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霸凌大會又要準備吃案了嗎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武裝肥宅)時間2周前 (2026/05/10 13:36), 編輯推噓7(9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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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ellolalala (嚕嚕嚕拉拉)》之銘言 : 是這樣的~家人的霸凌申訴在經歷了外部委員四個多月的調查後,最終霸凌案成立。但霸 : 凌者沒有受到任何懲處,依舊坐高位領高薪。因此我們向所屬單位申請霸凌調查報告,中 : 間石沈大海就不贅述,今天終於收到調查報告,除了前面的各類條文外,對於案情的內容 : 如下: : https://i.mopix.cc/oPhoi2.jpg
: 對,就是一張廢紙。 : 想起師大女足抽血案,看來某部會又要開始包庇霸凌者了嗎~ 這種抬頭不見低頭見的同辦公室主管,怎麼不把心一橫直接拿刀搞個魚死網破?人家是位高 權重的主管你要怎麼在他的體制內玩得過他?你說上媒體爆料,人家敷衍道歉幾句就高歌離 席去其他單位高就,你真以為你能獲得什麼公道或賠償? 都活了一把年紀早該知道人生而不平等,唯一平等的就是刀子捅進去把腸道扯出來任誰都得 死,我認為一個委任書記以命相搏換掉一個簡任長官,以小搏大這麼看都是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4.4.19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778391399.A.908.html

05/10 13:41, 2周前 , 1F
你在教唆犯罪喔....
05/10 13:41, 1F

05/10 14:05, 2周前 , 2F
推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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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14:59, 2周前 , 3F
惡有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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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18:50, 2周前 , 4F
說的很好,但要隱密一些,不然是犯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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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20:08, 2周前 , 5F
新北勞工局有人示範過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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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21:09, 2周前 , 6F
拿刀就是早有預謀!你泡一杯熱茶,這個算是一時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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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21:09, 2周前 , 7F
憤!刑期差很多哦!給你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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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23:42, 2周前 , 8F
相信惡有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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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 13:46, 2周前 , 9F
這樣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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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 17:09, 2周前 , 10F
我覺得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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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 19:49, 2周前 , 11F
要上報了 趕快來留名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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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 20:37, 2周前 , 12F
會有這種文章出現代表政府該有的公平和保障已經爛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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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 20:37, 2周前 , 13F
不被信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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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 20:38, 2周前 , 14F
被迫害的基層走投無路 無處伸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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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 22:54, 2周前 , 15F
千萬別用傷害性小侮辱性大 潑屎丟蟑螂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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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 23:17, 2周前 , 16F
感謝z大意見,但這招我應該用不了。因為事發後國科
05/11 23:17, 16F

05/11 23:17, 2周前 , 17F
會立即將「被」霸凌者,也就是我的家人,調離現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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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 23:17, 2周前 , 18F
!!所以不會有加害者與受害者共處一處的問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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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 23:17, 2周前 , 19F
謝國科會未卜先知預防犯罪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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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0:23, 2周前 , 20F
不想活的確實該用這招
05/13 10:23, 20F

05/14 08:49, 2周前 , 21F
亂教!你是台灣人嗎?是台灣人都知道不要動刀要酒駕XD
05/14 08:49, 21F

05/14 10:44, 2周前 , 22F
你才亂教,不要酒駕,一般的「「爆衝」」就很好用
05/14 10:44, 22F
文章代碼(AID): #1g01bda8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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