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一例一休新制大Bug!休息日加班越久時薪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痔瘡小天使。)時間9年前 (2016/12/15 21:25), 編輯推噓-2(6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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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OKd4ssd ] 作者: ouyang (源自於修車的熱愛)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一例一休新制大Bug!休息日加班越久時薪 時間: Thu Dec 15 18:32:19 2016 一例一休新制大Bug!休息日加班越久時薪反低 《勞基法》一例一休新制將在下月實施,勞工若在休息日加班, 前2小時除本薪外,僱主須加發1又1/3倍;後2小時起除本薪外, 須加發1又2/3倍。但今在立院有立委質詢,休息日勞工若加班 達第9小時,僱主是否不需要付本薪、只需要付加班費就好? 勞動部表示,依新法文字來看,僱主確實不須加發。 立院衛環委員會今邀勞動部等對原住民勞動權益進行專案報告, 立委蔣萬安指,勞動部在休息日上班加班費的算式舉例僅列到8 小時,那超過8小時之後該如何計算?是否應該要加發第9小時 之後的本薪時薪?但勞動部則回應,工作滿9至12小時已經以12 小時計,不會再加發4小時時薪。 蔣萬安指出,以勞動部的舉例,月薪約定為3萬6000元的勞工、 時薪為150元,若在休息日加班8小時,除本薪1200元之外,還會 多領到1900元的加班費;若勞工加班到第9小時起,除加班費1000元 ,僱主是否應該要發給這4小時的本薪600元? 但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謝倩蒨指出,第9小時至12小時 的計算方式與3至8小時相同,所以勞動部版本算法沒錯,也就是不需 要加發第9至12小時的4小時工資。勞動部解釋,因條文上休息日加班 費是獨立的一項,若該時段還要發給本薪,加上未滿4小時又以4小時計 ,等於勞工休息日加班到第9到第12小時的報酬,高過例假、國定假日 等報酬,在修法上考慮衡平性,才會這樣設計。 若依勞動部解釋,月薪3萬6000元的勞工,在休息日加班12小時,可領 到本薪1200元和加班費2900元;但若第九到第十二小時也可領到本薪, 則總計應該是3500元。勞動法學者、文化大學法律系教授直言勞動部解 釋「不合理」,哪有做越久領得越少?」邱駿彥說,依立院三讀通過文 字,休息日加班費是「工作二小時後再繼續工作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 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二以上。」,「另再加給」就是除本薪外再給加 班費,法律並沒有區分第九小時之後的薪資算法跟八小時以內不同,行 政機關做這樣的解釋,有違法之嫌。 邱駿彥說,若勞動部採取這樣的解釋,等於休息日加班勞工做越久領越少 ,反而會誘導僱主一定要讓勞工做滿12小時,才能稀釋掉他的加班成本 ,無助於縮短工時。(唐鎮宇/台北報導) 新聞來源: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1215/1013167/ -- DPP版本新勞基法還沒上路 就已經幫老闆們開好後門 以後大家星期六都要加班12小喔~ 加越久領越少 老闆當然給你做滿12小 資進黨真是太贊了!! 整天挺同性戀 還惡搞勞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5.106.5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81797942.A.DA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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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不是bug 這叫留後門 人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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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mt別鬧了 這議題根本沒人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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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在正常上班後加班8小時 然後再做到第12小時 他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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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留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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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還要付什麼? 休息日做超過8小時不然要算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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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根本不該討論8-12小時的單位時薪 而是該處罰該公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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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18:36, , 7F
人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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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的本來就是要砍這7天假吧 也沒有增加加班費跟加乘 這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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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資方要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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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如做2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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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賤民選出來的立委豬公立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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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日來上班 本來就是給當日薪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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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導好像有點問題,法規問題要回歸法律解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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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18:39, , 14F
六日上班 我理解成 你要勞工在休息日加班 給當日薪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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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故意設計沒事不要亂叫人上班 記者腦有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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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還是支持國民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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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18:41, , 17F
加班費加成是什麼?勞動部本來就在違法解釋勞基法用日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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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18:41, , 18F
減加班費,修法後成正常標準叫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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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18:41, , 19F
36k月薪是基本 六日有來上班一天就是多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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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18:42, , 20F
以前本來就是這樣算了 搞得這麼複雜 老闆更不會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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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18:43, , 21F
老闆不會遵守 法律就不調整 那還是繼續領22K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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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18:44, , 22F
函釋就能解決的東西硬要修法,裝進步,留一堆後門給資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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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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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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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的水準有夠XX的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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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已經修過了 2017好好享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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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DPP餓死怎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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腦殘9.2不爽加班可以辭職不要做 加一點班就哇哇叫 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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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不是每個人都要加班九小時,垃圾蛆蛆黨工別亂帶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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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18:49, , 30F
欠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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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18:52, , 31F
怎麼會是BUG 根本就是後門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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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18:55, , 32F
這篇根本在誤導,前2小時1.34,後3~12小時1.67,錯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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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18:55, , 34F
幹你娘勞動部又要亂解釋,勞動部的真的應該全部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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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考,退休的該追討回退休金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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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加班費的加倍給付 其中的部分薪水 已經在月薪的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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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給你了 本來就是個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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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因為有這種笑話 才會再生出蔣萬安 今天舉的例子 也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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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笑話衍生出來的另外一種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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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18:59, , 40F
爛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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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不容易才修法 用額外給付這四個字 去解釋加班費 不是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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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嗎 結果還 一直沿用舊的勞基法的精神 把舊笑話搞成新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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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19:00, , 43F
12/15 19:00, 4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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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是否做蠻9h就閃人領12h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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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19:02, , 45F
無聊喔,吵這種過氣的議題,這立委真的無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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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19:03, , 46F
只要有執政黨負面新聞,一定釣出一堆崩潰黨工帶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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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19:04, , 47F
帶不起來別浪費力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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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19:26, , 48F
不愧是資進黨 佩服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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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19:27, , 49F
垃圾dpp,大開後門給資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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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19:31, , 50F
因為加班費包括本薪啊。什麼叫不加發本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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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19:32, , 51F
資進黨還有人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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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19:34, , 52F
吵那麼久 結果審查時沒有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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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19:39, , 5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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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19:45, , 54F
休息日常常加班超過8小時還是別呆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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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20:15, , 55F
畜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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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20:42, , 56F
本來就是設計成不要亂叫人加班 要嘛就盡量整半天或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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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21:00, , 57F
整個勞基法休改就看ㄧ堆白痴搞不清楚狀況就跟著喊打倒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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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21:00, , 58F
方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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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21:18, , 59F
看不懂蘋果在算三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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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YOPOYOPO (114.42.61.4), 12/15/2016 21:25:41

12/15 21:33, , 60F
無良企業叫員工休息日加班到第9小時鄉民不是罵企業是罵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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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21:33, , 61F
府,笑了!
12/15 21:33, 61F

12/15 21:52, , 62F
週休二日就是日曆見紅放假 超時工作就是依法付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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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21:53, , 63F
這麼簡單的事情搞得那麼複雜 一堆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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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22:28, , 64F
資進黨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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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22:33, , 65F
立委沒打過工,當然不知民間疾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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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23:22, , 66F
罰則不改,加費班都是0元 通通都是打假球
12/15 23:22, 66F

12/15 23:35, , 67F
樓上居然沒領過加班費!難怪這麼憤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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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23:42, , 68F
我是不信資動部沒人會覺得加班不會超過8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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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23:42, , 69F
很明顯就故意留一個洞在那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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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23:43, , 70F
包含加班不滿4小要用4小算 哪個老闆周6加班會叫你做2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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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23:43, , 71F
這應該不是立法的問題 是勞動部亂解釋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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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23:44, , 72F
那我故意做5小之後請假還能凹個便當+騙一天錢??
12/15 23:44, 72F

12/15 23:44, , 73F
資動部一堆呵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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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 00:12, , 74F
法令故意越寫越亂 勞工看不懂才能欺負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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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 00:13, , 75F
資方有專業的人資+會計+法務 不會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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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 00:49, , 76F
你先搞懂在酸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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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 01:10, , 77F
85%民意支持 15%的吞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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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 01:29, , 78F
造謠都不膩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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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 08:54, , 79F
休息及例假日,本來就是有薪假,要給付本薪。加班費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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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 08:54, , 80F
是要依實際加班時數看,沒有所謂的漏不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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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 12:42, , 81F
第9小時開始沒有本薪 加班費還是跟3-8小時一樣 沒比較多
12/16 12:42, 81F

12/16 12:43, , 82F
平均下來第9小時起的CP值就是比較低 國文不好至少可以看圖吧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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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 12:44, , 83F
至於說什麼該罵企業不該罵政府 立法本意是為了休息不是加班的
12/16 12:44, 83F

12/16 12:45, , 84F
就跟半天颱風假企業該負責差不多吧 誰叫你到無良企業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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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 12:46, , 85F
有良心的企業都嘛準時放或是直接休 你到無良企業你活該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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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 15:07, , 86F
樓上d才是本篇正解 推文一堆小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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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 15:32, , 87F
推d大 這讓我想到大家再炒公務員 別人就是選對公司啊!
12/16 15:32, 87F

12/18 13:22, , 88F
以台灣來講,休息日以及例假日不管你上不上班,原本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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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13:22, , 89F
享有本薪,所以平均工時薪資才會月薪除以30*8計算。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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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13:22, , 90F
不加班就只領日本薪,你加班就是領本薪+加班費,所以
12/18 13:22, 90F

12/18 13:22, , 91F
吵第九小時加班沒有本薪一點意義都沒有,要吵也是該吵
12/18 13:22, 91F

12/18 13:22, , 92F
加班費上升的比率過低。
12/18 13:22, 92F

12/18 13:25, , 93F
基本上計算方式不會差太多,精神是一樣,只是總有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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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13:25, , 94F
方會曲解法條,現在把文字敘述修的更明確些。
12/18 13:25, 94F
文章代碼(AID): #1OKfdNC_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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