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代po 政府定期契約臨時人員 離職程序請教
代po
朋友是政府臨時人約
一年一聘
目前請育嬰假到10月底
本來計畫11月會復職(目前有請職務代理)
也只做到年底聘期結束
但因為有其他計畫及家庭規畫
想要直接離職算了
想請問
1.臨時人員若要離職需多久前提出
2.需要寫簽呈嗎(合約是寫適用勞基法 第15條規定預告甲方終止本契約)
15條寫的似乎跟一般勞工試用的16條有些不同
看不太懂
3.若是與勞基法相同 未滿一年10天前提出 那可以用何種方式告知
一定要用簽呈? 還是可以用line或mail?
麻煩各位協助解惑
謝謝大家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5.182.250.20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43598058.A.B06.html
PublicServan 近期熱門文章
PTT職涯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