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有關預算編列民間團體及個人之補(捐)助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A6)時間11年前 (2015/05/27 22:34), 編輯推噓2(202)
留言4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不好意思想請教一下各位先進 有關於預算編列科目如果要放入補助款(民間團體及個人之補(捐)助) 這邊所指的民間團體需要具備有什麼條件嗎? 原本以為單指是依人民團體法登記之團體 但看到警察單位主政之社區守望相助隊或環保單位主政之志工隊似乎也可以納入補助對象 上列單位需不需要跟社會局(處)登記立案才能放入補捐助 煩請各位先進指點迷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9.114.8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32737283.A.EDE.html

05/27 23:58, , 1F
預算科目中並沒有"民間團體及個人之補(捐)助"
05/27 23:58, 1F

05/27 23:58, , 2F
有分為"對國內團體之捐助"及"獎勵及慰問"
05/27 23:58, 2F

05/27 23:58, , 3F
沒有立案的個人認為應屬後者
05/27 23:58, 3F

05/28 11:16, , 4F
就當成個人不就好了
05/28 11:16, 4F
文章代碼(AID): #1LPTO3xU (PublicServan)
文章代碼(AID): #1LPTO3xU (PublicServ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