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這樣的公司難怪留不住人(新問題)
後續~
沒想到那麼快就有後續了
現在老闆一直打電話給兩位離職新同事,想套話出來
問他們是不是有同仁惡意中傷公司,導致他們不做,造成公司損失
他會採取法律途徑(簡單來說就是要抓證據來告我)
然後還打電話給同事的家人,甚至跑到同事家、同事家人上班地方去找
這種恐怖的人,我想,一定會有小動作,勢必,會走上法院
這已經不只是勞資問題,而演變成法律問題了= =
來跟大家報告整個事情的結果,順便有些問題想請問大家
整個事情暫時是告一段落了
今天一早請我爸陪同我去公司辦理零用金交接,因為新人又都不做了
所以只好找老闆交接,老闆不跟我交接,甚至破口大罵
還叫我爸進來講(我爸原本在外面等我)
結果老闆娘下樓也跟著一起大罵,罵我爸不會教小孩、沒家教等
說我上班怎樣怎樣,說我教新人怎樣怎樣
然後說他們有裝監視錄影器拍下來了
但是,我們每個上班的員工完全不知道公司有裝監視錄影器
因為好像是隱藏式的,因為天花板上完全沒看到東西
監視器螢幕也都在他們樓上,我們是禁止上樓的
不過我們上班也沒怎樣,他硬要說我摸魚,那就讓他說吧
因為一進門我就開始錄音了,所以罵了什麼也完完整整的錄下來
到勞工局詢問,的確是像大家說的,我可以不予理會公司強留,就可離職
關於賠償金的部分,勞工局不清楚,所以是找法律諮詢律師
律師看過後是說契約有部分內容是違法的,所以這份契約也算是無效
連同賠償金那些也都無效
重點在於零用金還在我身上,律師是叫我回去自己下載存證信函,
然後自己騰寫,再到郵局買匯票,跟存證信函一起連同零用金的匯票寄過去,
現在有點疑問是,我不確定存證信函是不是寫這樣就可以了
還有匯票,是要當存證信函的附件一起寄過去嗎?
希望有人可以幫我解惑,再不然就是要麻煩家人接洽律師幫我看存證信函了= =
因為希望今天就解決,勞工局的法律諮詢也只到早上11點,也來不及了
以下是我存證信函的內容,請大家一起看看吧,謝謝!!
緣台端於民國101年03月22日早上8時00分,
本人於○○○○有限公司辦理交接零用金貳仟陸佰玖拾伍元整,
公司推拖不願辦理零用金交接,於此以存證信函告知,
並夾帶貳仟陸佰玖拾伍元整之匯票附件。
可以的話,就再次麻煩大家,也謝謝大家的熱心,感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2.179.202
推
03/22 11:51, , 1F
03/22 11:51, 1F
→
03/22 11:52, , 2F
03/22 11:52, 2F
→
03/22 11:53, , 3F
03/22 11:53, 3F
→
03/22 11:54, , 4F
03/22 11:54, 4F
→
03/22 11:54, , 5F
03/22 11:54, 5F
→
03/22 11:55, , 6F
03/22 11:55, 6F
→
03/22 11:56, , 7F
03/22 11:56, 7F
→
03/22 11:57, , 8F
03/22 11:57, 8F
→
03/22 11:58, , 9F
03/22 11:58, 9F
→
03/22 11:58, , 10F
03/22 11:58, 10F
→
03/22 11:59, , 11F
03/22 11:59, 11F
→
03/22 12:00, , 12F
03/22 12:00, 12F
稍早竟然還接到當初應徵這間的人力銀行的電話
他說公司打電話跟他們說,我離職後帶走的公司鑰匙跟金錢
我也直接告訴人力銀行,鑰匙當初我交接給新人了
就放在抽屜裡,沒有人跟你拿
關於錢的部分,我也已經採取存證信函跟匯票方式會寄給公司
結果人力銀行的小姐就不知道該講什麼,就喔喔,謝謝,掛掉= =
※ 編輯: siawasay 來自: 111.242.179.202 (03/22 12:36)
推
03/22 15:37, , 13F
03/22 15:37, 13F
→
03/22 15:43, , 14F
03/22 15:43, 14F
推
03/22 21:24, , 15F
03/22 21:24, 15F
※ 編輯: siawasay 來自: 111.242.179.202 (03/22 21:55)
推
03/23 18:15, , 16F
03/23 18:15, 16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最舊先):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 之 3 篇):
Salary 近期熱門文章
PTT職涯區 即時熱門文章
62
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