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行政機關涉及民事訴訟所花費的行政規費?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peace)時間6年前 (2019/11/09 08:39), 編輯推噓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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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請教 例如查調債務人相關資料所付出的行政規費 結案後是否可以向債務人追討? 因為法院判決的債權憑證裡面沒寫到這個 還是這筆錢要機關自己吸收?? 有案例或法條可以參考嗎?? 請各位資深前輩不吝指教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66.59.1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573259951.A.7B2.html

11/09 11:02, 6年前 , 1F
如果是訴訟必要支出的費用,另外向地院聲請確定訴訟費用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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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 11:40, 6年前 , 2F
這個要看。起訴前已經付出的費用。必須載明在起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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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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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如果是訴訟進行到一半 必須支出的調查費用。那是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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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事。會算在訴訟費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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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種情況如下篇回文。第二種情況如本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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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TnWglUo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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