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公差與公假權益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don't look back)時間4年前 (2021/09/30 20:27), 4年前編輯推噓5(5055)
留言60則, 1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大家好,我知道這個問題已經有點被吵到不行,明明已經有函示但偏偏人事還是死咬文字不放。 今天因為業務關係,所以會有很多檢討會議 例如進度檢討、地方設施檢討、都市計畫檢討等等。 因為出現檢討兩字就被要求說是公假,但明明本質上是會議,甚至說只要檢討兩字拿掉就可以接受變成公差(??) 還說請公假但備註說是非教育性質在會計那邊就一樣可以請領雜費。 但我今天糾結點是公差跟公假的保險權利就不同,縱使是公假(具公差性質)他終究還是公假。 想請問各位人事有什麼看法? https://i.imgur.com/H6p8dPr.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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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20:42, 4年前 , 1F
非人事,但是我覺得重點明明是前段的「訓練或講習性質
09/30 20:42, 1F

09/30 20:42, 4年前 , 2F
」,後段只是舉例吧
09/30 20:42, 2F

09/30 21:01, 4年前 , 3F
調查局長已開釋人多必有白癡,恭喜你就是遇到白癡
09/30 21:01, 3F

09/30 21:40, 4年前 , 4F
打去人事總處詢問,並報上單位
09/30 21:40, 4F

09/30 21:44, 4年前 , 5F
笑死....人總處早就說規矩就是這樣
09/30 21:44, 5F

09/30 21:45, 4年前 , 6F
卻還是有機關發文發這種踩紅線的 xx會,那...誰的問題?
09/30 21:45, 6F

09/30 21:46, 4年前 , 7F
去叫發文機關更正會議事由啊....
09/30 21:46, 7F

09/30 21:48, 4年前 , 8F
把 檢討會,多加個字變成 檢討會議,然後就說是 會議??
09/30 21:48, 8F

09/30 21:49, 4年前 , 9F
更何況原PO你自己都用紅字標出 "差"的意涵為何
09/30 21:49, 9F

09/30 21:50, 4年前 , 10F
你可以舉出 長官派你 "要去執行了什麼任務",不是嗎??
09/30 21:50, 10F
※ 編輯: parkromi (218.164.98.174 臺灣), 09/30/2021 21:50:51

09/30 21:51, 4年前 , 11F
會議不是有議程嗎? 拿出來跟人事/會計說明....
09/30 21:51, 11F
有附上啊 人事死咬*檢討*兩字

09/30 21:51, 4年前 , 12F
到你貴機關派你參加這場你所謂的會議,你要執行什麼任務?
09/30 21:51, 12F
※ 編輯: parkromi (218.164.98.174 臺灣), 09/30/2021 21:52:06

09/30 21:52, 4年前 , 13F
你說是會議,那你就把你被派的身分去做什麼事情,說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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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21:52, 4年前 , 14F
"你要執行什麼任務"
09/30 21:52, 14F

09/30 21:53, 4年前 , 15F
關鍵就是這個
09/30 21:53, 15F

09/30 21:53, 4年前 , 16F
若根本只是被叫去看人家演戲,那給公假有什麼問題呢?
09/30 21:53, 16F

09/30 21:54, 4年前 , 17F
不然你以為為何當初會訂出這幾個名稱是不給公差的???
09/30 21:54, 17F

09/30 21:54, 4年前 , 18F
檢討會本來就是收尾,有要做什麼事??
09/30 21:54, 18F

09/30 21:55, 4年前 , 19F
難道多加個議,就可以讓 檢討會 升格成 協調會議??
09/30 21:55, 19F

09/30 21:56, 4年前 , 20F
明明就是鑽漏洞.....
09/30 21:56, 20F

09/30 21:56, 4年前 , 21F
去叫發文機關把開會通知單拿掉 檢討 啊
09/30 21:56, 21F

09/30 21:57, 4年前 , 22F
改成 工作研商會議 ,會違法嗎???
09/30 21:57, 22F

09/30 21:57, 4年前 , 23F
笑死~~~問題到底在誰身上,難道看不出來????
09/30 21:57, 23F

09/30 21:58, 4年前 , 24F
建議原PO ,好好思索你所提出的那個截圖,那幾個 XX會
09/30 21:58, 24F

09/30 21:59, 4年前 , 25F
前提是「講習性質」的檢討會
09/30 21:59, 25F

09/30 21:59, 4年前 , 26F
參加者是要做什麼事情,然後再去咀嚼紅字標出的關鍵句
09/30 21:59, 26F
我這樣理解好了:公差就是換過地方工作,我今天去參加那些檢討會議,是要代表機關去表達意見,那些檢討會議事後也都會有會議紀錄;而公假就單純是去當聽眾,要有講習性質。至於把檢討兩字拿掉,我們也曾發文要求過,但檢討兩字不應該是決定公差假的重點

09/30 22:00, 4年前 , 27F
除非你能很明確說明參與會議要做什麼事情
09/30 22:00, 27F

09/30 22:00, 4年前 , 28F
不然人事從字義去看你的會議性質,本質上沒有做錯
09/30 22:00, 28F

09/30 22:01, 4年前 , 29F
是你自己沒能把自己要做什麼事說清楚講明白
09/30 22:01, 29F

09/30 22:01, 4年前 , 30F
只單純的拿著 會議兩個字,在壓人事說人家不省人事而已
09/30 22:01, 30F
※ 編輯: parkromi (218.164.98.174 臺灣), 09/30/2021 22:19:46

09/30 23:08, 4年前 , 31F
差在能不能請雜費
09/30 23:08, 31F

09/30 23:21, 4年前 , 32F
我是人事的話,我才懶得退單,直接差單上註明
09/30 23:21, 32F

09/30 23:23, 4年前 , 33F
"本申請案是否符合76.8.24局三字第1526號函示之公差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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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23:24, 4年前 , 34F
,由業務單位派人時,本於職責卓處"
09/30 23:24, 34F

09/30 23:26, 4年前 , 35F
退單惹人怨,還不如甩給申請人自己扛,出事時,人事指著
09/30 23:26, 35F

09/30 23:26, 4年前 , 36F
差單上面這行,淡淡的說 "我們提醒過了"
09/30 23:26, 36F

09/30 23:27, 4年前 , 37F
就跟前面那個拆分採購按成小額時,採購單位也是沒退單
09/30 23:27, 37F

09/30 23:28, 4年前 , 38F
直接加註,所以採購單位沒事,請購單位跟承辦一肩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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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23:28, 4年前 , 39F
大家都是出來混口飯吃,保護自己最重要
09/30 23:28, 39F

09/30 23:58, 4年前 , 40F
這個例例子我初看是跟M大一樣的想法 不過我覺得很怪的
09/30 23:58, 40F

09/30 23:59, 4年前 , 41F
的地方是 人事又說在備註註明非教育性質可領雜費 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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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23:59, 4年前 , 42F
加了後面這個動作 前面叫你請公假等於沒有意義
09/30 23:59, 42F
※ 編輯: parkromi (111.242.75.182 臺灣), 10/01/2021 06:12:15

10/01 09:31, 4年前 , 43F
總之,若原PO身為當事人,還是不能理解為何要有雜費這一項
10/01 09:31, 43F

10/01 09:32, 4年前 , 44F
這筆費用 只給出差不給公假 的道理
10/01 09:32, 44F

10/01 09:32, 4年前 , 45F
卻只會拿著 會議 在那邊 爭,而沒看到 檢討會 這三個字
10/01 09:32, 45F

10/01 09:34, 4年前 , 46F
要用怎樣手法包裝,人事才不會吃飽沒事做干涉
10/01 09:34, 46F

10/01 10:36, 4年前 , 47F
有沒有執行任務是業務單位自己要講清楚,不用在意會
10/01 10:36, 47F

10/01 10:36, 4年前 , 48F
議名稱。通常上有會議2字人家不會找事,沒會議2字人
10/01 10:36, 48F

10/01 10:36, 4年前 , 49F
家稍微謹慎點提醒你其實算不錯了~
10/01 10:36, 49F

10/01 12:24, 4年前 , 50F
以前前輩教的,沒有內簽解決不了的問題
10/01 12:24, 50F

10/01 18:28, 4年前 , 51F
有任何爭端,白紙黑字寫(夠閒的話),上簽打筆戰!
10/01 18:28, 51F

10/01 19:18, 4年前 , 52F
看到樓上推文我想到當初剛任公職時,為了人事室出錯沒有
10/01 19:18, 52F

10/01 19:19, 4年前 , 53F
合併我職代時期休假年資、申請保留假卻被打槍的事,當時
10/01 19:19, 53F

10/01 19:19, 4年前 , 54F
我就是上簽打筆戰XD(因為我跟對方說明有人事函釋,對方
10/01 19:19, 54F

10/01 19:19, 4年前 , 55F
居然說"誰知道你函釋是真的假的"),我就上簽連函釋一起
10/01 19:19, 55F

10/01 19:20, 4年前 , 56F
附上,看最後是誰丟臉XD (然後另一位人事幫我處理,求我
10/01 19:20, 56F

10/01 19:20, 4年前 , 57F
不要上簽)
10/01 19:20, 57F

10/02 10:19, 4年前 , 58F
連我自己都看不起公務員~捍衛自己就是多讀法律,多看判決,上
10/02 10:19, 58F

10/02 10:19, 4年前 , 59F
簽講清楚,說明白,打筆戰!!!
10/02 10:19, 59F

10/04 22:21, , 60F
訓練、上課、研討會是公假,討論、會議代表單位發言是出差
10/04 22:21, 60F
文章代碼(AID): #1XLQqVFN (PublicServan)
文章代碼(AID): #1XLQqVFN (PublicServ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