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支援關係企業犧牲員工權利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Lynch)時間13年前 (2013/04/30 21:35), 編輯推噓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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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工作處在一個非常令人無解困惑的情況, 當初面試時面試官說未來會有機會外派到不同國家或是支援公司體系下的門市, 若是可以接受外派或是支援將會簽訂一份合約保護公司機密, 簽訂時間只綁時間不綁薪水,本人不才迷惑了雙眼簽下了賣身契, 會簽,是想著說給自己一個考驗,同時不要給自己機會亂換工作, 而工作內容也很符合自己想要的,覺得自己可以學到不少,誰知道, 過一個月後被支會前往門市"上班",時間未知,根本不是所謂的"支援", 所謂的支援不是一兩個禮拜嗎?怎麼變成未知?!?!?!?!?!??!?!?! 更扯的是,月休八天變六天,見紅就休變輪休,特休憑空消失!!!!!!!! (雖然工作未滿一年,但公司請假系統上有說明今年我有兩天特休) 表明說請把減少的休假兌換成薪水支付,居然以門市準時上下班為由不支付, 若在公司上班因責任制容易超時,所以其實是可以不必支付的, 甚至說因為本支付給我的薪資有略高於其他人,所以無法給, (事實的真相又是什麼,誰知道!!) 如果未來要加薪也非公司人能決定,因為公司人看不到表現, 要的話就是跟門市的頭兒談?!但是薪水是公司在支付, 特休因為在門市工作所以以"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做為理由搪塞!! 簡言之,我由A公司面試進去上班後沒多久被派到B公司, (A公司其實=B公司,頂多名字不一樣罷了) A公司要求要簽約,簽完約馬上丟到B公司, 薪水由A公司支付,打卡記錄是B公司在管理。 根本就是挖東牆補西牆!! 唉,因為初入江湖不知險惡的接受以上理由,經過數月的洗禮才知本人是笨的可以, 所以目前也不求回到公司內部上班,只求該給我的就該給我, 但是現在再回頭要求會不會太晚?如果不會太晚該怎麼說可以得到我本該擁有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5.245.61 ※ 編輯: miphe 來自: 114.25.245.61 (04/30 21:36) ※ 編輯: miphe 來自: 114.25.245.61 (04/30 21:37)

04/30 22:26, , 1F
感覺像派遣
04/30 22:26, 1F

04/30 23:09, , 2F
5號快到了.請個假拿完薪水.快閃
04/30 23:09, 2F

04/30 23:29, , 3F
錢拿到趕快離職阿,順便把公司名稱報出來吧
04/30 23:29, 3F

05/01 21:51, , 4F
綁約? 沒特殊福利(簽約金之類) 則綁約無效
05/01 21:51, 4F
文章代碼(AID): #1HVyYZ5m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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