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已提離職,公司不放人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唧)時間10年前 (2014/09/24 23:07), 10年前編輯推噓17(17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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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也在版上爬過許多離職文..真的是月經文 但真的很生氣!!!想上來詢問各位... (文長) 現職工作為某飯店業務助理 今天做滿半年.. 簡單告知一下概況.. 工作內容就是處理新的訂單, 修改訂單, 確認團體出發的細節,接聽電話,追訂金..等等 加上我 共三位業助 其中一位業助做到9/30 她負責一位業務 另一位業助剛來兩週,負責高雄兩位業務(業務量較少) 看似簡單,其實工作量算滿大的,但我的表現公司都很滿意,因為我都處理的很好。 我負責三位業務的團體, 第一個是業務經理也是我主管,她事情非常多又時常出差,一出差就是一週。 第二個業務10月開始請育嬰假,已交接給新來的業務 第三個業務,在這裡待很久了,有時候看我忙的時候她會自己處理團體的事務。 另外很多權限都是在業務手中,許多事情都要和業務詢問再回覆給客人/旅行社。 最近找到新工作10/6報到,故做到10/3 9/22 向我主管提出辭職,告知已找到工作,並且有發mail 主管慰留,一開始說再待滿半年,甚至還說履歷上工作經驗只有半年的不好等等... 然後也詢問我是對工作上哪裡不滿意, 我說薪水低、沒加班費、事情很多 主管回覆現階段無法加薪,加班費可以幫我爭取,至於工作內容可以再調整。 談到最後說10/3真的沒辦法,目前沒有人交接,也沒有辦法說找人就找到 起碼再協助一個月,我說真的沒辦法,主管請我再考慮...結束談話。 事後我也有向新公司詢問是否可以延後一週報到,新公司說還是希望10/6報到。 9/23 又再向主管告知,新公司真的無法再延後報到 主管說但是現在就沒有人可以交接,要怎麼辦...我還是保持強硬的態度,並表示勞基法 有規定我只要十天前告知就可以離開了,主管不理我..說會再和總監討論。 (我想說找人是你的問題.這公司在我就職期間來來去去了很多人..) 晚上下班後接到主管電話,說總監請我幫忙到10/15, 目前沒有人可以交接,找人需要時間, 且面試時有說離職要一個月前告知...(開始出這招) 我說我真的沒辦法延後報到,主管說請我明天早上跟總監談,因她要出差一週..。 9/24 總監忙死了 我根本沒空找她,快下班時有詢問她有空嗎? 她回說待會有約回公司大概19點了... 下班回家想說打給業務,結果她沒接,我就傳訊息,內容如下: 總監打擾了,我是xxx,我還是沒辦法延到10/15,已找到的新工作必須在10/6報到,這段 時間非常謝謝您和其他同事的照顧。 她也回我如下: 沒辦法,要請你照規定來,你並非是問過主管就答應新工作。原本該等新人來交接的才能 離職,已特別寬容先給10/15時間。請你自行跟新公司說明,不要做不負責的事,麻煩你 了。 我看到傻眼,什麼叫沒問過主管就答應新工作...我找工作還需要你點頭 她這麼強硬我也回她: 不好意思,但是根據《勞基法》第15、16條規定: 1.繼續工作3個月以上1年未滿者,於1 0日前預告之。 2.繼續工作1年以上3年未滿者,於20日前預告之。 3.繼續工作3年以上者,於30日前預告之。 我未滿一年,只需要十天前告知,我也不希望直接丟下工作就離開,再麻煩公司盡快找人 交接,謝謝。 接著就接到她的電話,她說當初面試明明就有講好薪水什麼的,怎麼會這樣? 然後說特別請示上頭加我兩千的薪水...請我考慮清楚。就算我真的還是決定要離開,也 沒辦法照我說的10/3離開,公司有公司的規定,我們也不是一間什麼小公司, 我就回她說可是勞基法就是規定我只要十天前告知就可以了, 她就繼續說但是我們也是要找人,不是你說走就可以走的, 我就說但是規定是我是可以直接走人的, 她就生氣的說誰跟你說這個錯誤的資訊啊!你沒有員工手冊嗎? 我說沒有,她說那你也可以問其他人啊!年紀輕輕就這樣,自我感覺良好,你這樣未來到 其他地方也不會好到哪裡去.. 聽到這裡我就超生氣的!!!明明就是你們沒有照勞基法規定!!!! 最後她說請我考慮清楚,先這樣,掰掰 我真的是氣炸了!!!!!!這種公司就算我加多少錢我都不要!!!!! 決定10/3處理好我該做的事就走人. 我已備份寄給主管的離職信以及簡訊 請問如果後續有什麼問題的話,是直接找勞工局就好了嗎?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7.241.186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alary/M.1411571224.A.804.html

09/24 23:09, , 1F
不用理他 時間到就走 不發薪亂扣薪就吞下去 或找勞工局
09/24 23:09, 1F

09/24 23:10, , 2F
你就不去上班難道她能報警抓你?
09/24 23:10, 2F

09/24 23:15, , 3F
和勞基法抵觸就無效,已經撕破臉了,後面有要跟你囉唆或
09/24 23:15, 3F

09/24 23:15, , 4F
扣薪就打去檢舉,超時工作有打卡紀錄的話,也能順便檢舉
09/24 23:15, 4F
了解!!謝謝各位

09/24 23:18, , 5F
為什麼要說這麼多?拍拍屁股閃人就好,幹嘛鳥主管?
09/24 23:18, 5F
覺得還是講清楚比較好 這個局面是我的下下策阿...唉

09/24 23:25, , 6F
這種公司可以待半年...嗯~辛苦了
09/24 23:25, 6F
Q__Q

09/24 23:26, , 7F
我之前有寫過一篇文喔~ 可以去看看 #1K5bLh4R
09/24 23:26, 7F

09/24 23:26, , 8F
關於離職程序和扣薪等問題的解答
09/24 23:26, 8F
好的,謝謝你!!!

09/24 23:34, , 9F
講完就可以了,不用裡他的回應阿
09/24 23:34, 9F
請問需要告知人資嗎?

09/24 23:51, , 10F
投訴吧 不用跟他多費唇舌 他只是裝死 哪可能不懂法律
09/24 23:51, 10F

09/24 23:52, , 11F
PS: 若他不給你薪水的話
09/24 23:52, 11F

09/24 23:54, , 12F
當你提出離職時 他就不是你老闆 你也不用"怕"他了
09/24 23:54, 12F

09/25 02:21, , 13F
順便問個問題..做滿一年提離職要20天前告知,如果在這20天
09/25 02:21, 13F

09/25 02:23, , 14F
內老闆提早叫員工走人, 這樣是算合法的嗎?
09/25 02:23, 14F

09/25 02:29, , 15F
資遣費有給就好阿
09/25 02:29, 15F

09/25 03:47, , 16F
全世界都是不幹的最大,理他幹嘛= =?
09/25 03:47, 16F

09/25 05:34, , 17F
用E-MAIL離職
09/25 05:34, 17F

09/25 07:18, , 18F
你能撐半年真不簡單= =
09/25 07:18, 18F

09/25 07:25, , 19F
公司沒你會倒嗎?只是你好凹而已
09/25 07:25, 19F
也是,我只是便宜又好用的業助 終於可以解脫了

09/25 08:27, , 20F
你都知道是月經文 你還是被困住還是來發文
09/25 08:27, 20F

09/25 08:28, , 21F
這能變成月經文就是因為總有人把公司不放人掛嘴上
09/25 08:28, 21F

09/25 08:28, , 22F
奇怪的是 腳明明在你自己身上.........
09/25 08:28, 22F

09/25 08:29, , 23F
你走不掉跟你公司無關的 是你自己造成的~
09/25 08:29, 23F
我會走,只是不想什麼都沒交代就走

09/25 11:16, , 24F
應該只是想要好好的走,卻被公司纏住吧
09/25 11:16, 24F
對啊!我也不希望留下不好的印象

09/25 11:33, , 25F
還沒聽過要走走不了的...這算強制罪嗎??
09/25 11:33, 25F
不知道是老闆們真的都不知道勞基法這條法規嗎? 還是很堅持的說要照公司規定耶!

09/25 11:39, , 26F
其實樓主都已經有相關資訊爬文過了~能不能走心裡都明白
09/25 11:39, 26F

09/25 11:39, , 27F
只是上來討拍拍 大家安慰他一下吧XD~不過遇到這種狂凹的
09/25 11:39, 27F

09/25 11:40, , 28F
公司~說真的不用太客氣了!自己權益顧好就行了~公司的事情
09/25 11:40, 28F

09/25 11:40, , 29F
已經跟你無關 不用想太多是!他們自己內部問題
09/25 11:40, 29F
真的是想討拍Q__Q

09/25 11:58, , 30F
會來問的幾乎都抱著不想留下不好印象啊 好聚好散
09/25 11:58, 30F

09/25 11:59, , 31F
公司就不能好好照勞基法這種想法啊~
09/25 11:59, 31F

09/25 11:59, , 32F
你都知道遇到慣老闆了 卻指望他有腦袋?
09/25 11:59, 32F

09/25 12:07, , 33F
像po這種反正我都是寄email向全公司感性告別,時間
09/25 12:07, 33F

09/25 12:07, , 34F
到我就走,公司跟我各自表態不衝突啊,我連討論都懶
09/25 12:07, 34F

09/25 12:07, , 35F
的討論,該給我的就是都要給我,缺了就勞工局見不廢
09/25 12:07, 35F

09/25 12:07, , 36F
話,至於其他啥的真的沒興趣考慮
09/25 12:07, 36F
還是很謝謝你,我也沒有在考慮! 就是很堅持我的態度告知主管而已。

09/25 15:48, , 37F
離職是你的自由,有照勞基法規定就好
09/25 15:48, 37F

09/25 15:48, , 38F
不然他叫你一年不能走,你就真的一年不能走嗎 囧
09/25 15:48, 38F

09/25 15:49, , 39F
新公司比較重要吧,既然9/22已正式提離職
09/25 15:49, 39F

09/25 15:49, , 40F
對方不趕快找人來交接,也是公司的問題
09/25 15:49, 40F

09/25 15:49, , 41F
若是亂扣薪,拿著你的9/22提離職書面證據向勞工局申訴
09/25 15:49, 41F

09/25 15:50, , 42F
勞基法優於員工手冊,不然員工手冊不就都違法亂訂就好?
09/25 15:50, 42F
好的,還好有爬文留證據!!

09/25 16:44, , 43F
你退伍時間到..會擔心連長不放人嗎!?
09/25 16:44, 43F
哈哈哈,是沒錯拉! 但是倫家是女生耶

09/25 19:30, , 44F
你說幾號就幾號  要留是你給公司或主管的人情
09/25 19:30, 44F

09/25 19:31, , 45F
有留MAIL證據就好   時間到就不用過去了
09/25 19:31, 45F

09/25 19:45, , 46F
照勞基法
09/25 19:45, 46F

09/25 20:19, , 47F
公司規定 加班費都沒有 什麼規定 你怕什麼
09/25 20:19, 47F

09/25 20:21, , 48F
有證據盡量留 mail最好也轉出來 打卡紀錄也留住
09/25 20:21, 48F
謝謝大家的提醒!!

09/25 21:42, , 49F
你已經儘告知義務,當天就走吧
09/25 21:42, 49F
嗯!!!(握拳

09/25 22:57, , 50F
目前也是業助,只能說事情真的好多好雜Q__Q
09/25 22:57, 50F
加油吧!!

09/26 09:04, , 51F
勞基法是錯誤的資訊XDD 去印一份甩在她臉上
09/26 09:04, 51F
唉,現在的老闆們都這樣嗎?

09/26 21:18, , 52F
記得留下一些紀錄,好來保護自己權益用的XD
09/26 21:18, 52F
有的!!謝謝

09/28 14:42, , 53F
笑死我,應徵新工作還要問過現在公司。那結婚,公司要
09/28 14:42, 53F

09/28 14:43, , 54F
不要幫忙準備聘禮提親?
09/28 14:43, 54F
我聽到也吐血,真的是有夠誇張!!! ※ 編輯: bluesky0928 (42.66.221.231), 09/28/2014 21:59:33
文章代碼(AID): #1K8juOW4 (Salary)
文章代碼(AID): #1K8juOW4 (Sala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