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雇主勞退未足額提撥 擬開罰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錢(即貨幣)只是數字!!!!!)時間11年前 (2014/11/05 01:47), 11年前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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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LIFE/LIF6/9042495.shtml 【聯合報╱記者黃詩凱/台北報導】 2014.11.04 02:50 am 行政院完成勞基法修正案審查,修正案強化企業依法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相關規定,增訂 勞基法第五十六條第二項,雇主應於每年結束之時檢視勞退金專戶的提撥狀況,若不足未 來一年內符合退休資格勞退金所需,應補足差額。 官員說,此舉可防資方惡性倒閉、規避支付勞退金責任,若雇主被查到未足額提撥,勸說 後未改善,最高可罰四十五萬元。 對未依法給付退休金、資遣費的雇主,修正案加重罰則,最高可處罰鍰三十到一百五十萬 。 修正案還包括,勞工若未被合理給付資遣費或退休金,其債權將與銀行債權列同一順位, 被抵押資產拍賣後所得,將按債權金額比率分配,保障勞工權益。此案預計周四拍板後送 立院審議,盼年底前通過盡速實施。 官員舉例,若資方倒閉,抵押資產被拍賣後所得五百萬,銀行債權六百萬、資方積欠勞工 資遺費或退休金四百萬,銀行和勞工將依六比四比例,共同分配五百萬元,即各得三百和 二百萬元。 此修法源於爭議多年的華隆關廠案,未領得合法資遣費和退休金的前華隆約千名員工,要 求資方廠房等資產處分後優先償還勞方。行政院長江宜樺日前在立法院答詢時說,支持修 法讓勞工和銀行有相同債權順位。 -- 錢是信用交易的媒介.錢只是數字,是無中生有的東西而且不能儲值,鈔票就是上面印有 數字的一小張紙;錢的用途是為商品(即貨品,勞務,..etc)定價計價,方便作交易而已!! 所以錢本身無任何的價值(即錢不是財富)!!!!!被定價(交易)的商品才有價值........ 資訊動畫:貨幣系統真相(我們現在所用的"錢"其實就是貨幣;貨幣≠真正的(金)錢!!) http://www.youtube.com/watch?v=3xaQvyVh5j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3.149.112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alary/M.1415123235.A.E61.html ※ 編輯: orz33333 (36.233.149.112), 11/05/2014 01:47:21

11/05 08:51, , 1F
重罰200結案
11/05 08:51, 1F

11/06 22:27, , 2F
重罰22k
11/06 22:27, 2F
文章代碼(AID): #1KMH4ZvX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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