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工作量繁重 該如何救濟?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霹靂肥貓)時間9年前 (2016/09/24 14:50), 9年前編輯推噓5(5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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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10191027 (髒小貓)》之銘言: : 依年資來論,小的得叫您一聲前輩。 : 前輩你好: 不敢當...我也正在學習(擺爛技能...) : ※ 引述《PILICATCAT (霹靂肥貓)》之銘言: : ~ : : 本身工作固定後,主要類似為-庶務管理,其內容: : : 1.校園場地租借 : : 2.校內各項契約執行(每月都會有好幾個固定廠商來學校檢測 ex消防、電機設備等) : 這個是例行,而且是廠商做的,做不好頂多請廠商重來一遍。 針對這些例行性事務,一開始要了解基本內容也是如履薄冰和廠商走一遍 久而久之,廠商來檢測後,除非有要更替的項目,才會進一步了解 基本上這方面還可以應付 : : 3.線上公文收發 : : 4.校內管理 : : 5.簡易修繕 : 4跟5其實不用自己做,找常往來的廠商幫忙(貨比三家,其實大家都心知肚明,例如甲開 : 了abc三家公司,或同業工會等等) : 修繕還是給專業的來,畢竟自己修,只能看到表面。 : 搬運東西可以請大家幫忙,替代役是來上班,不是來度假的。 有時候貨比三家到最後有些廠商因價位過高...無法接.... 搞到最後廠商根本不願意來估價...後來又要花時間網路找相關水電商... 基本上這項目黑臉要扮很深~~搞到最後廠商不爽..根本直接掛你電話都有.... 上級就會說:再去找~ 每天都會被問說..場商何時要來,搞得很像廠商只服務你一樣 替代役方面...其實我不喜歡指揮人...有時候叫他們做一件事.. 我還要去確認是否完成....最後還不如自己動手來的快..... 有時候消失到哪裡去...我還要把他們挖出來....(((算了吧.... : : 6.上級主管交代事項 : ~ : : 因為我還年輕~想讓我接"財務管理"的職務,要我多學習一點,對未來生涯發展很有幫 : 助! : : 後來就以一派官腔的型式...劈哩啪啦說一堆...我等他說完 : : 我問:那我現在的職務怎麼辦?誰要接?你要我回歸給事務組長?(這樣根本忙不過來阿) : : 他回:因為你現在職務都做熟悉了,就在繼續做下去! : 這很正常,不過是不是可以請長官派個助手幫忙? 派助手?其實我就是擔任助手這職務阿..... = = 有時候教務處還要我去幫忙一下... : : 基本上當時很想嗆他...畢竟他是我上司,我還是忍下脾氣 : 前輩修養很好說。像小的就在長官面前痛哭。 我知道每人管理的方式不同,但是他這樣根本不考慮下屬處境 法律不是規定說:遇到不合理之待遇可以適當反應嗎~ 或許我下次要嗆一下試試看,畢竟我不是領你薪水做事~ 沒必要很多事都自己默默承受,你說是吧? : ~ : : 我本身有身心障礙 : : 因為我聽力有問題,有時候和人溝通須花比一般人更長的時間 : : 老實說,我認為我無法勝認這職務調動 : : 1.請問各位前輩,我該如何救濟? : : (對面職務調動,我無法拒絕?一定要接?這有法規可依據嗎?) : : 2.還有我可以去哪些單位(教育部?)投訴呢? : : (聽說這位主任有被告過..必要時為了維護自己權益..我會打算去投訴) : : 3.工作職務方面是否有法規依據可以對照? : : (我覺得這工作內容,根本和當初身障分發單位內容之工作有違...我可以救濟嗎?) : 小的原本是做內部,去年突然增加臨櫃業務,也尋求內部的救濟管道,一紙公文回來,清 : 楚寫著“長官交辦事項”,是合情合理的。所以1跟3恐怕不太行。 如果長官交辦事務有違比例原則呢?還是說我應該往人事部門探討一下權利救濟問題? : 還是先跟長官(的長官)協商看看? 阿不就是校長~這樣的決策是經過他同意宣下來的吧~~ 那...我再去堵他看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7.183.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74699804.A.43E.html

09/24 14:55, , 1F
加油 基本上臉皮要厚一點 請替代役跟學生幫忙真的沒什麼
09/24 14:55, 1F

09/24 14:59, , 2F
其實就是總務處的工作分配問題 沒事校長不會干涉主任決定
09/24 14:59, 2F
好吧,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

09/24 15:17, , 3F
認真問 要三家估價單是單位內規還是採購法的規定呢?
09/24 15:17, 3F

09/24 15:17, , 4F
單位內規可廢 只是有難度
09/24 15:17, 4F
貨比三家..這問題應該要問會計,因為一開始就被會計他們指導過一番~ 至於必要性我不知道...我只知道這樣會延誤很多修繕時間而已...到時候被念又是我..

09/24 15:19, , 5F
人事只會說是處室內部問題
09/24 15:19, 5F

09/24 15:20, , 6F
6.上級主管交代事項 ->這個就足夠叫你做事了
09/24 15:20, 6F
好吧,現在上級已經幫我懸掛一條三尺白綾...我先走了..

09/24 15:24, , 7F
說真的很多工作只要有第六項就夠了,其他真的都不用放
09/24 15:24, 7F
以這種說法..以後總務處..應該只剩下我和總務主任 都我來好了~~一條龍體系的概念!? ※ 編輯: PILICATCAT (114.47.183.7), 09/24/2016 15:45:26

09/24 15:47, , 8F
要不要三家是要總務處自行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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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15:49, , 9F
看多少金額以內要多少估價單 基本上是內部自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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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15:50, , 10F
當然也必須要有合理性 不然會被噹
09/24 15:50, 10F
基本上這方面還可以應付,頂多被商家白眼而已

09/24 15:52, , 11F
三尺才90cm .......
09/24 15:52, 11F
掛在我們處室的吊扇上面...應該剛好...

09/24 17:28, , 12F
你們總務處幾個組?各組各幾人?總共幾人?覺得你們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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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17:28, , 13F
不是沒別人啊
09/24 17:28, 13F
1.財管2.出納3.文書幹事4.採購幹事5.替代役6.事務組長7.我8.總務主任 再加上3個技工/工友 一共11個人

09/24 19:47, , 14F
公家機關本來就是長官交辦業務.至於你有沒有能力那是另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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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19:48, , 15F
事情.領薪水就要幹事.邏輯就這麼簡單.工作沒啥救濟這回事情
09/24 19:48, 15F

09/24 19:50, , 16F
比你忙的公務員太多了.真要提救濟以你這種工作量還真不夠看
09/24 19:50, 16F
領薪水就要幹事沒錯~ 領相同薪水卻硬比別人負荷更多工作量也說不過去~ 而且我在那裏薪水也是最卑微的~ 比我忙得我知道,但是反應需求也是自保方式

09/24 20:48, , 17F
10萬元以下逕洽採購,都要三家比價只會搞死自己
09/24 20:48, 17F

09/24 20:49, , 18F
修繕及一般採購弄久多少也知道行情 不要太誇張
09/24 20:49, 18F
有時候幾千塊的事他們也要比~我真不知道他們是整我還是整廠商~

09/24 20:49, , 19F
也不用擺爛啦…照正常速度做,不要趕、快,做不完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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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20:49, , 20F
自然會處理
09/24 20:49, 20F
做不完上面會要你盡快處理~如果出包就被念屎~

09/24 20:49, , 21F
許多修繕效率跟品質也是很重要~
09/24 20:49, 21F
熟能生巧 ※ 編輯: PILICATCAT (114.47.183.7), 09/24/2016 22:14:14

09/24 22:21, , 22F
可能要到過勞死才能提救濟吧....疑? 死人應該不會過勞^^
09/24 22:21, 22F

09/24 22:53, , 23F
工作中倒下來之類的嗎
09/24 22:53, 23F

09/25 00:08, , 24F
臉皮要厚點耐得住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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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00:12, , 25F
如果做不到(完) 該說就說 總不會拿鞭子打你做吧XD
09/25 00:12, 25F

09/25 10:27, , 26F
所以說直接嗆上級 不算過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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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10:30, , 27F
看到現在,大概只有一個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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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離開現在的學校,到一般的行政機關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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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10:31, , 29F
這對你會比較好一點,當然,選擇在你,離開就不要眷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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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10:31, , 30F
你有身障條件,行政機關應該很多會接受放在行政室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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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室的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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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10:32, , 32F
您的思想思維已經慢慢走向偏激,不樂見這樣的後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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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10:33, , 33F
好機關壞機關自己多尋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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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10:34, , 34F
但要是我個人的話,我是不會推薦這樣的原PO給好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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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10:35, , 35F
因為從您的文字傳達,已經看出很多 ris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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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10:35, , 36F
11個人是一個大處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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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10:36, , 37F
當然,組長只有一隻,幹事也只有一隻,那個 1 ,2 身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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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10:36, , 38F
這妳們課室分工問題,要怎樣跟長官提,端靠智慧與睿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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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11:34, , 39F
你就托下去,東西壞了就壞了,等到他們發現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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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11:35, , 40F
會叫你過去罵,到時你就理由一堆亂說後,哭給他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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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11:35, , 41F
如果哭沒用的話,你可以罵主官。
09/25 11:35, 41F

09/25 11:37, , 42F
怕被念的話,你做什麼專業官僚,對人民對比較麻煩
09/25 11:37, 42F

09/25 11:42, , 43F
另外你可以玩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34條
09/25 11:42, 43F

09/25 11:45, , 44F
好像記錯條了,進用之身心障礙者,應本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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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11:46, , 45F
,不得為任何歧視待遇,然後你主張你明顯感到被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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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11:46, , 46F
主官把他人的工作量給你,想逼你離職之類的,可以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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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21:47, , 47F
我不推樓上的做法 不適法也不適用原PO情境 攤開來好好談
09/25 21:47, 47F

09/25 21:50, , 48F
都待四年了 做了多少事大家都看得到 講理不成再找校長
09/25 21:50, 48F
文章代碼(AID): #1NvY8SG-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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