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血汗遊樂區?員工沒時間吃飯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cocody)時間10年前 (2015/10/08 10:04), 編輯推噓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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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汗遊樂區?員工沒時間吃飯 一名自稱森林遊樂區員工眷屬阿淑向本報爆料,指屏東林管處所屬的墾丁、雙流等森林遊 樂區工作人員,每天連續工作8小時,中午卻連半小時休息都沒有,身體腸胃系統都失調 ,明顯違反勞基法規定;屏東林管處解釋,都讓勞工自行調配空檔,絕非沒有時間休息; 屏縣府勞工處強調將派員前往了解實際狀況。 「邊吃飯邊工作真可憐!」員眷阿淑說,家人在森林遊樂區多年,都是從早上8時上班到 下午5時,中午半小時休息時間,公司用「加班費」方式彌補,但勞基法第35條規定,「 勞工繼續工作4小時,至少應有30分鐘之休息。但實行輪班制或其工作有連續性或緊急性 者,雇主得在工作時間內,另行調配其休息時間。」 記者私下探訪,發現工作人員確實在吃飯時間邊收票,也有一個人管理整棟樓,忙著洗碗 還要招呼客人,經過詢問,中午確實沒有任何吃飯或表定休息時間,但都認為有加班費作 為彌補,顯然並不了解勞基法的精神。 屏東林管處:絕不會刻意刁難 屏東林管處表示,目前墾丁森林遊樂區每年遊客人數僅剩18萬人左右,雙流更僅7萬不到 ,兩區都配置10個左右的人力,該給的加班費及待遇都相當優渥,每天的工作壓力並非員 眷想像的那麼繁忙,主管都允許勞工抽空休息、吃飯,沒有被遊客嚴重客訴,絕不會刻意 督導刁難。 針對林管處解釋,阿淑搖頭說,這項規定絕不是用加班費就能剝奪休息,「沒有明文規定 下,如果抽空休息被主管刁難,豈不是啞巴吃黃連?」 針對中午休息爭議,屏縣府勞工處勞資關係科表示,將實際派員前往現場了解,以遊樂區 的服務業性質,勞資可以協調彈性休息時間,雙方只要取得共識即可,如果稽查時發現真 的沒有休息時間,將對林管處勸導,未改善將可依違法勞基法處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 款。 傳送門:http://tinyurl.com/q2o9shv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50.110.1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444269870.A.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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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公家機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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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才更可惡啊!但感覺是約聘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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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報導不盡實,我不相信客人會一直源源不絕的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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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如果平常沒有客人的時間也都還在做事,我覺得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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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有理,但如果平常沒客人基本上就是休息了,說沒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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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吃飯就說不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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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 23:15, , 7F
服務業也是自己調整時間吧 內文太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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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M5Syk01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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