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請益] 首長簽不准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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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問這麼久以前的文章. 因為我最近遇到的問題和原po雷同. 我在8/31前已口頭告知 並且正式上簽呈提離職. 希望求准於10/1起除去現職. 我的單位主管在我的簽呈上批 擬10/16後准離職. 並且口頭對我說 我們單位十月份是最忙的 拜託我留到十月中以後再走. 最高主管還沒回應我的簽. 不過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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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扭曲公文原意....只見頭不見尾..... http://tpr.link.net.tw/newPage/MICO/2577/2577_type16_05.htm. 真正的意思在這兩小段(說明二後段 + 說明三). [......三、綜上所述,機關首長對所屬公務人員之辭職申請,能否不准,. 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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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要把自己的權利與義務搞清楚. 首長經常狀況外!. 全文自己上網找. 銓敘部書函釋:公務人員辭職等相關疑義.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書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6年2月8日. 發文字號:局力字第0960004154號. 主旨:有關公務人員辭職等相關疑義一案,經轉准銓敘部函復如附件,請 查照轉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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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簡單呀...... 因為台端現身分為"XX考試筆試錄取實務訓練人員". 既非依法任用的公務員,自然沒有所謂的"辭職". 麻煩請改用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 第44條1項1款 辦理. "自願放棄受訓資格". 當然,現階段也無"曠職"的權利,只能 "中途離訓". 第44條. 受訓人員有下列情形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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