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提出辭職但老闆找不到人交接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liskenny (Why so serious?)時間13年前 (2012/04/25 08:41)推噓5(5推 0噓 0→)留言5則, 5人參與討論串2/2 (看更多)
※ 引述《cin66887 (小小羊兒要吃草)》之銘言:
: 這份工作做了8個月,在4/2時我用E-mail向老闆辭職,
: (不能4/1,怕被當成愚人節的玩笑)
: 在信中跟他說我只打算做到4月30就結束
: 而他有回信,也知道我要辭職這件事
: 信中卻說 "時間我決定,不是你說了算"
這句不需要理他 照勞基法即可
做了八個月...你離職預告的時間已足夠
這句話是典型慣老闆的台詞
如果對公司有情份 多半會再多幾天做交接
但遇到這種調調的 我通常公事公辦 他也不能對你怎樣
: 到現在仍找不到人來頂替我的工作,只知道最近這幾天有人會來面試
: 但會不會錄取又是另一回事
有個方法是預告後就有計畫地開始做sop說明手冊
一來可以讓來交接的人按圖索驥
二來可以避免到了離職當天還沒人進來的窘境
而且你可以沒有良心不安的感覺
但如果是想婊公司 把know how放在心中帶走 不留一片雲彩的話 就另當別論
: 而在那邊上班的另一位同事問我能不能多做到5月中
: 他說要把工作交接給接下來要頂替我的人
這個人不錯 但我想多半是上面主管要求他接吧 算是變通方式
不過小心越交接越走不了
: 其實我本身很不願意繼續做下去,而公司那邊又以責任壓我
責任?他們能拿什麼責任壓你?
找不到人也是你要負責的嗎?
新人接不了又走了 也是你要負責嗎
得了吧!
: 除了選擇繼續做下去之外,難道只有換手機、放棄4月薪資的選擇嗎?
: 我真的累了
: 要怎麼做,才能無傷地脫離這份工作?
手機是可以做點設定 端看你想不想離職後再接到前公司的電話
但強烈建議你四月份做滿 如果有打卡記錄
或相關資料可證明你四月都有出勤 請影印或想辦法留存證據
不給四月份薪水?證據拿出來 保證你贏啊
另外 預告離職的證據有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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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0.235.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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