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解聘派遣工 須給資遣費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小隆)時間14年前 (2012/06/28 19:15), 編輯推噓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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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http://ppt.cc/AqpJ 原文: 不得簽訂定期契約 業者違規罰30萬 國內有超過二十萬派遣勞工,勞委會首度訂出「派遣勞動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 」,明令派遣勞工和派遣公司不得簽訂定期契約,避免派遣工被企業當成「免洗筷」用完 就丟,派遣業者未來若因與企業契約到期不續聘派遣工,將須給資遣費。另派遣業者如被 查獲跟派遣工簽定期契約,最高可罰三十萬元。 -------------------------------------------------------------------------------- 勞動派遣是指勞工受僱於派遣公司,被派到實際用人的要派企業工作,企業可增加彈 性並節省成本,但派遣爭議頻傳,許多派遣公司和勞工簽定期契約,約滿就叫勞工走人。 官方統計國內派遣工有九萬多人,業界粗估有二十萬人以上。 不可片面減薪 過去勞委會曾解釋派遣工從事經常性工作才不得簽定期契約,但該會在前天發布的新 規定中明確解釋,派遣業從事有延續性、經常性的人力供應工作,因此勞資雙方不可簽定 期契約,如被勞檢查獲簽定期契約,不僅契約無效,還可罰兩萬到三十萬元,派遣公司如 要資遣派遣勞工也須有業務緊縮等符合法律規定的理由並給資遣費。 勞委會勞資關係處長劉傳名說,制訂派遣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是讓勞工權益更 明確,明定契約須符合法令,不可片面減薪、限制休假、預扣工資等;另也公布「要派契 約書參考範本」供派遣公司和要派企業參考;今年也擴大派遣勞檢,將檢查五百家業者。 不願具名的派遣業主管說,用人企業要求一季或一年一簽是常態,業者要全部和勞工 簽不定期契約有難度。104人力銀行代招暨派遣人才事業處副總吳麗雪說,該公司原本就和 派遣勞工簽訂不定期契約,影響不大。 「政府很難查」 科技業派遣工吳先生說,很多派遣工都是三個月簽一次定期契約,「政府很難查。」 台灣勞工陣線祕書長孫友聯認為,國內企業濫用派遣問題無法藉此解決,這僅是宣示性作 為。 -- 十大謊言 1.同學:我沒唸啊,不知道為何考這麼高。 2.來賓:大家好,我只簡單講兩句。 3.老闆:我不會忘記你的貢獻。 4.職員:明天我就不幹了。 5.商人:虧本大拍賣,只到今天。 6.明星:我們只是朋友。 7.政客:我決定退出政壇! 8.女孩:這是我的第一次。 9.父母:我幫你把紅包存起來了。 10.歐巴桑:帥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2.15.75

06/28 20:35, , 1F
變有點像派遣女王裡的制度 算是小小進步 但是不夠!!!!!!!
06/28 20:35, 1F

06/30 12:37, , 2F
全面禁止派遣才對…
06/30 12:37, 2F
文章代碼(AID): #1Fx3pbLT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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