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勞保/國年 銜接公保 但前者投保期短的話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one)時間10年前 (2015/10/05 10:24), 10年前編輯推噓3(306)
留言9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網路上的新聞資訊,不曉得正確與否。請大家分析: 有讀者問,他原先在民間公司上班,後來考上公務員,勞保/國民年金(因他有陣子沒工作 )的年資能記入公保嗎? 新聞中的有關單位答覆如下: ==== 依照新修訂的《勞工保險條例》和《國民年金法》規定,假設您累積了十二年勞保年資和 一年的國民年金年資,則等到您六十五歲時,勞保部分可一次領回十二個月的投保薪資, 國民年金部分則可終身月領兩百多元的年金。 ======== 我的疑問是:我們知道法條的解釋有「反面」解釋法,「累積了12年」的勞保年資, 才可以領回。那麼「累積不到12年」,假設另外有個當事人(跟上方那名讀者不同人) 在民營造廠間工作了2年,因另有人生規劃,有把握在3年內考上土木類科的公職, 那麼當事人需要在「邊在民間工作、邊準備應考/或是辭職,全心準備應考」的這幾年, 繼續繳(沒辭職的)勞保或(辭工作的)國民年金嗎? 因為可以想見,2+3=5...幾乎是累積不到12年的勞保年資,且假設他1年內考上, 國民年金年資也累積不到1年..... 就因為考上公職而換成公保了啊?依照反面解釋法,他繳的勞保/國民年金就領不回了? 所以請教懂這方面勞保法律規定的網友,藉由您的深入答覆,來讓當事人考量是否 乾脆不繼續繳勞保或國民年金、可以少吃一點虧了.... (先假設當事人近年內會考上他那個領域的公職 這點先不去爭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9.54.9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44011868.A.A6F.html ※ 編輯: Kermei (223.139.54.92), 10/05/2015 10:28:15

10/05 12:40, , 1F
勞保年資15年以下就是按年資跟投保薪資計算給予老年一
10/05 12:40, 1F

10/05 12:40, , 2F
次金給付,只有金額多寡的問題。
10/05 12:40, 2F

10/05 13:00, , 3F
若公保也全面年金了(這是趨勢),屆時每個人一生中所
10/05 13:00, 3F

10/05 13:00, , 4F
投保的勞保、國保、公保年資就可併計,只要合併後有超
10/05 13:00, 4F

10/05 13:00, , 5F
過15年的年資,就可分別計算一同請領。這樣就不會有年
10/05 13:00, 5F

10/05 13:00, , 6F
資浪費的情況了!
10/05 13:00, 6F

10/05 13:03, , 7F
而目前只有國保、勞保年資可以併計,可參考勞保條例74
10/05 13:03, 7F

10/05 13:03, , 8F
-2條第1項。
10/05 13:03, 8F

10/05 19:22, , 9F
現在勞保有超過15年,之後考上公職,可以領兩筆,不過都不多
10/05 19:22, 9F
文章代碼(AID): #1M4TzSfl (PublicServan)
文章代碼(AID): #1M4TzSfl (PublicServ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