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教非自願性離職的一些問題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噗啾)時間13年前 (2013/05/03 23:10), 編輯推噓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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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朋友遇到一些工作上的事情 想幫忙他詢問一些問題 事由是這樣子的,他因為公司業務縮編結束的關係 要被調到另一個地方工作 比較遠還要被降薪 他後來想想覺得很不ok 所以他有詢問勞工局 勞工局說 如果員工不同意降薪要離職 是可以請雇主開非自願性離職單的 要他先寄存證信函給公司說要立即中止合約 那想要請問一下 1.如果雇主不開立非自願性離職,他是可以直接去勞工局申訴嗎? 2.如果他想要做到下禮拜一但又想拿到非自願性離職單 兩者是ok的嗎? 還是說他只有選擇"做到下禮拜一,自願性離職" or "做到預告天數結束,非自願性離職"? 朋友在公司作了兩年 照理來講應該是要20天前告知欲離職 但剛好他現在的業務是整個結束 也不太需要交接 所以他想要下禮拜一提離職走人 但怕這樣就拿不到非自願性離職單了 想打電話問勞工局但是已經過了下班時間 他很困擾 所以上來幫他問問 煩請版友幫忙解惑~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5.155.85

05/04 08:51, , 1F
跟勞工局轉達公司不願開立,請勞工局協調並代開就可以了
05/04 08:51, 1F

05/04 08:52, , 2F
另外看內文敘述(假設無誤),也違反職務調動五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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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違反預告天數雖無罰則,但建議遵守並用勞基法1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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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 08:57, , 4F
第1項第6款事由請求預告工資(16條)與資遣費(17條)
05/04 08:57, 4F
文章代碼(AID): #1HWzDGq_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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