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今天被人家以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原因fire了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egg)時間12年前 (2014/02/06 22:01), 編輯推噓8(8040)
留言48則, 1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各位大大大家好,小妹10/16進公司被逼簽下三個月的試用期不合自願離職單,在這段期 間,我得罪了公司老板娘眼前的紅人,所以常常被找麻煩,今天我的上司用line跟我說… ××公司-000“×××試期滿經測試不合格,請她於月底前將其負責之客戶全部移交給○○○,如提前 完成可以允許提早離職“------>這段是大老板給我的上司,我的上司po給我看的 再來我的上司下一段就是跟我說叫我把文件處理完善給他 然後今天有偷聽到上司跟其他人說到其實大老板本來想二月五號就叫我走的,我想問的是 明明現在已經沒有試用期了,我被逼簽下這個當下我就不開心了,可是我現在已也經過試 用期了(上個月1/16就滿三個月),資遣費我不在乎,可是我真的不開心 這種惡質公司把員工當成輝之即來,乎之即去,所以我想去勞工局投訴這間公司,希望勞 工局重罰這間公司,有可能嗎?我心中最希望的是勞工局重罰他之外還要給我資遣費,這 有可能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28.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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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太可能重罰。可是可以投訴,小公司對勞工局還是會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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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你簽的條約如果違反勞基法,會自動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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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你把合約書留影本在身上,以及越多相關證據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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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自己要簽的,怪不了人吧,現在又說被逼簽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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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是沒有試用期,但契約可以簽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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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可以投訴 因為那條約應該是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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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以不續約為由解雇你,你有簽就是合法的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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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大我覺得當你不簽就沒工作,你簽不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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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找工作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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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簽,不簽沒工作?世上只有這間公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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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目前公司很多都是3個月契約制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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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我超過三個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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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難找工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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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有3,6,9,12個月契約制,這樣夠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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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託別再亂簽契約了吧,有時候慣老闆就是員工養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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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不合理的就別簽阿,7-11一定有徵人怎麼會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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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歸契約,適用歸適用,簽契約時間到不續約就分手是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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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但是因為適用期不合格所以被逼辭職這就是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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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說說得罪人的原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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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不簽,這種公司我也遇過,我也沒簽奇怪的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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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間公司後來還是讓我繼續做,結果是我自己一個月後跳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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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如果契約是說"試用期滿不合格自願離職"那肯定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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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法律上沒有試用期,再來請員工走一定是資遣不會自願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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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約只是嚇人的,但他確實可以付資遣費請你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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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你工作已經滿三個月,至少還有十天預告期薪資要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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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他聲明月底前,那麼的確有滿足十天,這部分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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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下的就是資遣費以及非自願離職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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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還是奉勸不要因為怕難找工作就亂簽,越怕越找不到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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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情況記得去翻勞基法 9條 11條 16條 17條 記熟這些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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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什麼得罪誰的根本不重要,去勞工局千萬別提這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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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23:17, , 31F
法律不是用來處罰這些事的,是為保障勞工合理權益而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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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23:18, , 32F
即使他講什麼試用期給你聽,最後處理完全照法律來也沒啥可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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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23:19, , 33F
你可以拿到資遣費沒問題, 請按照那些法條去爭取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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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23:20, , 34F
根據我的經驗,有些公司你可能用書面或存證信函就乖乖匯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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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23:21, , 35F
因為他們寫的什麼試用期只是騙不懂的人,看到法條自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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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會想真的跟你鬧到政府單位介入,那樣他們會有其他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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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真的傻到把試用期當真的公司才會傻傻的搞到被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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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7 01:18, , 38F
都簽了......不要簽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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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看原po這麼情緒內的嗆k大 不難猜出被請走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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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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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大說的都是實實在在的現實面 簽了沒人救的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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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其在板上找人拍拍報復 快點找工作才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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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真的不懂法律,雖然契約簽了,違法還是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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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7 18:06, , 44F
那懂法律得出來教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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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7 19:26, , 45F
建議以後直接寫重點就好 前面得罪誰怎樣的根本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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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7 19:27, , 46F
已超過試用期 公司開除你卻不給資遣費 這才是重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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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一定都寫人家不對 這種想討拍的內容都免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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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1 15:10, , 48F
不懂什麼是被逼簽下 有拿刀逼你嗎? 不想簽就不要簽啊奇怪耶你
02/11 15:10, 48F
文章代碼(AID): #1IyvNGb7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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