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離職補休薪資算法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Queena)時間10年前 (2016/01/16 13:08), 編輯推噓4(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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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公司種種不合理與瞎事 我向公司提離職了~ 我實際上班日是到1/15 但還有六天補休沒休 我的理解是 因為是補休 所以應該是1/15+6個工作天(不含六日) 所以正式離職日是1/25 但老闆娘一直跳針說就是1/15+6=1/21 所以離職日是1/21 想請問大家哪樣才是合理的呢? 是不是我觀念是錯的呢 感謝大家解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132.9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452920886.A.B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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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都說老闆娘是跳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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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6 20:55, , 2F
應該是不能算假日的,因為1/15已經離開公司,之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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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日就不會再給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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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提醒一下,請記得提出書面特休申請,不然公司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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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不給付未休之特休,ㄧ般的公司不會這麼婊,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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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曾經被前公司陰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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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為什麼不休完 最後一天再去公司辦離職呢z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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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就是補你48小時的薪水 不會算你六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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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7 23:00, , 9F
要是我就壓禮拜二或三離開 這樣六日保證可以賺到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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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間再請休假 最後一天過去公司還可以爽爽準時下班
01/17 23:01, 10F
文章代碼(AID): #1McT0sjM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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