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函轉的匿名檢舉叫我逕復陳情人?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風水先生)時間1月前 (2024/10/17 12:05), 編輯推噓11(12140)
留言53則, 18人參與, 1月前最新討論串1/1
最近處理了一個神奇的匿名陳情案,某個局處函轉了一個沒有名字、沒有地址、沒有 電話、沒有email的公文,然後在函文中大喇喇地寫下請逕復陳情人,這種公文也不是 沒收過,前幾次都直接函復處理方式給對方再回復陳情人,沒一個單位打電話回來哭, 結果這次同樣的處理方式,對方機關承辦人居然氣噗噗地打電話過來為什麼要函文給他們 ,靠!我不函文回覆你是要我自己對自己說話嗎?跟我自己說已經案件處理完畢,文存查? 不給個資說是因為個資法,但又說已經跟民眾說函轉給轄管單位了,可以給我[個人電話] 直接電話回覆他,這邏輯真的是很神奇,公文都不寫的東西,私下講講就變可以的喔~想 請問各廣大板友,收到這種完全隱匿任何個人資料的情況的公文,在不函文回復對方單位 的情況下,你要怎麼「逕復陳情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200.123.24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729137902.A.1A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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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過陳情人指名道姓針對特定人,還要求政風介入,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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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資訊都沒有,無從辦起.只好結案,獲得極度不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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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3:14, 1月前 , 3F
本案因某局未提供陳情人相關個資,擬函復某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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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3:14, 1月前 , 4F
完整資料後辦理,文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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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3:14, 1月前 , 5F
查無此人,陳報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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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3:20, 1月前 , 6F
沒有陳情人 太好了 對方大概也是例稿沒改到 可見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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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3:20, 1月前 , 7F
人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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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3:39, 1月前 , 8F
d大 沒有喔 她是真的要我回復陳情人...但做法就是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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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3:40, 1月前 , 9F
話跟我講 真的是神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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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4:38, 1月前 , 10F
跟他說你要做電話紀錄,看他會不會暴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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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5:03, 1月前 , 11F
A大 我光是敘述這些事情她都快爆氣了 如果真作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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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5:03, 1月前 , 12F
紀錄 我看也是難收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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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5:27, 1月前 , 13F
他又不是你長官 你該怎麼做就怎麼做 他不爽是他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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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5:33, 1月前 , 14F
要是我應該跟3樓做法一樣,都知道打電話話來興師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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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5:33, 1月前 , 15F
罪,發文前先打過來說明一下不是基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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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6:27, 1月前 , 16F
我覺得這就變成一個很奇怪的狀態 主動提供個資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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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6:28, 1月前 , 17F
結果主動發文跟他要資料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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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6:42, 1月前 , 18F
這種要求還真沒見過!如果長官允許,就受文者為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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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6:42, 1月前 , 19F
人,地址不詳,走公示送達程序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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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7:12, 1月前 , 20F
其實可以理解耶,陳情人個資如果要發函時保密,你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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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7:15, 1月前 , 21F
是要收密件喔,麻煩是真麻煩,打電話不留紀錄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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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7:19, 1月前 , 22F
但他沒有主動打給你,算是他的疏失,爆氣沒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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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7:39, 1月前 , 23F
依行政程序法173,文存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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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8:47, 1月前 , 24F
沒寫在公文就是沒有 存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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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9:31, 1月前 , 25F
線上發文,又不會印出,這樣幹嘛弄密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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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21:10, 1月前 , 26F
要別的單位做事情就是發文 個資事情可大可小…要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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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21:10, 1月前 , 27F
考績了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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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21:47, 1月前 , 28F
有時候陳情人就是亂槍打鳥陳情了非業管案件又自己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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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21:47, 1月前 , 29F
名,他也不能直接自己吃掉,只能轉給主管機關,逕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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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21:48, 1月前 , 30F
就是案屬貴管你自己看著辦,要存查也是你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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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 07:08, 1月前 , 31F
fcz大 我想陳情人對該單位應該不是匿名 但轉文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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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 07:08, 1月前 , 32F
就是全部隱藏所有個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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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 08:17, 1月前 , 33F
問題你收到時不知道轉來單位有沒有個資吧?如果這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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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 08:18, 1月前 , 34F
我會打去原機關問他陳情人聯絡方式,不給就是處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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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 08:18, 1月前 , 35F
函回去給原機關,他喜歡個資保密就自己復陳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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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 08:42, 1月前 , 36F
這就會回到我一開始的疑惑了 公文發送個資不行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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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 08:43, 1月前 , 37F
聯繫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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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 08:54, 1月前 , 38F
同三樓球踢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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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 09:01, 1月前 , 39F
這不好說,有的承辦人就少根筋,看你要公文往返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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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 09:01, 1月前 , 40F
打個電話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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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 12:54, 1月前 , 41F
這種廢文當然就是丟回去 幹嘛打電話 自己文不打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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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 12:54, 1月前 , 42F
整處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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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 22:42, 1月前 , 43F
kobe大 我就是把文函覆回去 不過她生氣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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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00:18, 1月前 , 44F
別人生氣又怎樣 你文發了他愛氣多久就氣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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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00:18, 1月前 , 45F
不過每個單位做法不一樣 我的話就直接存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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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10:37, 1月前 , 46F
這種匿名案件不是都先存掉嗎?對方不高興打來再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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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10:37, 1月前 , 47F
他說什麼資料都沒有,我查到哪裡也沒必要跟你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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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10:37, 1月前 , 4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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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16:00, 1月前 , 49F
原來可以先存掉喔...因為我們單位的長官對這種文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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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16:01, 1月前 , 50F
很講究時效性 感謝各位前輩指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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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18:45, 1月前 , 51F
別鳥那個叫你回的函文,他不正式來函提供通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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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18:45, 1月前 , 52F
你就函回去叫他自己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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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18:45, 1月前 , 53F
看單位看長官,陳情和檢舉有些可以存有些不准你存
10/21 18:45, 53F
文章代碼(AID): #1d48pk6c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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