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未依公司規定辭職要罰錢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8哥,雖收入沒帶公司領薪)時間8年前 (2018/01/27 09:58),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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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orraChou (找不到~找不到~)》之銘言: : 各位晚上好,我昨天已正式提離職, : 也寫好了離職單給公司簽核中。 : 這邊有個問題想請教大家, : 關於目前工作我是未滿3個月, : 依勞基法可當天離職, : 但主管告知公司規定是1個月整後才可離職(所以我離職申請單是寫2/26)。 : 但回家後爬文+與家人討論, : 我希望能改成在1月底做完就離職的話, : 是否就等於未依公司規定申請離職? : 在工作契約上是這樣子寫的: : http://i.imgur.com/sA3a1o0.jpg
: 想請問這段內容是否合法呢? : 今天會傳訊息給主管表達這個想法, : 但他若威脅我離職單要改,不符合公司規定 : 其他主管不會簽核的話,就會罰錢。 : 要如何回應QQ : 很想直接問勞工局,只是假日他們不上班呢~ : 感謝各位。 依勞動基準法規中有明示,很清楚的提到,離職預告的規定: 第十五條及第十六條第一項 其實你都想離職了,離職就照法規就好了,除非你覺得以後還有可能進入該企業,不想硬 碰硬。 不然,照勞基法即可。 再說了,有多少公司自行訂定的規定有照著勞基法更修在做修訂的?絕大部分都是不合法 令更修時宜的陳年往事而已。 畢竟弄這些東西,對於營利事業來說是沒產值的,除了人事成本壓榨的規定之外。不太會 費心勞力的去注意這些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71.197.22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517018339.A.C7B.html

01/27 10:06, 8年前 , 1F
文章代碼(AID): #1QQzpZnx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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