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 財團法人良顯堂社會福利基金會徵才
★機構名稱:財團法人良顯堂社會福利基金會
附設陳綢兒少家園
★職缺類別︰1.社工員
2.生活輔導員
3.總務人員
★工作地點:南投縣埔里鎮
★工作時間:1.社工員︰彈性上下班(每日8小時),週休二日,加班可補休
2.生活輔導員︰做二休二,加班可補休,惟補休制度略異於社工員
3.總務人員︰8:00~17:00,週休二日,加班可補休
★工作內容:1.社工員
(1)安置少年個案管理
(2)個案工作、團體工作。
(3)方案/活動規劃、執行與核銷
(4)社會資源開發運用及志願服務督導工作
(5)配合少年作息彈性工作時間
(6)其他行政工作及交辦事項
2.生活輔導員
(1)少年生活輔導與管理、關懷與陪伴
(2)休閒育樂活動之引導
(3)協助相關專業輔導之執行
(4)生活記錄撰寫及相關行政事務
(5)需輪值與男性少年共同生活
3.總務人員
(1)設備管理
(2)各項設施設備維護
(3)環境整理清潔
(4)庶務採購
(5)協助行政工作及主管交辦事項
★工作薪資:社工、生輔員—30,000元起,三個月後通過考核即調整為32,000元
其差額6,000元亦同時補回
有相關專業資歷、研究所與社工師職登後另有加給
總務人員—高中職畢23,000元起,大學畢28,000元起
有與職務相關(如水電、機電)證照另有加給,約4K~6K元
前三個月加給折半發給,三個月後通過考核即補回其差額
※每年依考績調升薪資,為鼓勵員工久任,工作滿2年後另有年資加給
※薪資範圍需有明確數值,不限制範圍,但不得低於法定最低薪資。
※無薪資、比照國科會、比照本校規定、面議、電議,薪資不清者刪文加水桶一週。
※同樣職缺徵才文至少需間隔2週,違者劣退。
★徵求條件:1.社工員
(1)專科以上學校社會工作、青少年兒童福利、社會福利相關
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或取得其輔系證書者。
2.生活輔導員
(1)專科以上學校家政、護理、青少年兒童福利、社會工作、心理、
輔導、教育、犯罪防治、社會福利、性別相關科、系、所、組
畢業或取得其輔系證書者
(2)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修畢生活輔導核心課程者。
3.總務人員︰
(1)高中職以上,科系、資格不限,有水電、機電專長者佳
(2)需具備基本文書處理能力
★福利制度︰1.年終獎金
2.員工運動團體
3.年度員工旅遊補助
4.定期聚餐
5.員工健檢
6.內外督導及訓練制度
★聯絡方式:049-2911811#105 陳先生
lstpuli@lst.org.tw
★其他說明:
請以e-mail方式寄送資料,包含︰履歷、自傳、畢業證書及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請於mail標題上註明應徵類別及姓名,
如︰應徵-社工員-王小明
※除上述之福利,其餘規定皆依勞基法
本會絕無回捐薪資一類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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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2.183.2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W_Job/M.1471329077.A.7AE.html
※ 編輯: gordench (220.132.183.22), 08/16/2016 14:35:32
※ 編輯: gordench (220.132.183.22), 08/16/2016 14:5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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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大家對本文如此支持 容我先解釋一下大家對試用期的疑問
其實我的文中應沒有出現任何試用字眼
因為勞基法的規定即是不能有試用期
不能否認設定三個月的時間來考核基本上就是試用期的概念
只是勞基法取消試用期主要是為了避免資方以試用期為由而使勞工權益受損
但就本會而言 這三個月中
除了工作比一般同仁的少一點 主管的耐心比對一般同仁多一點以外
其他所有的福利權益都是一樣的 即使離職也是會依勞基法之規定
再者 社福單位的工作絕對不容易 安置機構更不用說了
所以本會也是希望在有限的能力下儘量增加員工的福利
當然 薪水是最基本的 但我們知道光靠薪水不見得留得住人
所以仍努力提升其他部分的福利 未來的福利仍有增加的空間 只是尚在研擬階段
希望藉此能降低人員的流動率 畢竟除了工作性質特殊外 地緣限制也是我們的困境
此外 機構內部最近也進行了大改組 都是為了讓這個工作場域更友善
工作人員能夠穩定才能夠提供服務對象好的服務品質
加上我們仍屬於發展初期的機構 未來勢必要再增加許多的人力
這等於也增加了許多升遷的空間 如果有心在這個領域中耕耘 也不必擔心永遠只是基層
希望這些補充能更大家對我們更有信心一些
然後推文雖多 但我收到的履歷並不多 歡迎大家踴躍投履歷
※ 編輯: gordench (220.132.183.22), 08/18/2016 08:14:46
※ 編輯: gordench (220.132.183.22), 08/18/2016 08: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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