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感覺這樣會不會太凹廠商???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llll)時間2年前 (2021/07/29 20:13), 2年前編輯推噓12(12021)
留言33則, 13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1/1
一, 工程契約定型稿: 工程部分完工後,有部分先行使用之必要或已履約之部分有減損滅失之虞者 ,應先就該部分辦理驗收或分段查驗供驗收之用, 二, 假設: 有十間辦公室裝修, 已七間完工裝修, 已完成查驗併供使用中(查驗時 有跟廠商講, 這是查驗, 不是部份驗收, 廠商也同意) 三, 假設工程如果可以如期完工, 查驗跟部分驗收其實差別不大,... 那現在出現的問題是: 假設工期0731屆止, 剩下一天已經確認無法完工 因為當初那七間是 "查驗"(雖然已經在使用中), 但 逾期違約金, 是不是要用十間去算 (就法論法) ? ps: 也就是說, 廠商當初接受查驗後先供使用, 而不是要求部分驗收 現在是不是很不利???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58.9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627560826.A.641.html

07/29 20:53, 2年前 , 1F
應該看契約規定?? 如果逾期違約金是用契約金額計算 不管
07/29 20:53, 1F

07/29 20:53, 2年前 , 2F
部分驗收還是查驗應該都還是用總額來算
07/29 20:53, 2F

07/29 21:19, 2年前 , 3F
看合約,一般合約的精神,未完成部分不影響已完成部分
07/29 21:19, 3F

07/29 21:19, 2年前 , 4F
,可以分開來計算逾期違約金
07/29 21:19, 4F
合約是定型稿, 沒改: 主要是這句: (二)採部分驗收者,得就該部分之金額計算逾期違約金。 反面解釋: 不是部份驗收, 所以就全部計罰? 感謝

07/29 21:21, 2年前 , 5F
提醒一下,怎麼罰還得監辦跟長官同意,有時候不用考慮
07/29 21:21, 5F

07/29 21:21, 2年前 , 6F
這麼多
07/29 21:21, 6F

07/29 21:25, 2年前 , 7F
廠商同意是因為懶得做兩次竣工文件
07/29 21:25, 7F
※ 編輯: bota (49.216.58.92 臺灣), 07/29/2021 21:30:42

07/29 21:52, 2年前 , 8F
罰10間無誤。沒有驗收點交 就是全部計算
07/29 21:52, 8F

07/29 21:54, 2年前 , 9F
至於沒有點交 機關就先行使用,請廠商另行提告侵權行為求償
07/29 21:54, 9F

07/29 21:55, 2年前 , 10F
之後長官要如何搓湯圓 就不是法律的討論層面
07/29 21:55, 10F

07/29 22:08, 2年前 , 11F
好奇問一下,沒驗收為什麼可以使用?
07/29 22:08, 11F

07/29 22:11, 2年前 , 12F
範本第17條:「未完成履約/初驗或驗收有瑕疵之部分
07/29 22:11, 12F

07/29 22:11, 2年前 , 13F
不影響其他已完成且無瑕疵部分之使用者(不以機關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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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 22:11, 2年前 , 14F
有使用事實為限),按未完成履約/初驗或驗收有瑕疵
07/29 22:11, 14F

07/29 22:11, 2年前 , 15F
部分之契約價金,每日依其_‰(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
07/29 22:11, 15F

07/29 22:11, 2年前 , 16F
比率;未載明者,為3‰)計算逾期違約金,其數額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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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 22:11, 2年前 , 17F
每日依契約價金總額計算之數額為上限」,所以工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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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 22:11, 2年前 , 18F
沒要你凹廠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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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 22:15, 2年前 , 19F
怎麼大家都認為要全罰?沒試過要幫廠商解套嗎?
07/29 22:15, 19F

07/29 22:30, 2年前 , 20F
如果你真的認真跑過一次部分驗收,敢說你一輩子都不會再想要
07/29 22:30, 20F

07/29 22:30, 2年前 , 21F
這樣做。曾經的經驗,會計政風要我把部分竣工的預算跟圖,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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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 22:30, 2年前 , 22F
清出來,才可辦理部分驗收,跟監造花超久的時間才清出來。
07/29 22:30, 22F

07/30 07:18, 2年前 , 23F
真的蠻凹
07/30 07:18, 23F

07/30 07:20, 2年前 , 24F
先針對那幾間辦部分驗收即可 查驗後還是可以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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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 09:48, 2年前 , 25F
C大已經把正解打出來了,如果你的契約是照範本沒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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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 09:48, 2年前 , 26F
那就是罰未完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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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 10:57, 2年前 , 27F
之前上課老師說即便你全罰廠商一定吞不下去去申訴 最
07/30 10:57, 27F

07/30 10:57, 2年前 , 28F
後法官好像都往只罰未完成部分去判
07/30 10:57, 28F

07/31 00:27, 2年前 , 29F
其實b大自己心中有隱約答案了吧
07/31 00:27, 29F

07/31 00:29, 2年前 , 30F
就問查驗跟部分驗收的差異,如果不一樣,那為什麼要
07/31 00:29, 30F

07/31 00:29, 2年前 , 31F
先用,把風險轉嫁給廠商QQ
07/31 00:29, 31F

07/31 02:08, 2年前 , 32F
以防萬一,最好能邀政風及會計在到期日當天盤點已完
07/31 02:08, 32F

07/31 02:08, 2年前 , 33F
成項目
07/31 02:08, 33F
文章代碼(AID): #1X0fjwP1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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