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如果想向監委陳請被停職的事宜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nlevta (生活大變動中...)時間8年前 (2018/02/14 10:22)推噓3(3推 0噓 12→)留言15則, 6人參與討論串2/2 (看更多)
※ 引述《kukochlai (lulu)》之銘言:
: 請問各位先進,兩年前銓敘部有全面清查公務員違法經商的事,當時因銓敘部後來出解
釋
: 函讓該年度涉案的公僕都解套而沒有一個人被停職並直接送公懲會來查辦結案,我有一
位
: 朋友在去年也因家族企業卡到董事及持股超過一成的問題,最近被機關開完考績會後做
出
: 停職的決定,其現在必需等公懲會開完有懲處結果始能復職,但其事後問同單位之前也
卡
: 到兼差案的同仁才知道當時他們的股份也超過百分之十,只是當時全國各機關的默契是
只
: 要即時放棄掉就不追究持股部分,以不停職逕送公懲會來處理,現在我這位朋友覺得機
關
: 的做法不符合行政程序法第六條之相同事物相同處理及不得咨意妄為的原理想向監委來
陳
: 情,請問各位先進會因為陳情而其被停職的處份就能得到救濟嗎?因為其怕陳情後會被
該
: 機關秋後算帳,如果要陳情則當初沒照規定處份的對向是要寫該機關還是當時全國各機
關
: 那一個比較妥當?
這是顛倒事實了...
2年前的處理並不是機關默契當事人放棄就沒事
那次清查還是有人被懲處懲戒,
銓敘部當時有函釋依不同樣態有不同處置,
你朋友是什麼樣態?
而且2年前還可以說不知道規定,
那次風波鬧很大,之後一直有宣導,
現在還持股超過10%就太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3.58.17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518574920.A.674.html
※ 編輯: nlevta (111.83.58.174), 02/14/2018 10: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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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經營和獲利不是當事人自己說的,
也不是家族企業出切結說沒經營就算,
這些都是要舉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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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各機關人事怎麼宣導,
有的機關在新人報到時要求簽切結表示沒有這些情況
而且"你朋友"是什麼樣態,該如何處理都有規定,
請向貴機關人事詢問
※ 編輯: nlevta (111.83.58.174), 02/14/2018 13:4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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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不知道,
請提出向該公司提告遭冒用的證明
這是當年銓敘部的認定標準之一
※ 編輯: nlevta (111.83.58.174), 02/14/2018 13:5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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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沒有這張切結書的固定格式,
也不見得每個機關人事有宣導或提醒,
但是2年前清查後,
銓敘部就出官版切結書,
人事應該都會要新進人員填寫了
※ 編輯: nlevta (125.224.246.180), 02/15/2018 00:43:44
※ 編輯: nlevta (42.76.165.70), 02/15/2018 09:4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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