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資遣費的權益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我喜歡你們)時間12年前 (2014/02/21 12:18), 編輯推噓5(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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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在一家工程公司上班 工作地點是某縣府 在簽立契約後,主管卻在契約未到時將我解雇, 讓我一時間沒了工作...... 之後,我向他們要求我的資遣費 但收到回答卻是拒絕,還說什麼我們簽的是定期契約不適用勞基法第16 17條 好在小女子 ,在大學時有學過法律 ,知道雇主是在給你"郝小" 但我也不想跟他們吵或鬧 幸虧還有縣市府勞工局人員的協助 ,向他們請教後, 確定不管什麼定不定期契約 只要有提前解雇事實 並合於勞基法規定,就得付資遣費 想跟大家說 我們都是人生父母養 也是乖乖工作認真聽話負責的好勞工 但屬於自己的權益絕對不能被老闆三言兩語就給淹沒 目前我已經附上所有資料和證據,向勞工局申請調解 以我自身例子,呼籲大家勇敢站出來,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6.177.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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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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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1 15:24, , 2F
有時候內部協調根本沒用 第三方介入會有效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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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1 15:30, , 3F
推~勞工局!!勇敢站出來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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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你的勇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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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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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1 22:25, , 6F
告死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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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J1jEl97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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