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公務員年終將被砍?銓敘部駁「沒有縮水」:表現突出拿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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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公務員年終將被砍?銓敘部駁「沒有縮水」:表現突出拿更多. 時間:2024年2月11日 週日 下午1:33. 記者:賴慧津. 內文:. 近日有公職人員抱怨,未來考績法新制草案通過後,較高績效的等次比例將從75%降為20%,代表有55%原本是甲等的人變成是乙等。對此,銓敘部部長周志宏表示,此說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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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很多人在討論,其實都沒講到重點,忍不住來發一篇. 其實考績法長久以來的問題一直都是「考評方式」能否公平. 從關中當初推出的強制3%丙等就吵很久了. 吵了十幾年,考試院也開過幾次座談會,找了不少專家學者. 各國考評方式有哪些值得借鏡早被討論到爛了,但這就是這次修法的問題啊~. 「考試院/銓敘部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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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說這是個可笑的政府 各種權力和責任在不同的機關. 辦理公務員考選的考試院卻沒有決定調整薪資待遇的權力. 因為決定全國公務員是否隨物價通膨全面調薪的卻是行政院. 然後考試院卻要負責應考人數下降的擔子. 明明長期薪資調整遠低於實際通膨數字. 然後公務員薪資水準逐年下降. 考試院也不能明說那不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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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新制我來看就是"明升暗降"~!. 怎麼說呢? 代表雖然考績獎金是增加了. 但是升官速度卻是變得比過往更慢了!. 代表長官不喜歡你 但又不好意思說你很爛 所以一直打"良好"給你. 然後一直萬年良好 不就永遠沒升遷的機會嗎?. 要傑出也就是不但要你的績效是單位裡的第一名,還要長官特別喜歡你. 請問這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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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認為新的考績法算是很好的調整. 只要再小增2個標準即可:. 1. 簡任官考績不得評列傑出/優良:. 為遵守獎由下起,長官不宜與下屬爭功諉過,平常上台致詞都會感謝基層第一線人員的辛勞,將感言化為具體行動也是理所當然。. 2. 考列傑出及考列優良連續2年(含)以上者應敘明理由:. 既然如此傑出/優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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