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公司在試用期間扣住薪水不讓我離職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偉大的Gatsby)時間10年前 (2016/03/10 22:08), 10年前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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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我在1/25時(註1)進入台中一間公會擔任助理正職。 1/25至2/5因故每天只去早上9-12三小時。 2/12有上班正式整天班,公司是採取不補班補假的工作模式。(註2) 公司於2月15日才幫我加勞健保。 2月底因不適應萌生離職打算,所以打給台中勞工局確認我是否合法,但對方表示離職日 需勞資雙方合意,我覺得怪,所以託人幫我找了律師諮詢,確認我沒問題。 我的做法是於3/3用line提出3/11離職(3/10才發1/25到2月的薪水)。公司表示要先寫離職 單,等公司找到人我才能離開。 之後我又打給新北勞工局(律師建議)跟台中勞工局反覆確認我做法沒問題。 我因期間壓力過大,3/7焦慮發作惡化,請假並於line上再次表示只能做到3/11,但會把 手上正處理事項整理成清單交接出去。 3/9也因故用line把清單的照片檔傳給上司。 3/8我狀況仍不好,請母親幫我把手邊公司的東西以及交接清單紙本檔拿去公司,並直接 請母親口頭幫我請3/8~3/11的病假。 公司上司3/9傳line來表示:若我不照公司交接方式就不將薪水轉入我戶頭。 3/10沒有轉入薪水。 目前打算: 3/11 向我的身心科醫生索取診斷證明 3/14 向勞保局申請投保明細並去勞工局申訴進入調解程序 註1:到職日比投保日早,我手邊有保存跟前任交接的清單照片,上面有到職日期 註2:若不看打卡,我手邊沒2/12有上班的證據。但2/29有上班,我剛好因腸胃型感冒於 line跟電話請假,可推證公司採不補班補假政策。 想請問我還有什麼沒注意到或者接下去的調解程序開始後我應該注意什麼? 先感謝大家。 ----- Sent from JPTT on my Sony D665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5.193.9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457618902.A.830.html ※ 編輯: Nafertiti (1.165.193.98), 03/10/2016 22:15:25

03/10 22:15, , 1F
不管怎樣 都不能扣薪資
03/10 22:15, 1F
※ 編輯: Nafertiti (1.165.193.98), 03/10/2016 22:36:56 ※ 編輯: Nafertiti (1.165.193.98), 03/10/2016 22:37:32

03/10 22:58, , 2F
建議還是先跟相關官員問...你這有點複雜
03/10 22:58, 2F

03/11 16:13, , 3F
公司已匯薪,謝謝大家。
03/11 16:13, 3F
文章代碼(AID): #1MuN_MWm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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