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問這樣計算特休及離職時間對不對?!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逢甲賀軍翔=)時間12年前 (2014/05/02 11:50), 編輯推噓3(303)
留言6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事情是這樣子的~ 小弟於100年1月到職 距離今日103年5月已滿3年4個月~ 最近有離職的打算! "勞基法規定 在公司任職三年以上須30天以上告知"~ 所以公司規定要30日以上提出申請~ 而特休部分 "勞基法規定 任職滿三年以上 未滿五年 給予十天的特休!!" 但公司以 我任職的當年度並不滿一年 所以今年還是只給七天!! 這樣感覺互相矛盾~ 如果公司要以三年的時間認知(提前30天離職) 所以應該要再補給我3天的特休 或者 如果以特休角度看(未滿三年) 所以我只要提前20天提出申請即可... 請問我這樣想對嗎?! 感覺公司想凹你特休的假 卻要你依勞基法三年的規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1.180.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alary/M.1399002621.A.990.html

05/02 12:28, , 1F
不對吧,要給10天,離職前沒用完依公司規定,盡量提離職
05/02 12:28, 1F

05/02 12:29, , 2F
前就用完特休。 30天前提離職。
05/02 12:29, 2F

05/02 12:31, , 3F
你只要認清法條的三年是你工作當天算起的就好了
05/02 12:31, 3F

05/02 13:13, , 4F
很多大公司特休是這種算法 沒人性
05/02 13:13, 4F

05/02 15:01, , 5F
未滿一年應以比例減少,所以這是違法的。
05/02 15:01, 5F

05/02 15:26, , 6F
10天 遇到凹你 不退讓的公司 就說你會去勞工局問問看
05/02 15:26, 6F
文章代碼(AID): #1JOnNzcG (Salary)
文章代碼(AID): #1JOnNzcG (Sala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