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第一次薪資糾紛調解就上手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TG)時間11年前 (2015/08/13 22:31), 11年前編輯推噓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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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atesoda (Hatesoda)》之銘言: 前文恕刪... : 牠就開始問:「妳六月倒過幾次垃圾?倒過幾次回收?事務所規定要掃車庫廁所和清廚房 : 妳有每天清嗎?妳又沒有做到當然要扣啊!」 : 我:「我六月倒過兩次垃圾車,一次6/20一次6/30,回收我每禮拜一四中午都會拿去給人 : 家收(剛好社區有人做回收)。垃圾車都七點半快八點才來我六點就下班要怎麼倒?」 : 牠大概沒想到我會記得這麼清楚,其實是因為6/20晚上發生了這件事: : 因為垃圾車七點半才會來(牠還騙我七點前會到),我每次垃圾滿了的時候就會在下班前把 : 垃圾綁好拿出門外,牠只要在聽到垃圾車音樂時出去把垃圾丟上車就好了,結果那天牠要 : 我留下來倒垃圾,讓我不爽到馬上跟朋友抱怨 XD : http://i.imgur.com/F39MwOi.jpg
: http://i.imgur.com/32vqTX8.jpg
: http://i.imgur.com/GZ5AuFO.jpg
: 喔結果那天垃圾車根本快八點才出現。 : 哎反正垃圾扯完之後又說我常常沒清廚房,所以內務津貼要扣。先說我非常不爽,因為事 : 務所其實是牠家,而且牠衛生習慣又很不好,常常把廚房弄得很髒,還在廚房留一堆碗盤 : 杯子鍋子讓我隔天來洗,後來我就只清水槽區(含洗碗)和咖啡機區了。 : 最後我們還是對津貼如何扣這事沒有共識,最後和解金額和我要求的差了1800左右,我表 : 妹在旁邊跟我說就當送牠看醫生,我也不想再跟牠多說什麼了就同意了。 這段裡面兩個重點: 1.不管你有沒有做事情,延長工作時間就算加班 2.不管你有沒有倒垃圾、清廚餘、掃車庫廁所,雇主不得無故扣薪 第一點不用解釋你應該可以理解,第二點我做個說明: 勞基法70條 雇主僱用勞工人數在三十人以上者,應依其事業性質,就左列事項訂 立工作規則,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並公開揭示之 詳細可以上全國法規資料庫看,工作規則的部分要送主管機關核備才有效,不過我猜他應 該沒有,我不相信哪個雇主會無聊到在工作規則裡面訂沒做清潔要扣多少錢。 所以如果公司沒超過30人,或超過30人沒有明訂在工作規則內送主管機關核備,就不得無 故扣薪水。 退個一萬步來說,就算你清潔工作沒做,他也只能用警告或記過的方式來懲處你,情節嚴 重了不起就是以你不適任為由解雇你,但一樣不得扣你的新資。 你最後讓利1800元我是完全不能理解與認同的,講什麼送他看醫生,只是逞口舌之快而已 ,工作不是為了錢難道是為了一口氣? 真的要送他看醫生,你也要他先把1800元吐出來,然後你把這些錢換成1800個1元銅板,邊 丟給他邊說:"這1800給你拿去看醫生"。(不過這行為可能會產生法律上的問題) 基本上整場你只要抓著"不得以其他任何名義扣款",要扣我錢可以,拿主管機關核備過的 工作規則出來看,拿不出來扣款就沒有道理。 詳請參考: 勞基法22條: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但法令另有規定或勞雇雙方另有約定者,不在此 限。 勞基法26條: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5.88.25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439476268.A.150.html ※ 編輯: petertg (220.135.88.251), 08/13/2015 22:45:51

08/13 23:44, , 1F
請問一下,這邊講的不扣薪有包含獎金嗎
08/13 23:44, 1F
基本上"經常性薪資"都不能扣,如果像業績獎金、季獎金那種不固定的,除非合約上有載 明,否則是沒有發給義務的,就跟年終獎金一樣。 注:所以一般都鼓勵跟公司談薪水談高一點,不要被資方用獎金幾個月騙了,嘴巴跟你講 獎金會發幾個月的,通常都不會寫在合約裡面,最後發不發的權力都在資方。 如果今天公司每個月都會給員工一筆交通津貼,這種就算經常性薪資,不能扣除。 ※ 編輯: petertg (220.135.88.251), 08/14/2015 08:05:11

08/14 21:02, , 2F
我有問過勞工局,如果獎金是你勞務工作換來的報酬
08/14 21:02, 2F

08/14 21:03, , 3F
像我是業務,獎金來自我跟客戶簽訂合約公司毛利按比例發
08/14 21:03, 3F

08/14 21:03, , 4F
08/14 21:03, 4F

08/14 21:04, , 5F
這算"薪資",不是年終獎金那種,雇主不想發就不發
08/14 21:04, 5F

08/14 21:06, , 6F
這種業務獎金,資方沒權力不想就不發
08/14 21:06, 6F

08/14 21:06, , 7F
大家這部份權利不要放棄喔
08/14 21:06, 7F
這就是我上面寫的"合約有載明"。 合約上如果沒寫,就不算你的薪資。 你講的部分就是合約有明定,那就是屬於薪資,沒有明定的話就屬於可以不發的獎金。 ※ 編輯: petertg (220.135.88.251), 08/15/2015 21: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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