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公司不發獎金 全台首例獨任仲裁還公道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 )時間13年前 (2013/04/08 07:37), 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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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30406/173858/ 公司不發獎金 全台首例獨任仲裁還公道 2013年04月06日12:19 新北市一名前批發商經理,今年一月向勞工局申訴,指原公司簽訂的勞動契約中,明訂任 職12個月可獲得13個月的薪水,該公司今年一月原應發給第13個月的薪水,但公司認為勞 工已在去年底自行離職不需發給,認為公司不依勞動契約發放年資獎金,因此向勞工局申 訴。 勞資雙方經勞工局調解後,針對年資獎金仍有爭議無法和解,故申請去年5月剛上路實施的 「獨任仲裁」,獨任仲裁律師認為資方應依據雙方約定契約,按勞方任職期間比例發給年 資獎金4萬餘元。該案成為全國首例經獨任仲裁判斷的案例。 「獨任仲裁」由一名勞工律師依相關事證做出仲裁,約45天至55天,較法院訴訟動輒一年 半載,更能快速解決爭議,且不須付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5.73.163

04/08 08:55, , 1F
要學大陸 抓去關才會怕....
04/08 08:55, 1F

04/08 20:38, , 2F
有明訂契約的本來就應該要給
04/08 20:38, 2F
文章代碼(AID): #1HOWDGMi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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