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公司提告天眼通留言被法院認證屬實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時間7年前 (2018/05/29 00:05), 7年前編輯推噓38(10668226)
留言400則, 10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4/8 (看更多)
補充一下:膳食費經再與會計確認前項說明有誤,膳食費公司都有依法納納勞健保,所以經勞保局、勞工局勞檢、地檢署調查後,確認此部份未違法。李小姐部份是第一個月作業有疏失,經發現後補正,所有勞保勞退皆有補足,檢查官認定其並無任何權益受損。 另公司就是確有提供電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匯流新聞網針對李O瑾小姐的網路不實指控之回應 我是匯流新聞網的負責人。對於匯流新聞網前員工「李O瑾」小姐(既然你不斷提到我的 名字,我也應該可以提你的名字吧),不斷於網路上對本公司提出不實指控,本人在此針 對所有事情提出說明,供網路鄉民公評。 我本來不想跳出來講這些事,全交於司法處理。但由於司法無法還公司清白,為了公司聲 譽與其他認真工作之同仁,必須加以澄清。本人並無PTT帳號,此帳號為借用,為證明非 網軍,相關內容將同步刊登於匯流新聞網 www.cnews.com.tw ,以昭公信。 先提到「匯流新聞網」這家公司,此公司為本人全額出資的「自媒體」,由於本人工作背 景關係,有感於台灣民眾對於「數位匯流」相關知識認知不夠,基於使命感而成立了「匯 流新聞網」,最初目的在於將國內外相關的重要通訊傳播、數位匯流、網路科技等最新知 識,可以介紹給台灣讀者,並推廣數位匯流。 由於一開始的訴求走的是小眾、專業路線,「稿量」、「流量」等向來非本網站的方向, 能否提供「有幫助的數位匯流相關資訊」,才是我的重點。而直到本網在「數位匯流」領 域內有了知名度與影響力,才開始逐漸增加其他方向的報導。 由於本人在傳統媒體服務過八年,深知媒體困境,一直不想做「大眾媒體」,「不走即時 新聞」,從創立之初,就跟所有員工強調「不抄新聞」作為最重要的原則。當然,我們必 須要整理國內外最新資訊進行報導,「新聞編輯」還是有其必要性,但公司從成立至今, 我都要求公司必須堅守新聞倫理原則;既然公司都不要求大量的稿量,記者又何須抄稿? 一、李O瑾小姐指控公司新聞都是「抄來的」 回到李O瑾小姐的指控。李O瑾小姐常以本公司申請過的國發基金「創業天使計劃」回函 來證明本公司「抄新聞」,此點也的確被承辦檢察官接受。對於「創業天使計劃」,當初 公司初成立時,新創圈的朋友聽到了我的構想,認為很符合該計畫的補助,因此建議我去 申請補助。 當然任何新創公司創業之初,都從「想法」出發。由於成立之初缺乏資金,當時的確人力 配置不足。國發基金評審以「當時只有兩位記者,平台累積的新聞深度與廣度不足……特 色與差異化不明顯」(請參考李O瑾的PO文)(這不是廢話,我如果一開始就有幾億找了 很多記者做得很好還要去跟你申請要個一兩百萬?),否決了該補助。問題是創業之初在 缺乏資金的時候,誰能一次有大量的人力做到理想? 在創業天使計畫評審的「羞辱下」,雖未獲得創業天使計畫補助,本人仍努力的支撐匯流 新聞網繼續走下去,並往自己堅持的目標邁進。匯流新聞網即便沒獲得創業天使計畫奧援 ,快三年來目前仍發展為一個近20人,含內勤、外勤、影音、行政的新聞團隊,仍然存活 著;但大家或許也可以去查查看,這幾年拿到國發基金創業天使計畫補助的「新創公司」 ,到底有幾家成功、倒了多少家? 由於匯流新聞網從成立之初就堅持不抄新聞,因此所有撰稿記者都「掛本名發稿」,以示 為自己寫的內容負責。檢察官不清楚媒體經營策略與方向,一時不查誤信了李O瑾之說詞 ,我們感到遺憾,但也不會同意李O瑾小姐指控知匯流網為「法院認證之抄新聞網站」; 我們仍不會改變我們的報導初衷。 若有「抄新聞」,相信也是李O瑾小姐的個人行為。公司將重新檢視李O瑾小姐所發的稿 件,若發現有「抄襲事實」,將依法提出告訴並求償。 2、 李O瑾小姐指控我「試用期滿了後,未給她調薪」,說我很小氣, 李小姐來應徵時,表示前一份工作「自由時報」有編輯經驗,因此要求33000元薪資,高 於本公司內勤編輯28000元待遇,本人相信其經驗後同意了。滿3個月後,李小姐來找我, 說我面試時有答應試用期三個月過後加薪到35000。 由於我並非李O瑾的直屬主管,不清楚其工作表現,經我詢問李O瑾小姐之主管與同事, 公司內部一致表示該員表現奇差,公司基本要求都無法達標;行政主管也表示該員出勤記 錄奇差,常遲到,工作態度差,希望我不要給她調薪,以免對其他員工不公。 事實上試用期調薪本來就是「通過考核」才調整。我當面向李O瑾小姐表示,我願意再給 她一個月時間改進,若她的主管同事表示有改善,我就會幫其調薪至35000。(據了解李 O瑾小姐有將與本人對話私下錄音,若有請拿出以昭公信) 李O瑾事後「主動提出辭呈」,基於尊重其意願,公司同意了其辭職,我本意是希望她改 善,但她不願意改善,又主動辭職,難道我要勉強她留下,還又變成了公司虧待她一人? 我本人經營三家以上公司,正職員工超過40人,我不需要為了區區2000元硬坳她。事實上 跟她同期進本公司的同仁,大學畢業沒多久,目前薪資都快接近40000,工資高於業界行 情;目前匯流新聞網其他資深記者薪資也都在4萬至6萬以上;若有很努力認真者,公司即 便經營辛苦,也是不吝於給予高薪獎勵的。 二、李O瑾小姐指控本公司勞保高薪低報,違反勞基法 事實上,由於匯流新聞網沒有營收,沒有多餘的財務人力,我請另一間公司的會計兼管出 勤與薪資發放。由於我經營的多家公司相關薪資發放,都交由各公司會計全權處理,直到 被李O瑾小姐告了「詐欺得利」等案,才跟會計了解發生了什麼事。 公司同意李O瑾小姐薪資33000是實領,李O瑾小姐扣掉勞健保自付額並未少領,但會計 做帳時,有1800元是屬於膳食費,實際投保薪資為31200元,從法令面來講並未違法,此 案也獲得了勞工局勞檢過後並未處罰,以及檢察官對本人不起訴處分,證實本人並無詐欺 得利,以及勞保高薪低報之事。 三、李O瑾小姐指控本公司環境髒亂 本公司創業之初,由於缺乏資金,但仍在台北市精華地段,信義區市府捷運站旁租了一間 30坪左右的辦公室,租金46000元,同時提供了完整的網路、電信、全新辦公室桌椅、會 議室與休息空間。由於成立初期僅六人在該辦公室上班,公司希望同事主動維持好公司環 境。 由於本人並不在該間辦公室上班,但也花費不少提供了不輸於其他小公司的良好空間設備 給員工上班;員工使用辦公室後,沒有良好衛生習慣,自己不主動維持好環境整潔,將環 境弄髒亂後,卻反過頭來指控公司環境不佳?由此可知老闆多難為! 基於李O瑾小姐給本人的教訓,匯流新聞網已於去年10月搬遷至信義區百坪新址。 https://i.imgur.com/3g73urK.jpg
https://i.imgur.com/J3ACcLs.jpg
https://i.imgur.com/7or3hsC.jpg
https://i.imgur.com/bvvoy2x.jpg
https://i.imgur.com/alNPDUz.jpg
https://i.imgur.com/XkpJu0w.jpg
https://i.imgur.com/S0tUcDA.jpg
若大家仍有疑問,歡迎隨時至公司參觀指教!! 四、李0瑾指控公司不配發電腦,老闆小氣 由於新公司成立之初,員工不確定是否會待滿過試用期,且不少求職者上了幾天班就走人 。再加上記者屬性特殊,不少媒體外勤記者都自備筆記型電腦,因此公司在面試時,都跟 員工說試用期希望電腦自備,若過了試用期,願意留在公司發展,公司就會配備電腦。 目前公司內部通過試用期的員工,若提出申請,都由公司配備桌上型或筆記型電腦,並無 李O瑾所說公司不提供電腦情事。但李O瑾只待了三個月多幾天,因此照公司規定不配備 電腦,並非公司小氣。 五、李O瑾指控公司不發加班費 匯流新聞網在創立時,由於我深知媒體記者的辛苦,再加上本公司不走即時路線,不需充 稿量,因此都跟同仁講,準時上下班即可,若有特殊情形需要加班,須事前提出,公司會 給付加班費。 本公司所有同仁都遵循此規則,若有提前申請加班經核准者,公司從來不曾不發過加班費 。李O瑾小姐在職期間從未申請過一次加班。 李O瑾小姐離職後向勞工局申請兩次勞檢,第一次勞工局來並未查出問題,第二次李O瑾 以一張「晚下班幾分鐘的打卡」,重新申請,指控本公司未核發此幾分鐘加班費,但該筆 打卡加班李O瑾並未依照公司規定事前提出申請。 台北市勞工局來本公司勞檢時表示,由於本公司未訂定書面簽署之「員工守則」,「雖有 事前口頭表示但口說無憑」,無法證明是否有同意李員加班與否;但勞工局可能也知道本 公司遇到了「奧員工」,為了不想因並未發生的加班事實而處罰公司,建議我們支付70元 加班費給她,勞工局會依此認定結案。這就是李O瑾獲得了本公司「補發」的70元加班費 由來。 在被李O瑾兩次申請勞檢後,我本人也發現小公司的確有些規範做的不週全,因此花了一 筆錢請律師擬定了「勞動契約」,所有員工都得簽署,並將小公司不熟悉勞基法的漏洞補 齊,這也算是李O瑾事件給的教訓。 結語: 整體來說,李O瑾事件是因為其試用期過後要求調薪2000元,被公司所拒絕,要求再改善 一個月後不滿所導致。李O瑾小姐為了2000元,於台北市勞工局告了公司二次勞檢,並告 我刑事案件,並於多個網路平台詆毀本人與本公司名譽,由於內容多屬不實,本公司為捍 衛名譽以及同仁之聲譽,才向地檢署具狀告其公然毀謗。 當老闆開公司實在不易,面對政府法規的不斷改變,以及少數無良員工的惡整,再加上大 環境的整體經營不善,我也必須要說,匯流新聞網這家公司到現在都還是經營得很辛苦, 由於不強調流量,幾乎沒有廣告收益;但我很自豪地說,該給員工的薪水、福利、待遇, 我一毛都沒少發過,也沒拖欠過員工一天的薪資。 雖然我不確定公司能支撐多久,會不會因為李O瑾小姐的不斷網路抹黑事件,而影響公司 經營,但只要能經營下去的一天,該給員工的就不會少給。 目前匯流新聞網也逐漸走出自己的道路,獲得國內幾乎所有平台新聞聯播,多篇報導常榮 獲雅虎首頁篩選,以及常有文章獲得雅虎新聞排名閱讀量名列前茅;也在澳門的「台灣新 媒體學術研討會」中,被研究新媒體學者主動提及,成為台灣代表性的新媒體之一。 https://i.imgur.com/cNqcLec.jpg
我們在極為有限的資源下努力求生,不敢說做到很好,但即便經歷了李O瑾事件,但公司 所有同事仍會秉持著提供好內容,走小而精媒體的原則繼續努力撐下去。質疑本公司的網 民,歡迎隨時上來匯流新聞網 CNEWS.com.tw 給我們指教,看看是否本網站真如李O瑾 小姐說的內容這麼不堪。 另以上內容本人負完全法律責任,公司告李O瑾小姐毀謗雖然失敗(李O瑾小姐告我三次 ,兩次勞工局勞檢、一次法院,三次也都未告成),若上述內容李O瑾小姐覺得有一點不 實,歡迎隨時提告,讓法院來再次驗證,看誰是「奧老闆」,或是「奧員工」。 以上內容將同步刊登於「匯流新聞網官網」與FB 此文為本帳號使用者所發 聲明由負責人所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132.10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527523523.A.3B3.html

05/29 00:12, 7年前 , 1F
要受僱者自備工具還有理由...貴司網管人員呢?
05/29 00:12, 1F

05/29 00:13, 7年前 , 2F
資本跟資訊不對稱的情況還告輸勞工就大概知道過程了吧
05/29 00:13, 2F
你要不要好好查一下不起訴書 法律講理 並非你個人主觀推測

05/29 00:14, 7年前 , 3F
我開始相信這篇了,加油
05/29 00:14, 3F

05/29 00:15, 7年前 , 4F
精彩,拉板凳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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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00:15, 7年前 , 5F
推樓上,不過回文者想極力洗回公司評價只能給噓,理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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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00:15, 7年前 , 6F
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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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00:16, 7年前 , 7F
我是指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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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00:16, 7年前 , 8F
這樣還叫環境不好 我也是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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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00:16, 7年前 , 9F
不覺得會有勞工為了兩千塊的薪資報酬花上那麼大的力氣去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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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00:16, 7年前 , 10F
擁有資源的資方媒體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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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00:16, 7年前 , 11F
這篇利害在什麼地方 如果還有人看不懂就好笑了 XDDDDD
05/29 00:16, 11F

05/29 00:17, 7年前 , 12F
跟員工借帳號?辛苦了
05/29 00:17, 12F

05/29 00:17, 7年前 , 13F
照片是搬遷過的地方吧? 只針對當事人當時敘述的事實好像
05/29 00:17, 13F

05/29 00:17, 7年前 , 14F
沒有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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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00:18, 7年前 , 15F
才不點網址衝點閱率咧~
05/29 00:18, 15F
告知會貼上去以示負責 跟衝點擊率的關聯是?

05/29 00:19, 7年前 , 16F
還在的員工不錯啊 有人當出頭鳥增加受僱勞工的福利 勞勞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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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00:19, 7年前 , 17F
殘?
05/29 00:19, 17F

05/29 00:19, 7年前 , 18F
看來指控者當下的描述都是正確的 公司後來也的確有改善
05/29 00:19, 18F

05/29 00:20, 7年前 , 19F
至於你自豪的事....XD 你確定伙食費不用投保?
05/29 00:20, 19F

05/29 00:20, 7年前 , 20F
推 呵呵 李小姐臉腫囉 快去告
05/29 00:20, 20F

05/29 00:20, 7年前 , 21F
果然是媒體
05/29 00:20, 21F

05/29 00:20, 7年前 , 22F
越來越精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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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00:21, 7年前 , 23F
對了 你列了兩個第二點的樣子 一個數字2 一個中文二
05/29 00:21, 23F

05/29 00:21, 7年前 , 24F
台女
05/29 00:21, 24F

05/29 00:22, 7年前 , 25F
伙食費 內文不是有送勞工局審核? 還是勞工局瀆職沒罰?
05/29 00:22, 25F
勞工局瀆職是非常嚴重的指控 歡迎去監察院檢舉

05/29 00:23, 7年前 , 26F
會爆
05/29 00:23, 26F

05/29 00:23, 7年前 , 27F
寫得很好的公關文,但事實如何真的只有當事者知道了
05/29 00:23, 27F

05/29 00:24, 7年前 , 28F
老闆論述合情合理給推,只有一個問題想問,老闆文章裡說
05/29 00:24, 28F

05/29 00:24, 7年前 , 29F
不衝稿數,可是您的員工又說每天要交五篇稿,不然會增加
05/29 00:24, 29F

05/29 00:24, 7年前 , 30F
同事負擔,到底誰的版本正確
05/29 00:24, 30F

05/29 00:25, 7年前 , 31F
純粹覺得勞工要自備電腦跟軟體 還理所當然覺得扯
05/29 00:25, 31F
若面試時知會 面試者也同意 離職後又拿出來說嘴 那是誰的問題?

05/29 00:25, 7年前 , 32F
基本稿數跟衝稿數 還是有分別吧? 要不然大家每天都交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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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00:25, 7年前 , 33F
篇這樣 這也不合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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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00:26, 7年前 , 34F
下次當兵跟當警察要先自備槍枝了 難怪民間一堆預備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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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00:27, 7年前 , 35F
配發電腦這點,如果面試時就有說試用期要自備,試用期過
05/29 00:27, 35F
還有 326 則推文
還有 32 段內文
05/29 17:48, 7年前 , 362F
慣老闆最愛說 "該給的都給了"。其實也不過是底標而已
05/29 17:48, 362F

05/29 17:48, 7年前 , 363F
,就像現在也沒人會拿大學畢業來嘴。
05/29 17:48, 363F

05/29 17:49, 7年前 , 364F
我沒有問題 但你也沒回答其他人問題啊呵呵
05/29 17:49, 364F

05/29 17:52, 7年前 , 365F
看回文就知道 無風不起浪 一定兩邊都有問題,慣老闆就
05/29 17:52, 365F

05/29 17:52, 7年前 , 366F
別一付受害者的嘴臉了 LOL.
05/29 17:52, 366F

05/29 18:22, 7年前 , 367F
網路公審?
05/29 18:22, 367F

05/29 18:25, 7年前 , 368F
下班開心噓 雨停沒啊? 話說到現在都還1800的公司也夠囧了
05/29 18:25, 368F

05/29 18:27, 7年前 , 369F
不過也還是又合法又優於勞基法啦 棒棒 多麼適合sun來領0_<
05/29 18:27, 369F

05/29 18:31, 7年前 , 370F
試用期沒電腦真的很小氣... 電腦是公司的 人離職還公司
05/29 18:31, 370F

05/29 18:31, 7年前 , 371F
就是了@@ 為啥試用期就不給啊
05/29 18:31, 371F

05/29 18:33, 7年前 , 372F
有經驗的編輯才給33000,很難想像新鮮人領快40000 xd
05/29 18:33, 372F

05/29 19:11, 7年前 , 373F
05/29 19:11, 373F

05/29 19:47, 7年前 , 374F
吃個飯飯噓 好奇一問 昨晚這麼多180.217挺公司到晚上10點
05/29 19:47, 374F

05/29 19:50, 7年前 , 375F
睡覺都準時嗎? 熬夜會導致男性陽痿 女性變醜 記得要多補眠
05/29 19:50, 375F

05/29 20:07, 7年前 , 376F
哈哈媒體業哈哈
05/29 20:07, 376F

05/29 20:08, 7年前 , 377F
光自備電腦 就...
05/29 20:08, 377F

05/29 20:37, 7年前 , 378F
國發基金評審屬實 不如YouTube其他自媒體
05/29 20:37, 378F

05/29 22:06, 7年前 , 379F
一堆噓文的 真的是來秀下限的 開眼界了
05/29 22:06, 379F

05/30 00:48, 7年前 , 380F
先抓緊褲子觀望一下
05/30 00:48, 380F

05/30 00:59, 7年前 , 381F
你應該算廣義的文字工作者吧?「一昧」是什麼意思?
05/30 00:59, 381F

05/30 04:34, 7年前 , 382F
試用期自備電腦..好險他不是去做cnc的 試用期還自備車床類
05/30 04:34, 382F
electroplate:轉錄至看板 Gossiping 05/30 07:41

05/30 08:16, 7年前 , 383F
避免人員流動未配發電腦是什麼白癡說詞?人跑了公司再
05/30 08:16, 383F

05/30 08:16, 7年前 , 384F
找電腦一樣用得到
05/30 08:16, 384F

05/30 08:48, 7年前 , 385F
補推,真的遇到一個薪水小偷
05/30 08:48, 385F

05/30 08:50, 7年前 , 386F
領薪水是開你能力給多少,沒能力還要求一堆,這版一
05/30 08:50, 386F

05/30 08:50, 7年前 , 387F
堆這種人
05/30 08:50, 387F

05/30 09:41, 7年前 , 388F
曬裝潢為什麼不曬電腦照片?
05/30 09:41, 388F

05/30 12:37, 7年前 , 389F
聖光
05/30 12:37, 389F

05/30 17:56, 7年前 , 390F
有感於台灣民眾對於「數位匯流」相關知識認知不夠???
05/30 17:56, 390F

05/30 18:05, 7年前 , 391F
看完你們FB新聞。感想:我認為公視是台灣最獨特的新聞網
05/30 18:05, 391F

05/30 18:05, 7年前 , 392F
,如果可以,我只看公視,其他垃圾台可以關掉,謝謝。
05/30 18:05, 392F

05/30 21:15, 7年前 , 393F
經常性薪資未投保為什麼合法?
05/30 21:15, 393F

05/31 14:23, 7年前 , 394F
被檢舉才改 講成是作業疏失 也是笑笑 還好幾間老闆
05/31 14:23, 394F

06/01 00:21, 7年前 , 395F
可憐
06/01 00:21, 395F

06/01 02:01, 7年前 , 396F
借帳號? 還狂戰虛文 挺閒的老闆
06/01 02:01, 396F

06/01 14:01, 7年前 , 397F
試用期本身就是違法
06/01 14:01, 397F

06/02 02:00, 7年前 , 398F
潑婦罵街
06/02 02:00, 398F

06/03 17:54, 7年前 , 399F
好精彩
06/03 17:54, 399F

01/28 12:04, , 400F
資方閉嘴!滿滿的資方嘴臉!
01/28 12:04, 400F
文章代碼(AID): #1R32Z3Ep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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