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未滿三個月提離職主管不放人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詩手)時間12年前 (2014/04/29 07:5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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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cybu (天涼好個秋♀)》之銘言: : 想請教版上各位, : 本人於2月中到職,之前在滿一個月時發mail提辭呈被主管擋下慰留,再經過一個月後,我依然想離職,並於4/23口頭提辭職。 : 主管說她要想想,叫我不要發mail, : 但隔天跟她確認離職時間確跟我說,公司規定2個禮拜才可以走。但我說勞基法說未滿三個月是無需預告。我已提前7天告知。她就不講話了,後來我說那我先跟人事說,她說,好阿去說。 : 跟人事拿離職單卻跟我說會直接拿給主管卻不是由我先填再跑流程。 : 又再跟她說已找到下份工作於5/2開始,她說不可能,執意要我到5/9,還說離職單5/9才會給我。今天還想再把日期延後! : 請問各位我該如何在4/30離職,也拿到離職證明。 我記得勞委會有說過 只要違反勞基法的文件 公司要你簽 也是無效 所以沒有什麼要待2個禮拜才能走 而且早就沒什麼試用期 要走請自保 1.寄發mail給主管+人事 請勿用公司信箱寄,以免被刪除 一定要有証明「你已經告知」 2.你告知主管時可以錄音 3.詢問主管是否想收到存証信函 証明你已有告知離職(實際有人做過,但已經是最後手段) 勞基法規定未滿1年,需7天前告知 雇主不得以任何理由留人 勞工需盡到告知義務(証明) 勞工曠職3天視同離職 所以 你時間到可以走 頂多他們扣你3天曠職得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5.82.23.3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alary/M.1398729151.A.814.html
文章代碼(AID): #1JNkc_WK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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