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掰了36年陋習!今起勞工值日夜 老闆要給加班費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落葉~小楓~*)時間3年前 (2022/01/01 21:58), 編輯推噓18(19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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掰了36年陋習!今起勞工值日夜 老闆要給加班費 2022-01-01 18:20 經濟日報 / 記者江睿智/台北即時報導 自今(1)日起,實施長達36年之久「事業單位實施勞工值日(夜)應行注意事項」廢止 ,雇主若要勞工值日夜,一律認定為工時,超過正常工時就須給加班費,違者可罰2至100 萬元。 勞動部進一步表示,過去以來雇主常請勞工於正常工作之外「值日夜」,自今日起,勞工 值日夜將視為工作時間,若超過正常工時,就要給加班費;勞動部表示,值日夜計入工時 ,將列為今年勞檢重點,違者可罰2至100萬元。 「事業單位實施勞工值日(夜)應行注意事項」將自今(2022)年元旦廢止。換言之,勞 工值日(夜),一概回歸《勞動基準法》上「工作時間」的意涵,若超過八小時,進入延 長工時就要給加班費。 該注意事項廢止後,勞動部官員說,公司仍可安排勞工值日夜,假設公司安排一名勞工值 夜,須安排在那一天的工作時間內,值夜當天的工作時間調整成夜間狀態,超過八小時, 則要額外計算延長工時工資。 他表示,雇主若違反規定,恐涉及「勞基法」未給付加班費、輪班間隔不到11小時、七休 一等規定,可開罰2萬至100萬元。 「事業單位實施勞工值日(夜)應行注意事項」訂於1985年,勞動部官員表示,當時民間 工廠或公營事業於每日下班後或是假日期間,常需要有人留守顧廠房或巡察,或負責接電 話,因此常安排員工輪流值日夜。由於值日夜的態樣有別於平日工作,員工輪流像值日生 一般,所以歷來都未被視為工作時間。 官員進一步指出,該注意事項規定,勞工值日夜,雇主要給津貼。至於津貼要給多少,由 勞資協商,沒有強制規定,因此出現雇主給300元、500元,甚至有給一小時30元,遠低於 《勞動基準法》加班費規定。 勞動部曾在2019年3月修正注意事項,增訂值日夜津貼建議數額,宜不低於每月基本工資 除以240再乘以值日(夜)時數;同時,預告2022年起該注意事項將停止適用。換言之, 亦已給了業者兩年多的緩衝期。 https://reurl.cc/RjdKDZ ---------------------我是分隔線----------------- 司法院、法務部注意了 勞工已經至少要領加班費了 至少已經要給加班費了,我不要求1.33 照時薪算值班費就好。 不能讓公務員繼續剝削吧。值班費=加班時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7.21.17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641045505.A.15C.html

01/01 22:11, 3年前 , 1F
很同情勞動部的公務人員,長期處在不平衡的扭曲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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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下從事公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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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呵呵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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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22:19, 3年前 , 4F
公務員真慘,一堆無法報加班的加班的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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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22:42, 3年前 ,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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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22:43, 3年前 , 6F
政府機關自己帶頭違法 這對嗎? 要去哪抗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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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22:54, 3年前 , 7F
反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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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23:14, 3年前 , 8F
不不,民間老闆沒錢付是違法,政府是合法剝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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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23:18, 3年前 , 9F
政府沒有帶頭違法啊....."公務員不適用勞動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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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23:37, 3年前 , 10F
某樓真的是公務員界的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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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01:01, 3年前 , 11F
可憐 書記官值夜現在是幾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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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05:17, 3年前 , 12F
公職不能報的不能報 能報的被技工比下去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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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05:44, 3年前 , 13F
笑死,有人是不會看文字的反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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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05:44, 3年前 , 14F
這樣以後怎樣出社會跟人家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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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09:11, 3年前 , 15F
做功德啊,上帝的選民,離幸福最近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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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09:29, 3年前 , 16F
不要想太多 勞工還是苦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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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09:29, 3年前 , 17F
台灣以中小企業為主 誰會管勞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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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09:30, 3年前 , 18F
現在一堆一人老闆的勞工,是要找誰拿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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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09:31, 3年前 , 19F
公職還是比中小企業吃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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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09:31, 3年前 , 20F
勞工連國家考試師字輩的、有專長的,可能連掃廁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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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09:31, 3年前 , 21F
掃地、拖地、倒垃圾都要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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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09:33, 3年前 , 22F
不依法給是一回事,合法不給是另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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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09:34, 3年前 , 23F
結果不是ㄧ樣都沒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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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09:52, 3年前 , 24F
違法可以檢舉,不敢檢舉是你家的事,合法的你能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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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10:21, 3年前 , 25F
公職很多現在也是全包啊,行政的包工程標案,非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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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10:21, 3年前 , 26F
的包衛生工作,有人做就好沒在管你是不是專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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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12:39, 3年前 , 27F
政府走狗又在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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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12:57, 3年前 , 28F
塔綠班大過年的就上工,很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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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15:05, 3年前 , 29F
警察加班40小時換一隻嘉獎,謝主隆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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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15:13, 3年前 , 30F
份內的事做好,就夠了。千萬不要一人做兩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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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15:14, 3年前 , 31F
不然你減少了一個工作機會,損害健康間接傷害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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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15:14, 3年前 , 32F
是傷害社會國家及自己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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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15:15, 3年前 , 33F
公務員算是與政府的特別權利義務關係... 所以很多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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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15:15, 3年前 , 34F
都執政者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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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16:25, 3年前 , 35F
羨慕...一年大概得奉獻200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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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16:59, 3年前 , 36F
揚棄在歷史灰燼裡的特別剝削關係又在學中華民國借屍還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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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18:00, 3年前 , 37F
夜班的公務員不用給熬夜爆肝加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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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18:27, 3年前 , 38F
什麼時代了還在特別權力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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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18:28, 3年前 , 39F
講權利就比照勞工,甚至比勞工還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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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18:29, 3年前 , 40F
講義務就特別權力關係,我觀察的現象有沒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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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18:29, 3年前 , 41F
我說的是我觀察到執政者的態度似乎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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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18:40, 3年前 , 42F
資方也不會守規矩啊 給勞工局錢就不會來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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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18:55, 3年前 , 43F
假日值班一天=補修一天沒錢 給各位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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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19:53, 3年前 , 44F
原來可以給勞工局錢,有人指控勞工局收賄唷,快去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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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21:01, 3年前 , 45F
他又沒說哪一個縣市勞工局.....: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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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21:02, 3年前 , 46F
況且,暖市市長都可以請 當地大企業 吃鴻門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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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22:02, 3年前 , 47F
公務人員都不如勞工了,難怪會被當公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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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22:26, 3年前 , 48F
特殊性關係有什麼問題?考前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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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22:34, 3年前 , 49F
樓上這種關係要問金…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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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23:48, 3年前 , 50F
標題一看就是隨便寫寫,低估慣老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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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08:30, 3年前 , 51F
是可以拿這個去打申訴,只是要整體,然後帶頭的那幾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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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08:30, 3年前 , 52F
要有當烈士的心理準備與覺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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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08:30, 3年前 , 53F
知道自己可能只是同僚的韭菜/犧牲品,但仍願意踏出爭權
01/03 08:30, 53F

01/03 08:30, 3年前 , 54F
的步伐
01/03 08:30, 54F

01/03 14:58, 3年前 , 55F
司法院會說不關他們的事情喔
01/03 14:58, 55F

01/04 09:33, 3年前 , 56F
警消好慘
01/04 09:33, 56F
文章代碼(AID): #1Xq5u15S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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