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閒聊] 長官說三年才能可以調 可是法定6個月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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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社會大眾對身障者總是特別包容,但有些人對權. 益太錙銖必較了,累及其他在工作岡位上的兢兢業業的身. 障同胞,誠如之前bless推文所言:. 甚麼印象? 就是原文底下的推文:. 民間企業就更直接了。很多企業寧願受罰,也不願足額. 雇用身障同胞,為什麼?. 不雇用 罰法定最低薪資. 雇用 法定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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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及其細則21條. 沒修法前 機關首長不同意您就不能走(通常首長會尊重單位主管意見). --. 如果我是主管. 才不讓您走呢. 有您在考績多好打阿. 根本不用傷腦筋.... 尤其是 其他人都是本地人(不會想調). 我可以把不重要的事情全部都給您辦. 您慢慢細心辦更好.... 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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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說來就來,說走就走,拿到實授拿到證書就想走??. 那人家開考試缺是開心酸的歐???. 要是說想走就給走??. 直接開外補,去挖別人的身特牆角就好啦. 不然改成聘個身心障礙約聘雇還更好哩. 既安定不會亂發牢騷,又是在地不會亂跑.. 又何必多一個國家身特公務員,國家還得養一輩子. 還不能分派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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