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資遣與非自願離職證明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橘)時間10年前 (2015/10/28 02:32), 10年前編輯推噓12(14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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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公司的行政兼人事 小公司而已,所以人事就是兼著做 主要是幫員工加退保,還有需要用人時上104尋找適合的人選 身份介紹完畢,目前公司遇到一個小小的問題 關於資遣與非自願離職證明,我知道問勞工局會更詳細 但在撥電話去詢問前,想問問鄉民有沒有類似的經驗 以下,文長~~~抱歉 -------------------------------------------------- 已離職的員工(簡稱R)當初在面試時說對自己的Auto CAD非常有信心 這套軟體是公司應徵人的標準 (公司是設計業,故設計師或助理都需要很熟悉Auto CAD) 開始上班後卻發現好像不是這麼一回事 才上班一個星期後,R就在下班時間來到我身邊聲淚俱下的說她覺得壓力好大, 她覺得自己畫圖速度很慢 (她真的邊講邊哭,我當初完全被她嚇到) 但因為才來一個禮拜,我在想那是不是她給自己的壓力太大 所以安慰她後並沒有放在心上 後來~第二個禮拜,她去找老板娘談了,說想離職,因為她發現跟公司的步調不同 她覺得很痛苦 但老板娘跟我一開始的想法一樣,覺得她才來兩個禮拜, 是不是應該再多一些時間適應和學習就會更好 (老板娘和R的談話內容是隔天老板娘告訴我的,事後我求證R,兩方說法一樣) 但.....隨著上班的時間愈來愈長,公司終於發現她當初的哭訴不是沒有理由的 她的Auto CAD很糟,一張圖面她需要好幾天才畫得出來 所以她常被設計師唸(忘了提,R是設計助理),而她也還是天天在我耳邊抱怨她壓力好大 後來,因為在設計部她真的幫不上忙,就被轉到擺飾部去,這不是公司提出的, 是她自己在會議上提出來的,所以當公司同意時,她超開心的, 還告訴我她覺得她終於可以睡好覺了 但是在擺飾部,她也是一直出差錯,所以不敢交代工作給她, 以致在她離職前一個多禮拜,其實她手頭上完全沒有工作 就這樣,R上班不到兩個月的時間,有一天開完會,會議室只剩R和老板的時候 R問了老板關於她自己的職場生涯之類的問題 老板很誠實的告訴她,他覺得她應該再去進修, 否則就算今天在別間公司,她也會一樣覺得很痛苦 討論最後的結論就是R自己提出「那老板你覺得我應該早上繼續上班,晚上去進修, 還是乾脆離開,專心進修?」 當下老板無法決定,他說他想想 但當天晚上,老板撥了電話告知我今天事情的經過,他最後覺得還是讓R專心進修好了 否則她早上繼續上班,不只幫不了公司,她自己也覺得痛苦,乾脆隔天就辦離職手續 所以我隔天一早就告知了R這個消息,本來還覺得提出這個是不是很傷心 沒想到她居然笑了,她說其實她有鬆一口氣的感覺 這邊是我的第一個疑問 請問~~~所以這到底算不算公司資遣了R?? R離職一個月後,突然打電話來說想開「非自願離職證明書」 我告訴她,如果是一般公司格式的職離證明我當然可以開 但「非自願離職證明」我沒有辦法 (因為在我心中她不算非自願離職,但我沒說出口) R說她不想為難我,所以她會直接撥電話跟老板說,後來老板也真的同意了 證明開出去了,本以為就這樣落幕 沒想到,上星期就業服務站的人撥電話詢問我, 關於公司開出的非自願離職證明書 後來還提到「資遣通報」 這時才知道完全不是開出證明就好了,因為既然已開出非自願離職證明 就代表這個員工遭到資遣,所以必須在員工離職的10日前做資遣通報 否則會有罰鍰的問題 天吶~~~~這下我完全慌了 難道公司要因為這麼一位員工被罰錢 我覺得好冤枉哦? 這邊是我的第二個疑問 如果我補資遣通報是不是公司真的會被罰錢? 或是其實這個非自願離職證明根本不應該開,有機會反悔嗎? 希望有人能回答我的問題,最近這幾天我真的覺得好煩躁 一直在想雖然當初老板答應開出非自願離職證明 但我是不是應該再更謹慎一點確認,就不至於現在這樣 文真的很長,感謝所有看完的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2.49.20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445970770.A.726.html

10/28 02:42, , 1F
你不是人資嗎 連這都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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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02:55, , 2F
有必要這麼兇嗎@@ 所以一樓有何高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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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02:58, , 3F
原PO都說兼著做了 是兇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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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03:22, , 4F
公司被罰錢和你有甚麼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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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07:15, , 5F
資遣通報要10天前 所以你現在開離職證明就違反這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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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08:36, , 6F
原PO很有責任感,但是老闆同意開立證明的,就當學個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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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10:29, , 7F
對阿 一樓兇啥阿 難道你什麼都懂喔 無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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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11:11, , 8F
可以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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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11:17, , 9F
看這篇本來就應該報資遣的 被罰剛好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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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11:51, , 10F
非自願就是資遣…這個我也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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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13:42, , 11F
妳們公司沒找好朋友,有些人作不到三個月就離職或是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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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解僱,會想拿資遣費和非自願離職證明,妳幫她開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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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願離職,但是妳作半套,妳幫勞工,害到老闆跟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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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次妳們再有新人,妳跟他簽一個月到三個月的定期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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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到了。好用,留下來用,不好用不續約就好,連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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遣費都省了,也不用通報,合法又省錢,也沒有解僱和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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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開非自願離職的問題,妳一切文書作業都省下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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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16:19, , 18F
你沒依法令行事被開罰很正常啊 下次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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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麼好委曲冤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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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都出社會了 說真的不懂沒關係 但覺得委曲就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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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慣老闆們也覺得提高時薪很委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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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16:22, , 22F
不管作任何事本來就該謹慎 但人本來就不可能每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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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作的完美,不過就是被開罰一次而已 不至於這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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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18:24, , 24F
你只要開了非自願離職就等同資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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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19:10, , 25F
要按規定就走到底,不然只會搞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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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19:11, , 26F
這個時候你會發現,不按規定來的公司反而沒事,不開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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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19:11, , 27F
自願離職給你,不用罰錢,按規定幫勞工想的公司一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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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就罰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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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19:50, , 29F
所以一般都用90天大法,或是觀(ㄌㄧㄢˊ)念(ㄏㄨ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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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19:50, , 30F
ˇ)溝(ㄉㄞˋ)通(ㄆㄧㄢˋ)叫員工自願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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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20:01, , 31F
順便作通報,然後再叫他走人,但怕麻煩就90日大法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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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20:01, , 32F
連求職假都不用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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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所有回覆我的人,不管是推文、私信還是水球 (順便提一下,好久沒收到水球了,一瞬間我還呆了一下,哈) 今天打電話去勞工局確認了關於資遣通報的事,也問了關於罰鍰的問題 然後把所有我目前已知的狀況告知老板,跟他認真的討論後 不管之前那位員工的表現如何,人都已經離職了 而公司開出非自願離職證明也已成為事實 所以決定誠實的把這件事做好,補資遣通報的動作我今天已經處理好了 當然最後是希望可以不用被罰款,然後事情平安的落幕 真的非常感謝大家!!!!!! ※ 編輯: linda1026 (114.42.55.252), 10/29/2015 00:36:49

10/29 01:25, , 33F
加油
10/29 01:25, 33F

10/30 07:01, , 34F
菜逼巴 不是事實就不要亂開 連這都不懂
10/30 07:01, 34F
文章代碼(AID): #1MByDISc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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