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遇到勞資糾紛寫存證信函的用意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健人何其多)時間10年前 (2015/01/17 13:45), 10年前編輯推噓3(309)
留言12則, 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勞資糾紛我遇過 當下我個人沒做任何動作! 直接上勞工局申請調解了~ 當然最後得到我要的補償~ 只是當時沒把法令搞清楚,所以可能有所疏漏~ 近日朋友遇到勞資糾紛 (請育嬰假,老闆要求他先簽署離職同意書) 結果他去請教免費法扶 法扶叫他先寄「存證信函」 我個人是建議他先收集相關證據 包括:薪資條、打卡記錄、以及老闆叫他簽署的文件 及後續相關被刁難的錄音檔 等等 然後去勞工局申請調解(縣市政府的) 另外建議他,調解後如果有結果,但當場沒有現金解決, 才寄存證信函,提醒資方未履行會議記錄決議內容, 會依法律途徑解決~ 如果調解未果,就直接拿會議記錄上法院了~ (因為還有追討勞保低保的權益、加班費、沒特休、請婚假及喪假扣薪等等) 結果他沒聽我的建議,照律師的意思~ 先寄了存證信函,老闆昨天收到! 今天老闆直接跟他說:「你不適任,現在馬上走!」 我只能建議他,持續去上班,留存有出席的紀錄~ 避免資方以「曠職三日」這個理由合法解雇~ 存證信函到底對我這個朋友有什麼用?? 律師為什麼這麼建議?? 結果造成當事人直接被趕走...... 後續我的建議有錯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0.179.9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421473521.A.D31.html

01/17 13:51, , 1F
她可能很想被資遣吧...
01/17 13:51, 1F

01/17 13:53, , 2F
繼續去上班是沒有道理的 老闆已經說出要解雇了
01/17 13:53, 2F

01/17 13:53, , 3F
再來就是要走資遣 不接受資遺就是申請勞資協調
01/17 13:53, 3F

01/17 13:54, , 4F
既然老板都已經趕他走了 就錄音存證吧 這樣理論上已經
01/17 13:54, 4F

01/17 13:55, , 5F
算被資遣了 就不會有曠職的問題了吧@@
01/17 13:55, 5F
其實......如一樓所說~我問過他, 他最後是想被資遣無誤! 二樓說的,我想過! 但是沒拿到資遣費跟非自願離職書, 還是要先出席以求自保吧?! 只是,事發突然,我不知道他有沒有錄音? 我有提醒他,每次被老闆召喚,要記得錄音~ 我是怕我建議的過程有疏漏~ 我沒想到那麼快他就把存證信函寄出去了~ 我明明叫他先不要寄的!唉~

01/17 14:55, , 6F
老闆都這麼沒良心了 快全力找法扶和勞工局協助!!!
01/17 14:55, 6F

01/17 16:06, , 7F
原po說的沒錯!一定要出席,或有証明雇主解聘,不然一定要
01/17 16:06, 7F

01/17 16:10, , 8F
到場,免得雇主用三日曠職當藉口,這是去上人資課時調解老
01/17 16:10, 8F

01/17 16:11, , 9F
師說的
01/17 16:11, 9F
我最後的建議,就是叫他厚著臉皮, 明天還是去打卡、上班~ 或是請假......

01/17 16:29, , 10F
如果他想被資遣 用這招不錯阿
01/17 16:29, 10F

01/18 07:43, , 11F
"存証" 保護彼此, 除了雙方留底外,還有公正第三方郵
01/18 07:43, 11F

01/18 07:43, , 12F
局留底,不過是依字數計費就是@@
01/18 07:43, 12F
我朋友說是以「頁」計價! 第一頁一百,之後每頁25~ ※ 編輯: ErosYuan (1.170.157.119), 01/19/2015 01:06:28
文章代碼(AID): #1KkVRnqn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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