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有關分別採購的定義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gogogo)時間7年前 (2018/09/18 20:54), 編輯推噓3(3011)
留言14則, 5人參與, 7年前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我們機關有50棟獨立的建物分散在某縣內,消防申報後缺失要在30天內改善完。 其中有些建物修繕不到5千元,大約20個,有些只換1隻滅火器500元就合格。不過有些一棟要修系統性的可能要花100萬元。 想要依採購法細則第13條不同施工地區用分別採購辦理,依建物分50個案子來做。 但會計室不同意,說都在同一縣內,又是同品項消防設備,細則13條要跨別縣市才行。 這樣真的要為了滅火器1隻來辦理限改展延了。 請問有遇到類似情況的前輩嗎?分別採購的不同施工地區是要跨縣市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17.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537275299.A.EB2.html

09/18 21:20, 7年前 , 1F
同質性高的部分可以合併一起採購啊
09/18 21:20, 1F

09/18 21:20, 7年前 , 2F
例如添購消防設備,滅火器、偵煙器等等
09/18 21:20, 2F

09/18 21:22, 7年前 , 3F
再來就是你所謂的"有些",同類的不就該一起採購才對?
09/18 21:22, 3F

09/18 21:23, 7年前 , 4F
前面說"有些是缺滅火器",後面卻說有50棟故分50案
09/18 21:23, 4F

09/18 21:23, 7年前 , 5F
我要是會計我也會打槍你
09/18 21:23, 5F

09/18 21:32, 7年前 , 6F
像你講的這麼簡單,買一批滅火器自己載去不就解決了,整
09/18 21:32, 6F

09/18 21:32, 7年前 , 7F
棟改要單獨成案會計應該也不會打槍你
09/18 21:32, 7F

09/18 22:55, 7年前 , 8F
要依改善項目去切不同案件,先分財務、工程,再去分析那些
09/18 22:55, 8F

09/18 22:57, 7年前 , 9F
是一樣的,哪些是不同的,先分類出來,簽上去才不會有分批
09/18 22:57, 9F

09/18 22:58, 7年前 , 10F
問題,講清楚來說那些是適用哪種類型,要分幾類,會計看懂
09/18 22:58, 10F

09/18 22:59, 7年前 , 11F
才會支持切割案件處理
09/18 22:59, 11F

09/18 23:11, 7年前 , 12F
除非你50棟有需求要找50個廠商來做,不然分50案根本是在
09/18 23:11, 12F

09/18 23:11, 7年前 , 13F
規避政府採購法。
09/18 23:11, 13F

09/19 19:31, 7年前 , 14F
有沒有在規避採購法一看就知道了何況會計
09/19 19:31, 1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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