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有關工作薪水問題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卡布奇諾)時間12年前 (2014/02/06 21:13),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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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小的最近在一家私人公司上班 在應徵時是以月薪計算,此時已經十二月中 入取後到過年前工作10天 到領薪水那天才發現老闆那天是以2萬5除已31天 一天807元 吃飯錢跟加班獎金~也不重要了!(每天幾乎都做到6點半以後..7.8點才到公司就不說了) 在領薪水那天實領8070+1000加班獎金!餐錢2天... 他們的回覆是說,我沒滿一個月!就已打工來算 也沒保勞健保~老闆推給我說是自己不拿證件去給他!(也怪說他叫我可以拿給另一個人) 重點是他沒主動跟我要資料,也沒給我時間拿給他,早上工作配一配就派工了 過年開工做了一天後,回到家後用簡訊把工作辭了! 想請問一下各位~ 老闆這樣是否有觸勞基法?! 如果有~我該怎麼追回自己的權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6.182.245

02/06 21:23, , 1F
沒勞健保就違法了..証件沒給他,難道到職都不用填人事
02/06 21:23, 1F

02/06 21:24, , 2F
資料的嗎?
02/06 21:24, 2F

02/06 21:26, , 3F
又一家鳥公司 台灣無良企業何其多 某人還說不是鬼島
02/06 21:26, 3F
文章代碼(AID): #1Iyufy53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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