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請益] 今天張貼的"104年起考試錄取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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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都在忙別的,版上多半潛水,好久沒打回文. 基本上呢, n 大所回部份內容可能有誤導到鄉民. 現職公務人員,本身就是【已經具有任用資格】,不然怎能當公務員?? ^_^. 而公務人員任用,最終認定權不是在任用機關,而是在銓敘部.. 所以派令會寫 【派代】(正式名稱是 先派代理). 任用機關先發給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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銓敘部104年起訓練期間不計入休假年資. http://ppt.cc/juBr 網址下方附件有相關資料. 依據保訓會中華民國103年3月27日公訓字第10300040671號說明二意旨. http://www.nknu.edu.tw/~psl/new.file/103/04/103041102m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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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張貼的"104年起考試錄取人員"....公告. 說明了:. 1.受訓期間不計休假年資. 2.隔年(105年)起休假依104年年資比例給假.... 我去問了人事...他說也要問問看~. Q1:想請問...這是只針對初任公務人員的人嗎?. Q2:例如甲:原96年地特四等考取,97年3月初任公職至今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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