 編輯推噓5(5017)
留言22則, 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日前向某縣級單位陳情投訴其下級單位,回復函內容令我不滿, 因為完全照抄下級單位的書函內容,我不意外! 早知道他們會將陳情轉回被投訴單位答覆, 這對他們來說是安全又省事方法, 所以我也早打算四處陳情來亂。 結果縣府回文竟然將秘密等級列為密級,解密日期是5年半後, 如此一來,我要投訴蘋果變成障礙 (刑法132條第2項洩密罪伺候)。 要求解密,回答原因是個資法關係,秘密等級列為密級, 我覺得他們比我這個刁民還刁, 保護個資是他們的責任,列為密級, 不是等於要我也幫他們保護我自己個資。 限制我不能四處張揚公文。 不合理.... 陳情內容是解釋疑義,不覺得有任何秘密可言。大可不必列秘密等級。 我反而覺得他們是不想我拿公文亂下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27.32.166

06/24 21:31, , 1F
他就是幫你保護個資沒錯啊..設密等不對嗎
06/24 21:31, 1F

06/24 21:32, , 2F
難不成當作一般件給收發文或公文交換人員看來看去嗎
06/24 21:32, 2F

06/24 21:33, , 3F
沒有個資的公文,自動解密
06/24 21:33, 3F

06/24 21:34, , 4F
你知道密等公文是什麼意思嗎..........
06/24 21:34, 4F

06/24 21:35, , 5F
你是單位還是民眾?你是民眾機關列密等跟你有啥關係?
06/24 21:35, 5F

06/24 21:35, , 6F
機關的密等也不能拘束民眾 你自已要爆料 你就要有被人
06/24 21:35, 6F

06/24 21:36, , 7F
被人控告的打算 如果你是機關 你可以利用職務將內部文
06/24 21:36, 7F

06/24 21:37, , 8F
書洩露給媒體 無論如何都是洩密 跟對方列不列密等有關?
06/24 21:37, 8F

06/24 21:38, , 9F
密等:多數列為「密」 密級是通俗講法,但只能寫"密"
06/24 21:38, 9F

06/24 21:41, , 10F
刑法上不會有問題,但還是可以行政處分的
06/24 21:41, 10F

06/24 21:50, , 11F
刑法第132條是? 應秘密的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 本質上
06/24 21:50, 11F

06/24 21:50, , 12F
是針對公務員的保密的義務 雖然還要個案具體認定
06/24 21:50, 12F

06/24 21:51, , 13F
不過光靠有沒有違反個資 文書列不列秘等就說不屬於保密
06/24 21:51, 13F

06/24 21:51, , 14F
義務範圍是?
06/24 21:51, 14F

06/24 23:49, , 15F
如果你是民眾又有留資料,那他們保護你的個資還要被你嫌...
06/24 23:49, 15F

06/24 23:58, , 16F
你要洩漏你自己的資訊沒人會 也沒人能限制你好嗎...
06/24 23:58, 16F

06/24 23:59, , 17F
另外 不管你是陳情行政院總統府還是哪個上級機關 一定都是轉
06/24 23:59, 17F

06/24 23:59, , 18F
到承辦機關回覆的...
06/24 23:59, 18F

06/25 13:35, , 19F
很想噓原PO抱著"早打算四處陳情來亂"的心態~另外想投訴
06/25 13:35, 19F

06/25 13:37, , 20F
針對案情,就算沒有公文,還是可以向蘋果投訴
06/25 13:37, 20F

06/25 21:14, , 21F
你還是可以投訴阿 公文密等跟你沒關係 而且跟刑法也沒關
06/25 21:14, 21F

06/25 21:15, , 22F
公文列密是保障你的案件不會被其他人看到 對你是好事吧
06/25 21:15, 22F
文章代碼(AID): #1Ho496Mr (PublicServan)
文章代碼(AID): #1Ho496Mr (PublicServ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