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領完薪水了!謝謝大家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Mimzy)時間10年前 (2015/12/07 14:47), 10年前編輯推噓1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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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我前陣子有在板上發過文 我現在要來發後續....也請大家幫我看看該怎麼辦 11/11提離職 原訂做到11/15 後來被要求做到11/18 其中11/2我請假整天 11/4.16.17都是上半天而已 共請假2.5天 (我先說我以為我只請1.5天 後來跟店長對談才知道我其實請了2.5天 所以跟秘書的對話是以請假1.5天來算的) 今天跟秘書提我要回去領薪水 請他先傳薪資單給我看 結果發現他們的算法是 24000/30*11.5(我上班天數)=9200 但應該是 24000/30*16.5=13200才對吧? 老闆娘是在管錢的 我今天詢問他 他說我沒照勞工局規定離職(提前十天) 我說我11號就說了 老闆娘又跳話題 說公司沒虧待過我 以前還給我領獎金@#%$#^&%^(* 不囉嗦請看圖吧... (老闆娘部分 因為我已經先看過秘書做的薪資單 有問題我跟秘書反應 他說是照老闆老闆娘的算法算的 所以我先密老闆娘 平常錢都是他在管的) http://imgur.com/wpSZ8xM
http://imgur.com/PFP6NL2
http://imgur.com/15y1SU0
http://imgur.com/zLWXsuq
http://imgur.com/uB4OiCt
http://imgur.com/ofZq8JW
跟店長的部分 http://imgur.com/FTGOZMo
他一直說我東西沒移交好 但我20號那天回公司已經請新祕書在我的離職單簽名了 http://imgur.com/9aDOd3i
http://imgur.com/Zw7GwBh
http://imgur.com/qHOgzy6
我說我已經問過勞工局了 我的薪水應該是照那樣算 他說他也問過了 ???? 說因為我離職程序不正常所以不能那樣發薪給我 ?????????? 後來我又打了一次勞工局確認 我的算法才是對的... http://imgur.com/NUiRQ7O
這邊有提到我請假天數算錯 http://imgur.com/ByYgzBx
http://imgur.com/JQsRwwN
http://imgur.com/4yfVd3B
待通知????????? 有這樣的嗎???? 以前都是5號遇假4號領錢 今天已經7號了 明後天他們又不在高雄............. 我自己住外面半工又半讀 要付房租了非常需要這筆錢啊!!!! 請大家幫幫我!! 因為我現在也不能去勞工局 離上班地點太遠了..........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1.75.151.9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449470864.A.A22.html

12/07 15:56, , 1F
我以前離職也是這樣算 台灣老闆的惡習
12/07 15:56, 1F

12/07 16:15, , 2F
直接講結論,用工作天數算沒違法,只是觀感不佳
12/07 16:15, 2F

12/07 16:40, , 3F
你直接找勞工局去協調就好了 也不用廢話
12/07 16:40, 3F

12/07 17:38, , 4F
連續上班期間的休假是有薪假
12/07 17:38, 4F

12/07 17:40, , 5F
所以工作到18號 扣掉事假2.5日 要計算成18-2.5=15.5
12/07 17:40, 5F

12/07 17:44, , 6F
工作3個月以上未滿1年 10日前告知 但雇主同意你提前
12/07 17:44, 6F

12/07 17:44, , 7F
離職了 那不能拿來當扣薪的藉口
12/07 17:44, 7F

12/07 17:48, , 8F
二樓的別亂教,哪裡不違法!
12/07 17:48, 8F

12/07 17:48, , 9F
錢先領一領 後面寄存證信要求他支付少掉的薪資吧
12/07 17:48, 9F
我領完薪水了! 謝謝大家!也謝謝勞工局北北的幫忙 我媽媽本來一直說有得領就好 但是我堅持~~~~~不然真的會吃土 真的謝謝大家的幫忙~~~ 我愛PTT 哈哈! 今天開始把以前的公司全部封鎖 覺得他們會找我麻煩!哈 ※ 編輯: mimzyzhu (223.141.142.200), 12/07/2015 19:45:42

12/07 20:03, , 10F
葶,辛苦你了
12/07 20:03, 10F
嗚嗚嗚謝謝你 也謝謝以前的同事都對我很好很幫忙我!!

12/07 20:09, , 11F
勇於爭取應有的權力,讚!
12/07 20:09, 11F
就是要爭取自己該有的才對!! ※ 編輯: mimzyzhu (223.141.142.200), 12/07/2015 20:23:44

12/07 20:23, , 12F
一個小時 都該給 二樓來亂的!?
12/07 20:23, 12F

12/07 21:15, , 13F
本來就要爭取自己權利 台灣慣老闆真的太多了
12/07 21:15, 13F

12/07 21:51, , 14F
縱使做滿十年當天離職一樣要給你薪水
12/07 21:51, 14F

12/07 21:51, , 15F
公司只能向法院提出離職沒預告之損失
12/07 21:51, 15F

12/07 21:52, , 16F
但通常難提出
12/07 21:52, 16F

12/07 21:52, , 17F
我的是正確答案
12/07 21:52, 17F

12/07 21:53, , 18F
不要被騙了 做一天就是給一天的錢無誤
12/07 21:53, 18F

12/08 00:39, , 19F
可以問是哪家爛公司嗎
12/08 00:39, 19F
是在高雄的某家不動產哦.....還好我已經解脫了! 聽說新秘書在我離開後的一週也想離職了 不過乾我屁事!哈哈哈 現在的工作很不錯 也祝大家工作順利! ※ 編輯: mimzyzhu (223.141.142.200), 12/08/2015 00:53:48
文章代碼(AID): #1MPIkGeY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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