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派遣未到期離職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TG)時間11年前 (2015/06/12 09:32), 11年前編輯推噓3(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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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iss0409 (yang。)》之銘言: : 之前在某人力銀行應徵上某公司的工作 : 到職約兩個月 : 那裡的一位阿婆常常要我違反公司規定 : 照他的話做 : 因此也有大約三次的衝突 在社會混要有個觀念:講話要有根據。 一個阿婆要你違反公司規定照他的話做,請問你有沒有留證據? 比如她給你的mail或簡訊之類的? 完全沒有的話,就要看你是不是照公司規定做,不是的話你的問題可能比較嚴重。 : 後來都專心在自己的工作不跟他有正面接觸的機會 : 今天那阿婆的孫子跑來說要查我家住址想教訓我 : 還要告我 : 過不久他兒子來說要找男的來弄(強暴)我要我不要亂講話 : 實際上我也沒怎麼理他 看到這段,我對你只有兩句名言做感想: 泰山崩於前而色不變,麋鹿興於左而目不瞬。 不管對方是要找什麼人來教訓你,又或者什麼教訓法,我是男的聽到別人要教訓我可能都 怕到尿都要閃出來了,你"沒怎麼理他"真的心臟超強的。 我不知道你是進入社會多久,也不知道你工作的地方附近是不是淳樸的小鎮,我只知道台 灣現在瘋子很多,連搭捷運都要小心注意旁邊的阿婆或阿公有沒有帶兇器了,別不把自身 安全當一回事阿。 : 就是那阿婆回去亂講話 : 因為這已經危害到我人身安危所以決定做的明天交接完成 : 有點算是臨時提離職 : 合約還在我手上沒寄回去人力銀行 : 裡面有一條寫造成公司損失會要求賠償 : 本來有考慮提離職再待一個禮拜 : 問很多人都勸我不要 : 這已經危害到你的安全了 : 打算明天去辦完交接就走 : 請問這樣會有什麼問題產生嗎? 天大地大,生命最大。 造成公司損失要求賠償是公司要列舉的,你才到職兩個月,看起來職階也不是很高,隨便 一個阿婆都能指使你做事情了,能造成公司什麼損失? 當然能不回去就不回去阿,手上有的東西(門禁卡、辭職信、其他交接物品)根本用寄的給 公司就好了,打個電話給公司跟主管請辭就好了。 至於交接,人家都威脅你了,你還想交接嗎? 也不用跟公司講是誰讓你想辭職,就說水土 不服,感覺跟公司的磁場不合就好了。 : 不考慮再待一個禮拜 : 被這樣警告真的很害怕也擔心家人的安全 : 當下沒錄音錄影只有人證 : 備案目前還在考慮…… 比起家人,你還是擔心自己的安全吧。人家不是都放話要弄你了嗎? 有人證,就打電話約一下去警察局備案,記得以後上班有遇到怪怪的人,隨身帶錄音筆。 台灣現在的環境真的不是很安全,建議你不要什麼都輕忽或不放在心上,很多事情等發生 了再來後悔就太遲了,畢竟警察處理的多數都是"事後"案件調查,而不是事前預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5.88.25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434072761.A.B02.html ※ 編輯: petertg (220.135.88.251), 06/12/2015 09:3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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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有沒怎麼理她心臟超強?都嚇得要離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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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忘了她本來還考慮回公司做一個星期哩...這樣心臟不強喔? 連找警察備案都還要考慮,感覺根本沒在怕的阿... 正常人被人這樣恐嚇的反應不是當天就早退,之後不出現,迅速去找警察備案嗎? ※ 編輯: petertg (220.135.88.251), 06/12/2015 12:4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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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接的部分是因為有經手金額不小的保險費 交接的意義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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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讓自己不要被他們告侵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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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做一個禮拜是怕被公司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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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朋友跟我說合約沒簽他們也拿我沒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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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被告侵占,建議跟對方約早上半天找友人或親屬陪同去交接清楚。 多做一個星期那個跟合約無關,求償要有依據,就算真的被告法院也會酌情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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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去把錢點清用一式兩份的文件給主管簽完就閃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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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點的部分 公司規定有價證券不能外借 那阿婆一直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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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給他方便他做事 那裡的人都有看到 所以不是沒證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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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我是外派的駐點人員 平時那裡只有我 那阿婆跟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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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店家 下午才回公司 我交接是去公司不是去駐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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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我不太相信證人,因為通常最後倒戈的都是"人"。 我只是建議你多重視自身安全,平常能不跟他人起衝突就盡量避免,起了衝突也要想辦法 保護自己。 ※ 編輯: petertg (220.135.88.251), 06/12/2015 19: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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