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派遣未到期離職
※ 引述《miss0409 (yang。)》之銘言:
: 之前在某人力銀行應徵上某公司的工作
: 到職約兩個月
: 那裡的一位阿婆常常要我違反公司規定
: 照他的話做
: 因此也有大約三次的衝突
在社會混要有個觀念:講話要有根據。
一個阿婆要你違反公司規定照他的話做,請問你有沒有留證據?
比如她給你的mail或簡訊之類的?
完全沒有的話,就要看你是不是照公司規定做,不是的話你的問題可能比較嚴重。
: 後來都專心在自己的工作不跟他有正面接觸的機會
: 今天那阿婆的孫子跑來說要查我家住址想教訓我
: 還要告我
: 過不久他兒子來說要找男的來弄(強暴)我要我不要亂講話
: 實際上我也沒怎麼理他
看到這段,我對你只有兩句名言做感想:
泰山崩於前而色不變,麋鹿興於左而目不瞬。
不管對方是要找什麼人來教訓你,又或者什麼教訓法,我是男的聽到別人要教訓我可能都
怕到尿都要閃出來了,你"沒怎麼理他"真的心臟超強的。
我不知道你是進入社會多久,也不知道你工作的地方附近是不是淳樸的小鎮,我只知道台
灣現在瘋子很多,連搭捷運都要小心注意旁邊的阿婆或阿公有沒有帶兇器了,別不把自身
安全當一回事阿。
: 就是那阿婆回去亂講話
: 因為這已經危害到我人身安危所以決定做的明天交接完成
: 有點算是臨時提離職
: 合約還在我手上沒寄回去人力銀行
: 裡面有一條寫造成公司損失會要求賠償
: 本來有考慮提離職再待一個禮拜
: 問很多人都勸我不要
: 這已經危害到你的安全了
: 打算明天去辦完交接就走
: 請問這樣會有什麼問題產生嗎?
天大地大,生命最大。
造成公司損失要求賠償是公司要列舉的,你才到職兩個月,看起來職階也不是很高,隨便
一個阿婆都能指使你做事情了,能造成公司什麼損失?
當然能不回去就不回去阿,手上有的東西(門禁卡、辭職信、其他交接物品)根本用寄的給
公司就好了,打個電話給公司跟主管請辭就好了。
至於交接,人家都威脅你了,你還想交接嗎? 也不用跟公司講是誰讓你想辭職,就說水土
不服,感覺跟公司的磁場不合就好了。
: 不考慮再待一個禮拜
: 被這樣警告真的很害怕也擔心家人的安全
: 當下沒錄音錄影只有人證
: 備案目前還在考慮……
比起家人,你還是擔心自己的安全吧。人家不是都放話要弄你了嗎?
有人證,就打電話約一下去警察局備案,記得以後上班有遇到怪怪的人,隨身帶錄音筆。
台灣現在的環境真的不是很安全,建議你不要什麼都輕忽或不放在心上,很多事情等發生
了再來後悔就太遲了,畢竟警察處理的多數都是"事後"案件調查,而不是事前預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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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5.88.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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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petertg (220.135.88.251), 06/12/2015 09:3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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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忘了她本來還考慮回公司做一個星期哩...這樣心臟不強喔?
連找警察備案都還要考慮,感覺根本沒在怕的阿...
正常人被人這樣恐嚇的反應不是當天就早退,之後不出現,迅速去找警察備案嗎?
※ 編輯: petertg (220.135.88.251), 06/12/2015 12:4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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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被告侵占,建議跟對方約早上半天找友人或親屬陪同去交接清楚。
多做一個星期那個跟合約無關,求償要有依據,就算真的被告法院也會酌情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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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我不太相信證人,因為通常最後倒戈的都是"人"。
我只是建議你多重視自身安全,平常能不跟他人起衝突就盡量避免,起了衝突也要想辦法
保護自己。
※ 編輯: petertg (220.135.88.251), 06/12/2015 19: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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