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新聞] 遭性侵 少女獲安置又被姦

看板SW_Job (社工)作者 (月黑風高...)時間16年前 (2009/05/28 11:03), 編輯推噓7(7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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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作者: Hathor (if)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遭性侵 少女獲安置又被姦 時間: Thu May 28 05:36:33 2009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IssueID/20090528/art_id/31664326 遭性侵 少女獲安置又被姦 淫姑丈判12年 社工被批「推人入另一個火坑」 【黃哲民、劉昌松、張沛森╱連線報導】桃園一名十三歲少女慘遭父親強姦後,被社工安 置在吳姓姑丈家,又三度慘遭姑丈強姦、猥褻。高等法院審理後,昨依加重強制性交、加 重強制猥褻兩罪,將這名可惡姑丈重判十二年徒刑。 人神共憤 由於社工將少女安置在吳姓男子家時,沒發現吳離婚又失業,並不是合適的安置環境,法 官感嘆:「社工神經太大條,等於把被害人推入虎口!」聽到此案,靖娟兒童安全基金會 執行長林月琴直呼:「聽了就讓人生氣!政府應建立寄養家庭管核機制,否則,把受家暴 的孩子託給親屬寄養,卻沒顧慮親友狀況可能也不好,等於把孩子推到另一個火坑。」 不脫衣服不準會母 判決指出,少女被父親性侵害後,社工於去年二月,將她送到姑丈家安置半年,但三十八 歲的姑丈三個月後就露出真面目,他藉口女孩偷錢須被處罰,深夜開車載少女買啤酒,還 在車上命她喝完其中兩罐,返家後,趁少女酒醉無力反抗,強姦對方得逞。 到了七月,女孩某天晚歸,吳拿著鐵尺要被害人脫褲子打屁股,少女以月經來潮回絕後, 吳竟脫掉自己褲子,叫少女幫他手淫,少女只好照辦。 最誇張的是,安置期滿當天,吳姓男子竟要被害人最後一次為他手淫,隨後又改口「不聽 話脫衣服,就不准回家和媽媽團聚」,少女又慘遭姑丈強姦。 社工當晚接走少女時,發現少女神色不對,追問下才得知她被姑丈強姦,報警後也在少女 內褲裡採到吳的精子細胞,成為定罪鐵證。 傷心母罵:不是人 吳應訊時辯稱,不懂如何糾正少女的偏差行為,才買酒澆愁,絕沒叫少女幫他手淫,但安 置期滿當天兩人確實發生性關係,卻是你情我願的性交易,但法官不採信他的荒唐說法, 一審重判他十七年六月;二審昨也判他十二年。 少女母親事後曾痛罵吳「不是人」,她取得女兒的監護權後,已將女兒接回照顧。而桃園 縣政府社會處家庭暨暴力性侵害防治中心組長王秀珍表示「尊重判決」,並強調其他縣市 社工仍在輔導少女。 ......她才13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1.208.53

05/28 05:39,
為什麼二審少五年 幹!!
05/28 05:39

05/28 05:40,
少五年是怎樣...........
05/28 05:40

05/28 05:41,
法官覺得太重了嗎
05/28 05:41

05/28 05:42,
馬的怎麼不直接槍斃?我交稅金養個廢物12年幹麻?
05/28 05:42

05/28 05:43,
畜生
05/28 05:43

05/28 05:54,
太扯了,怎麼這麼多禽獸(驚
05/28 05:54

05/28 05:55,
人渣 敗類 還有幹你媽的二審少五年
05/28 05:55

05/28 05:55,
看得火都上來了
05/28 05:55

05/28 05:57,
台丸 不意外
05/28 05:57

05/28 05:58,
更!!林涼卡好咧!!
05/28 05:58

05/28 05:59,
突然想到之前那個開收容中心的,被判二年,緩刑五年。
05/28 05:59

05/28 06:04,
"社工將少女安置在吳姓男子家時,沒發現吳離婚又失業"
05/28 06:04

05/28 06:05,
幹!!社工這麼好當喔!都不用先調查收容家庭的狀況喔
05/28 06:05

05/28 06:11,
我不介意多繳點稅養這些廢物久一點~~ 在幹麼啊法官
05/28 06:11

05/28 06:19,
電容量儲存電賀能力大小稱為電容量其定義為單位電壓下
05/28 06:19

05/28 06:20,
所母x存\的電量 單位為法拉(F)
05/28 06:20

05/28 06:21,
決定電容器大小的因素C=3A/D
05/28 06:21

05/28 06:23,
開放社工講話
05/28 06:23

05/28 06:24,
樓上上在幹嘛XDDD
05/28 06:24

05/28 06:31,
不是愛批社工 社工很常常這樣出包
05/28 06:31

05/28 06:34,
如果覺得辛苦想摸魚就不要當社工 害死一個人
05/28 06:34

05/28 06:42,
本席判原告死刑!!!!!
05/28 06:42

05/28 06:42,
說錯了...是被告..我氣瘋了
05/28 06:42

05/28 06:44,
本席判原告肛刑30年,天天照三餐肛,過年過節還有猛男加肛
05/28 06:44

05/28 06:49,
05/28 06:49

05/28 06:49,
老兄 是被告啦 你跟我一樣看了這新聞氣瘋了嗎
05/28 06:49

05/28 06:51,
打太快了....抱歉....
05/28 06:51

05/28 06:51,
法官,冷涼卡好!
05/28 06:51

05/28 07:00,
可憐.....
05/28 07:00

05/28 07:01,
一家都是禽獸...
05/28 07:01

05/28 07:25,
台灣的人權團體為什麼都只保護壞人?
05/28 07:25

05/28 07:31,
樓上 這叫做利益共同體 你保護我 我就不去強姦你女兒
05/28 07:31

05/28 07:34,
所以這就是所謂的別人的女兒姦不完囉?
05/28 07:34

05/28 07:45,
真的是一家都禽獸耶.....死好
05/28 07:45

05/28 07:51,
可以罵髒話嗎?禽獸...二審還少五年?
05/28 07:51

05/28 08:12,
社工不用負責任嗎?少女她媽為什麼後來才出現??
05/28 08:12

05/28 08:17,
被告為什麼還沒被宮刑??????????????????????
05/28 08:17

05/28 08:20,
還沒結案就已經自動減刑咧!! 幹!!
05/28 08:20

05/28 08:21,
少這五年到底是怎樣....無法理解
05/28 08:21

05/28 08:27,
法官的女兒怎麼沒有被....一次看看!
05/28 08:27

05/28 08:33,
三十八歲關個十七年也還有生育能力..關到死比較安全~
05/28 08:33

05/28 08:48,
法官有問題嘛? 沒槍斃都算輕了 還少判五年...
05/28 08:48

05/28 09:11,
應該訂一條直接剪掉的法律會比較快...人渣
05/28 09:11

05/28 09:11,
幹.........幹........... 我第一次罵幹 QQ
05/28 09:11

05/28 09:11,
靠............我竟然哭了 ........幹.........
05/28 09:11

05/28 09:27,
無言.....
05/28 09:27

05/28 09:32,
支持化學去勢!!! 真的去勢也行~~
05/28 09:32

05/28 09:39,
媽的 人渣........
05/28 09:39

05/28 09:48,
法官有大愛 如果親人被姦應該也會問有爽無
05/28 09:48

05/28 09:49,
法官震怒了!!!!!!!喔!!!!!!!!!!!!!!!!!!!!!!!!!!
05/28 09:49

05/28 09:55,
幹你媽的社工 可以這樣讓人姦了又姦 姦了又姦的嗎 凸
05/28 09:55

05/28 10:25,
為何要花我納稅金關廢物?槍斃好啦!廢物法官
05/28 10:25

05/28 10:29,
判太少了啦,這種人死一死好了
05/28 10:29

05/28 10:33,
社工還敢PO文說很累
05/28 10:33

05/28 10:45,
哪門子的重判 神經病
05/28 10:45

05/28 10:52,
無期徒刑,並且開放肛肛好
05/28 10:52

05/28 11:03,
借轉 感謝
05/28 11:0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10.114.84

05/28 13:17, , 1F
安置機構阿....成本大又沒補助(茶) 誰想開店呢?
05/28 13:17, 1F

05/28 15:21, , 2F
樓上...重點不是這個吧
05/28 15:21, 2F

05/28 15:22, , 3F
如果說都拿環境限制來當藉口 那要社工幹嘛
05/28 15:22, 3F

05/28 15:23, , 4F
連鄉民都發現了 這名社工當初安置前評估居然沒考慮到
05/28 15:23, 4F

05/28 15:24, , 5F
我也是念社工的 但我覺得沒有必要拿工作有多忙作開脫
05/28 15:24, 5F

05/28 18:32, , 6F
為什麼二審少5年?法官退場機制在哪?
05/28 18:32, 6F

05/28 21:49, , 7F
這...這社工是依據什麼讓少女安置在姑丈家?
05/28 21:49, 7F

05/28 21:50, , 8F
評估也太草率了 居然沒考慮到姑丈失業
05/28 21:50, 8F

05/29 16:34, , 9F
全臺灣安置機構不足才是問題的源頭
05/29 16:34, 9F

05/29 16:35, , 10F
還有 大家都念社工的話,不要什麼詳細狀況都不知道就開罵
05/29 16:35, 10F

05/29 16:36, , 11F
很多細節又不是只有報紙寫就是真的,失業的人就一定會性侵
05/29 16:36, 11F

05/29 16:36, , 12F
這種論點才有點怪怪的吧
05/29 16:36, 12F

05/29 16:46, , 13F
而且也不見得安置在中途學校就是好的~~
05/29 16:46, 13F

05/29 16:47, , 14F
有些中途學校根本就把受害者當成加害者在管~~
05/29 16:47, 14F

05/29 16:48, , 15F
中途學校的正式老師 三年一到就自動請調至別的學校
05/29 16:48, 15F

05/29 16:49, , 16F
政府設立這種中途學校的用意 在這種流浪教師的年代
05/29 16:49, 16F

05/29 16:49, , 17F
根本就變成老師的過渡學校~~
05/29 16:49, 17F

05/29 16:50, , 18F
連輔導主任都沒輔導背景的中途學校~~哀
05/29 16:50, 18F

05/30 00:55, , 19F
如果真的覺得政府的社工有疏失 就按規定懲處啊!這我也贊成
05/30 00:55, 19F

05/30 00:56, , 20F
但不要不按規定懲處 放任輿論來打擊我們的士氣啊
05/30 00:56, 20F

05/30 01:56, , 21F
果然又在數字版被罵了...= =
05/30 01:56, 21F

05/31 00:09, , 22F
頂多就解約吧!政府單位會做這種保護個案都是約聘人員而已
05/31 00:09, 22F

05/31 00:09, , 23F
國考通過的正式人員不會做這些工作的
05/31 00:09, 23F

06/01 16:11, , 24F
好扯!真的一肚子火!!我想社工需要調整一下!
06/01 16:11, 24F

06/05 11:08, , 25F
重點是安置在"已離婚"的"姑丈家",都非親非故了還這樣安置
06/05 11:08, 25F
文章代碼(AID): #1A7VyNuQ (SW_Job)
文章代碼(AID): #1A7VyNuQ (SW_Jo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