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派令報到期限?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阿一)時間10年前 (2016/06/26 21:00), 10年前編輯推噓2(203)
留言5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3 (看更多)
http://weblaw.exam.gov.tw/SorderContent.aspx?SOID=93839 發文字號: 銓敘部97.09.09.部法一字第0972974423號令 公(發)布日: 097.09.09 本  文: 有關公務員服務法第 8條所稱應於「1 個月內」就職之計算方式,應自 接奉任狀之次日,或自接奉之任狀內所載向後特定生效日期之次日起算 ,末日之計算方式則為扣除程期外,依行政程序法第48條規定辦理。同 條後段所稱經主管高級長官特許延長期間以「1 個月」為限,其計算方 式亦同。本部79年 8月20日台華法一字第 0443554號函、90年 3月 2日 90法一字第 1996227號書函及歷次函釋規定與上開意旨不合者,均自即 日起停止適用。(銓敘部 97.09.09.法一字第0九七二九七四四二三號 令) 規範基礎 1. 公務員服務法 第八條(就職期間) 公務員接奉任狀後,除程期外,應於一個月內就職。但具有正當事由, 經主管高級長官特許者,得延長之,其延長期間,以一個月為限。 所以假設你的派令生效日是8.1 次日起算一個月(30天) 可以報到的最後一天就是8.31 假設你的派令生效日是6.1,6.10拿到派令 可以報到的最後一天就是7.10 以上有錯請指正 ※ 引述《SMALLZOZO (the last wish )》之銘言: : 小妹預備單位內陞至另一個科室 對方是退休 : 所以單位發的派令生效日是未來日期(對方退休後的一日)7/16 : 但本科室希望我到8/12或8/15過去報到 : 問了人事一直遲遲無法回答我 甚至說要打去銓敘部問= = : 得報到的時間不就是派令生效日後的30日內嗎 : 我是否能在以上的時間報到呢 先謝謝各位~ -- █ █◣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1.147.25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66946035.A.147.html ※ 編輯: saidohichi (111.241.147.253), 06/26/2016 21:02:09

06/26 21:25, , 1F
派令是不是自生效日的翌日起算啊? 所以第一題是9/1?
06/26 21:25, 1F

06/26 21:55, , 2F
8.1的次日是8.2,8.2起30天是8.31
06/26 21:55, 2F

08/21 14:49, , 3F
8月1日生效,報到期限是9月1日才對
08/21 14:49, 3F

08/21 14:51, , 4F
而且也不是用30日算,是直接次月的相當日(9月2日前),也就
08/21 14:51, 4F

08/21 14:51, , 5F
是9月1日為報到期限
08/21 14:51, 5F
文章代碼(AID): #1NRz7p57 (PublicServan)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3 篇):
文章代碼(AID): #1NRz7p57 (PublicServ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