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三個月離職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摩斯鱈魚堡)時間10年前 (2016/06/03 20:27), 10年前編輯推噓4(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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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小弟的朋友沒有帳號,故在此幫他詢問。朋友錄取了某間公司的一年實習計畫也 已工作2個月,但他最近感到工作內容和性質與面試當時不符,萌生離職的念頭。但此實 習計畫合約上,是註明了一年,且標注若離職必須於一個月前提出。 上網查了勞基法,發現只有針對3個月以上到一年,及一年以上的做出說明。那麼像是朋 友這種工作兩個月想提離職,也是得如合約上一個月前提出嗎?還是能夠提出後一週內跑 完流程即可,或者是直接跟HR要離職單填寫即可,就算主管希望他至少做滿半年,他還是 能在他提出的離職日就走人?不知道勞基法的條約,針對正職/兼職/工讀是否一樣看待? 另外補充,朋友因是實習性質,似乎手中沒有需負責交接的責任或專案,下面也沒有帶人 ,不確定這樣的離職流程是否會更加的快速。感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0.114.3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464956878.A.38C.html ※ 編輯: hipopeco05 (223.140.114.38), 06/03/2016 20:30:47

06/03 20:30, , 1F
依勞基法吧
06/03 20:30, 1F

06/03 21:20, , 2F
勞基法是隨時可閃
06/03 21:20, 2F

06/03 21:22, , 3F
不到三個月 想閃就閃
06/03 21:22, 3F

06/03 23:15, , 4F
依勞動基準法無規定未滿3個月離職預告期
06/03 23:15, 4F

06/04 00:30, , 5F
法律優於一切
06/04 00:30, 5F

06/04 00:37, , 6F
謝謝各位,我會向我朋友告知!
06/04 00:37, 6F
文章代碼(AID): #1NKNVEEC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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