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關於考試後年資的銜接問題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資深動感超人)時間10年前 (2015/10/16 13:46), 編輯推噓14(14045)
留言59則, 1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個人覺得104年的新規定是有問題的 即原本若是初考、地特四等或是普考的人,已經有了一定的年資 可能已經有了14~21天休假,但是考上高考之後,年資[強迫]中斷, 而且還是[跨年]中斷,一次斷掉兩年,當年沒休假,明年也沒休假 後年才能接續之前的年資,這樣不是變相侵害到我們的工作權和財產權嗎? 國民旅遊卡和不休假獎金也是不少的數目吧?不知道這樣的情況有人注意到嗎? 我個人覺得新修改的令,違反了憲法第15條和憲法第23條的比例原則和法律 保留原則。請各位大大們給予指教,謝謝。 神祝福妳們。 -- 記得要有肩膀,這是男人唯一能公平和他人較量的場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241.83.12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44974393.A.C7E.html

10/16 13:48, , 1F
我知道符合這樣的人不多,所以先發聲了,期待有回應。
10/16 13:48, 1F

10/16 14:29, , 2F
而且還不能自費保公保 白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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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14:37, , 3F
綁約期過的 都可以視為調任不是嗎? 公保退撫休假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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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14:41, , 4F
若是在綁約期內,就不被保障嗎??這樣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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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14:43, , 5F
若是地特四等綁約六年,第六年才考上,不是虧大了?
10/16 14:43, 5F

10/16 14:46, , 6F
感覺此法規有變相阻止人[短期向上考],不希望新進人員
10/16 14:46, 6F

10/16 14:46, , 7F
太早往上爬?這樣的概念,實在是.................
10/16 14:46, 7F

10/16 15:34, , 8F
依照是否在綁約期內,以決定是否可[銜接年資],我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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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15:34, , 9F
也是明顯違憲的,憲法第五條和第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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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17:27, , 10F
就....不能任用啊,不能任用就 什麼都沒有啊......
10/16 17:27, 10F

10/16 17:32, , 11F
除非你要釋憲不然討論無實益,法律在你考試當下就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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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17:34, , 12F
綁約期限,離開就是沒有任用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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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17:35, , 13F
然後你引憲5,就知道你憲法很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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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17:36, , 14F
任用資格=考試及格+訓練及格+試用+綁約期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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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17:37, , 15F
先破解上面的規定有何違憲之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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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17:59, , 16F
所以沒綁約期滿就沒任用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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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18:03, , 17F
那在綁約中的公務員都不是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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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18:26, , 18F
綁約期內是公務人員,只是考試未完成,等到綁約結束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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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18:26, , 19F
考試結束,至於你綁約期的年資都在,並沒有取消,至於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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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18:26, , 20F
假就看你能不能明年再去報到,這樣應該就頂多明年沒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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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年就連今年年資併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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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18:26, , 22F
請教一下a大 任用資格=…是在哪條“法律”有提到 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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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18:26, , 23F
又只是行政命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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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18:27, , 24F
明年報到的方法:增額或預估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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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18:30, , 25F
a大,考試是"錄取"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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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18:31, , 26F
那為什麼之前都沒這些問題 就今年開始有這些問題 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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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18:31, , 27F
只因一張銓敘部的“令” 而且那張令上面也沒說依據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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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18:31, , 28F
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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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18:38, , 29F
綁約跟考試完成有什麼關係,亂講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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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18:57, , 30F
我想若銓敘部透過修法來達成此目的 或許是不合理的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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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18:57, , 31F
法 但現在以一只“令”就要硬幹 爭議頗大吧 那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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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18:57, , 32F
乾脆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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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19:13, , 33F
公務人員考試法5、細則9,法律+法律具體授權法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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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19:14, , 34F
考試及格證書上依上開法規命令,「及格證書」限制轉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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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19:14, , 35F
這張考試及格證書在其他機關就是廢紙,沒有任用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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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19:26, , 36F
也想知道那個令依據到底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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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19:29, , 37F
依據就是上面推的,「=」的理由並不是真的不具任用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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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19:29, , 38F
是在新機關不具任用資格,因為考試及格證書+銓審函上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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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19:30, , 39F
有附條件;所以在新機關就是菜鳥,從零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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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19:31, , 40F
前面一張及格證書就是條件未成就,跟廢紙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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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19:48, , 41F
謝謝a大詳細說明,我只是用較簡單的說法,過去常見的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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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19:48, , 42F
綁約期升到七等,但考上高考就回到六本一,以前的七等做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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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21:39, , 43F
可以作為提敘用....不代表無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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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21:39, , 44F
另外,綁約有其立場與出發點,要是綁約期間可以透過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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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21:39, , 45F
洗掉,那綁約規定不就 "形同具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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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21:42, , 46F
我認為現行規定有它的考量,綁約規定也應該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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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21:45, , 47F
當初你選擇接受綁約,就得接受它帶來的一些不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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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21:45, , 48F
不能因為你服務的對象都是公部門,就全部混為一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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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21:47, , 49F
要不然你一開始就直接考高考,就沒有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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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21:51, , 50F
可重考後 也重新綁約啊 哪裡洗掉了??也沒不尊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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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21:51, , 51F
又不是不用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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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22:55, , 52F
若只討論休假,任用資格影響的是實務訓練期間的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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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22:55, , 53F
實務訓練後還是沒假是因為實務訓練不計休假年資,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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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22:55, , 54F
解錯嗎?我想問的依據是指訓練不計年資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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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23:28, , 55F
樓上理解正確,不管有無綁約,訓練期間不計入休假年資
10/16 23:28, 55F

10/17 08:34, , 56F
謝謝,所以我才想問這個依據是什麼?高考斷在11-2,3-
10/17 08:34, 56F

10/17 08:34, , 57F
12月很長呀~
10/17 08:34, 57F

10/19 08:46, , 58F
推樓上,還是希望能理解,另外,請勿做人身攻擊。^_^
10/19 08:46, 58F

10/19 08:49, , 59F
無意筆戰,只希望知道真相,指教無差,請勿說[很爛]字眼
10/19 08:49, 59F
文章代碼(AID): #1M88yvn- (PublicServan)
文章代碼(AID): #1M88yvn- (PublicServ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